但是沒死成,被叔叔救了回來。
叔叔告訴我,說我還不能死,我們要給媽媽送終。
五萬美元還剩下兩萬萬,我們花費了一萬美元,給媽媽火葬了,買了一個小小的墓地。
墓地在很偏僻的位置,里面管理很松散,但叔叔盡量給媽媽走的體面,賣了小紙人,小紙轎子,小紙房子燒給她。
在下面,她有了自己的住處,自己的佣人,再也不用四處奔波了。
第四篇。
剩下一萬塊錢,我和叔叔逃到了墨國。
哪里非常混亂,街頭經常有人打架,叔叔用僅剩的一點錢,開了一家小餐館。
雖然餐館里經常會有人吃霸王餐,但還能勉強維持我和叔叔的生活,且再也不用四處躲藏奔波了。
我白天幫忙,叔叔會在晚上給我補習中文。
後來叔叔和當地的警察混熟後,叔叔用手鐲上一顆主紅寶石,換了我們兩人合法的身份和護照。
叔叔擔心紅寶石送出去,會招來追殺。
但是沒有。
紅寶石被賄賂了上級,他的上級制作成成品吊墜,再賄賂了總長的夫人。
他成為當地警督察,連小混混都要避讓。
他庇護了叔叔,讓我和叔叔生活有很大改善。
叔叔連開了三家餐館,賺了一些錢,送我上了學校。
我以為我們的生活會平靜的下去。
但沒想到,哪位督察死於非命,收到消息的當天,叔叔正接我放學回家的路上。
我們馬上調頭就走了。
在新聞里,看見了三家餐館都起了大火。
那種如影隨形的追殺,又來了。
叔叔把開餐館的所有積蓄,都用來重新買身份和護照,並且用了不太像的照片。我們兩人從墨國離開,又返回m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