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三章 承諾了就應該做到(1 / 2)

第五百四十三章 承諾了就應該做到

楊曦看到他把車子挺好後,走進了樓宇門,不久後,攙扶著一個女人出來,那個女人挺著個大肚子,看樣子已經懷孕六七個月了。

楊曦當時整個人都是懵的,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過路口的時候,因為沒有注意到來往的車輛,險些被車子撞到。

楊曦是那種眼睛里不容沙子的人,當晚,慕容霖回來的時候,他們就攤牌了。

慕容霖說,「她叫張檬,是我以前的一個秘書。你上次流產後,我們冷戰,我應付客戶的時候喝多了酒,和她做了不該做的事。後來,她對我說,她懷孕了。

我當時也很矛盾,不太想讓她把孩子生下來,可她哭的死去活來的,她說不需要我負責,她自己可以養孩子。而且,你又一直沒懷上,我就默許她把孩子留下來了。」

楊曦垂著頭,雙手緊緊的交疊在一起,聲音顫抖的問,「可以讓她引產嗎?我們可以給她補償。」

當時,楊曦還是想要試圖去挽救他們的婚姻的,只要慕容霖願意放棄張檬的孩子,她可以當做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可是,慕容霖沉默了。

楊曦看得出來,他不願意。

她什么都沒有說,默默的收拾了自己的東西,搬離了他們居住了幾年的家,只留下了一紙離婚協議。

慕容家的財產,她一份都沒有要。

這也是慕容老夫人高看楊曦,而看不起張檬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楊曦離婚的時候,凈身出戶。哪怕後來慕容霖想給她補償,她也不屑一顧。感情沒有了,錢又能挽回什么呢。

而張檬每次和慕容霖鬧離婚,離婚協議比字典還厚,里面都是財產分配的細則。眼睛里只有錢,也難怪被人看不起。

當時,楊曦的父母健在,都在政府部門任職,有些身份和地位。他們想去慕容家理論,也被楊曦攔住了。

婚都離了,何必一定要分辨個是非對錯,又有什么意義呢。

……

「我是在離婚之後才發現懷孕的。因為瑤瑤和小彬比慕容雨晴小了半歲多,所以,所有的人都理所當然的以為我是第三者,我也懶得去解釋。

其實,我當時如果告訴慕容霖懷孕的事,他肯定是會和我復婚的。可是,婚姻一旦有了裂縫,再想去修復,就難了。」

楊曦苦笑著,搖了搖頭。

她一個人,十月懷胎,生下了謝瑤和慕容雨彬。

那時候,政策還是挺嚴的,只有一本離婚證,她沒辦法給兩個孩子上戶口。

當時,她爸爸單位恰好有個剛離異的小伙子,姓謝,急著找對象結婚,好應付單位分房。

兩個人一拍即合,辦理了結婚手續。對方分到了房子,她給兩個孩子上了戶口後,他們又去民政局換了離婚證。

那時候,她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十分的吃力,事業幾乎都荒廢了。

期初,還有父母幫襯著,但後來,父母相繼去世,她一個人拉扯兩個孩子,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