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追擊(1 / 2)

賞金獵手 蝦寫 1213 字 2020-08-13

本傑明直接點題:「烈火蝙蝠。」

袁忘:「擊殺羅本和羅傑的烈火蝙蝠?」

本傑明點頭:「我們第一次合作,就是將十二台烈火蝙蝠運輸到哥倫比亞。但是你不知道,這批貨的買家正是天王。」

本傑明的侄兒接貨,將貨賣給天王。天王反悔,因為客戶改主意,自己不想要這批貨。按照規矩不買也可以,但是你必須賠償一筆錢。天王不願意賠錢,商議五折賣給他。本傑明侄兒當然不干,帶貨離開了交易點,然後遭遇了伏擊。

本傑明道:「天王還在做武器的生意,他是殺雞儆猴告訴我,不要搶他的生意。我設了幾次套,他都沒有上當。反而再被他搶了一批貨。考慮到哥倫比亞是天王的大本營,游擊兵在哥倫比亞的實力很差,所以只能隱忍。」

本傑明:「我沒想到烈火蝙蝠會重新面世。貝蒂!」

叫貝蒂的口罩女單膝跪地,拿起身邊的電腦放在大腿上:「根據我們收集的信息,羅德兄弟毆打致死的那名婦女是一個叫雷切爾婦女的姐姐。雷切爾是污點證人,指控天王的重要證人之一。」

貝蒂:「雷切爾有一個孩子,今年二十歲,根據dna比對,這個孩子就是天王的孩子。」

本傑明:「天王和ca翻臉之後,自己獨闖天下。但是不能拖累情人和孩子,於是情人搖身一變,變成污點證人,不僅獲得了警方的保護,還更換了身份。」

袁忘:「需要我做什么?」

本傑明道:「這孩子叫妮可,一個月前在一次派對上喝多了,砸了幾輛車。花費了10萬美元獲得保釋。她不想坐牢,於是棄保潛逃……」

袁忘:「……」

本傑明:「喂,你不相信我?……ok,在羅本父子遇害之後,我的人查烈火蝙蝠時驚動了某些人,妮可因此潛逃。我不知道是法警對她提供了保護,還是她父親給她提供了保護,或者是她潛藏起來,我只知道她違反了保釋條例。」

本傑明:「由於某人的出賣,我現在沒有幾位可信任的人。加上聯調局被我魅力折服,死活要找到我,所以我無法追擊妮可。這時候我想到了曾經一位朋友,他現在是一名獵人。作為獵人他可以合法合理的追擊妮可。你認為,我這朋友會幫忙嗎?」

袁忘回答:「你這位朋友要回去詢問同事的意見,才能決定是否幫忙。」

本傑明難以置信:「喂,你欠我的。」麻痹,老子給你台階了。

袁忘:「如果我隱瞞真相,讓同事們幫忙,我就欠他們的。我們比較熟,我覺得還是欠你的比較好。」

本傑明啞口無言,他知道袁忘說的都是實話。

袁忘補充:「對天王我們也有興趣的,但是敢不敢追天王,我就沒有把握了。」

本傑明想了好一會:「我千里迢迢把你弄來,沒殺你,甚至一個忙你都不答應幫……」

袁忘:「我私下可以幫你查妮可。」

本傑明無語:「也就是說我沒有其他選擇,只能祈禱曾經出賣過我的朋友,會說服他的朋友幫助我?」

袁忘:「我不會說服他們,我只是詢問他們是否要接單。」

本傑明:「我很想揍你,但是我又擔心因此讓你的負罪感減輕。但tm我不看出你有負罪感。喂,死刑啊!你將最信任你的人送上絞刑台。」

袁忘想了一會,靠過去抱住本傑明大腿:「我不想死呀,我對不起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