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6章 歌女(4)(1 / 2)

這其中有一部分錢是預支的,為此她和仙樂斯簽訂十年合約。

也就是,她至少要在仙樂斯唱十年,否則會賠償一大筆違約金。她當時沒想那么多,只覺得這是唯一一個能解決家里困難的辦法。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年前收她為學生的女人,就已經不在仙樂斯了。

後來她地位越來越高,還托人打聽過,也沒有那個女人的下落,就連仙樂斯的老板都不知道情況。

唯一知道的是,那個女人用很大一筆錢,為自己贖身。

等母親吳鳳病好,知道這一切之後,氣得火冒三丈,每天都過來讓她回家。

她已經和仙樂斯簽訂合約,就算沒有簽訂,人家預支了錢,她怎么能回家呢?

再說,家里需要錢的時候還多,父親的爛帳,弟弟妹妹要上學。

心知吳鳳的固執,她干脆搬去了仙樂斯。

吳鳳見她這樣執拗,也揚言道,只要她一天在仙樂斯,就別回那個家,那個家干干凈凈的,不能有污穢的玩意兒。

她從住在仙樂斯的小房間,到後來越來越紅,仙樂斯安排她住進豪華的大別墅。

人好像變化很大,唯一不變的就是,她沒有忘記那個家。每個月按時給家里生活費,弟弟妹妹學費是她出的,另外還會偶爾補貼一些。

或許是因為吳鳳的影響,幾個弟弟妹妹對她都不冷不淡的,尤其是小妹唐思,覺得她是攀龍附鳳之人,為了錢什么都願意做,是吳鳳所說那種不干凈的人,對她的態度非常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