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我的媽媽是被拐賣的(1)(1 / 2)

第67章

這是一個架空的世界, 現代社會,雖然不說科技多么多么發達, 但至少不是那種連手機都沒有的年代。

雖然說幾乎很少有人吃不飽飯了, 但也有一些處在偏僻村子里的人,貧窮, 落後, 年輕人有的出去打工, 有的留在家里。

而留下來, 就要面臨娶不上媳婦的窘狀。

還有一些人是身體有殘缺的, 人傻, 腿瘸, 啞巴, 耳聾,這本來是很可憐的,但一部分人因為身體殘缺娶不上媳婦, 便打算買一個回來。

反正買回來, 關起來,這邊都是大山,沒有本地人帶路根本就走不出去, 等到生了孩子, 到時候大部分的女人也就被綁住了,要是還是個硬骨頭不老實的,一直關著也就行了。

反正只要能生孩子就行。

紀長澤這具身體的母親就是被拐賣來的。

她叫林知書。

一個很好聽,讓人一看就覺得很有讀書氣的名字。

事實上她也卻是是生在一個讀書人家, 她的父母都是老師,兩人之前為了教學生,一直沒有要孩子,一直等到三十歲的時候,才得了這么一個女兒。

他們沒有溺愛女兒,而是選擇好好教導,物質方面和精神方面,林知書從小都是被滿足的。

十八歲那年,她大一。

花一樣的年紀,漂亮的相貌,知性的氣質,身邊有個好友,父母感情融洽,對她也疼愛溫柔,她又成績優異,未來目標明確,一切都是美好的。

但在大一放假的時候,她決定回家陪伴父母,在路上被人販子盯上,迷暈了幾經轉手。

之後將她賣給了原主的父親。

一個瘸腿,喜歡酗酒,家里窮娶不起媳婦的男人。

林知書才十八歲,遇到這種情況自然是選擇苦苦哀求他們將自己放回去。

她聽見男人花多少錢買了自己,才五萬塊錢,她求著他們,說如果他們把她放了,她一定不說出去,一定給他們更多錢,十萬二十萬三十萬五十萬,她父母一定願意給的。

但人販子早就給男人打了預防針了。

林知書這個長相,要是正兒八經賣,肯定不至於這么點錢,他之所以把林知書賣到這兒,就是因為她父母在瘋狂的找她,也報了警,而只有這邊是真的窮到沒外人來,也只有這才安全。

要不然怎么可能只賣五萬。

他恐嚇男人,無論林知書說什么都別信,不然把她放了,她出去報警,都是要坐牢的。

男人見林知書好看,自然是連連答應。

林知書見哀求不成,面對著男人,絕望反抗起來,但這男人之前就買過老婆,之後病死了才又買了一個,他對怎么對待這些買來的女孩早已輕車熟路。

先關起來不給飯吃,三天不吃飯,等著人奄奄一息了,再打一頓,敢說想走就打,不給水喝,想喝水得求他才行。

一些女孩子看了拐賣新聞,可能會想著,要是不反抗,開始就假意順從,找到機會才逃跑呢?

也沒用,就算是真的找到機會跑出去,這邊四周都是大山,對於不熟悉路況的人來說,跑進去了,就別想著跑出去了,而且一般這些女孩子們被買了,剛開始都是不給飯吃不給衣服穿得,這叫給個下馬威,到時候即使女孩子願意不穿衣服的跑出門,餓著肚子,挨了打,受著寒風,又能支持多久?

最可怕的就是跟路過的村人求助。

因為大部分敢光明正大將人關在家里的買家,村子人幾乎都干這種事。

他們根本就是一伙的,別說幫助女孩子了,不幫著抓回去就不錯了。

等著回去好好打一頓,再被好好嚇唬一頓。

諸如你再敢跑,下次就直接勒死你,別以為我下不了手,我們這死了的女人多了去了,就埋在哪里哪里。

還有什么你不樂意伺候我,那我就拉著你到村口去賣,這村子里跟我一樣打光棍的可不少。

這么連餓帶打再加上嚇唬的,一般女孩子就能被嚇住了。

但買家依舊不會放松警惕,只把人拴在屋里,沒有生了孩子之前,女孩子不會獲得出去的機會。

等到生了孩子後,因為已經認命,再加上在生了孩子後這家人會對自己好一點,不再總是打罵,而是也會給點好吃的,說說都是一家人之類的話,這個時候早就習慣了以前生活的女孩反而會受寵若驚。

之後再被灌輸一些「你都生了孩子了你還能去哪」「你看這孩子多親你,你可是他親媽」「我們才是一家人,你就算是現在回去,你都有孩子了,沒人會要你」「你回去也是給你爹媽丟臉」之類的話,經歷了長期精神以及身體折磨的女孩子大多都會選擇老老實實留下來,不再想著逃跑。

以上,原主的母親林知書都經歷過。

而且更慘的是,她前面生了兩個女兒,最後一個才生的兒子,因此被認為是花錢買了個廢物,經歷的事更加惡心慘痛,如果不是她拼死相護,兩個女兒都差點被扔掉。

這家人也許是覺得有這兩個女孩在,林知書就會老老實實呆著,這才放過了兩個女孩,反正養大了也可以賣錢。

之後林知書生下了原主,終於得到了個男丁,這家人喜不自勝,連帶著對林知書的看管都減輕了。

而她就是趁著這個機會,跑出了這座關了她八年的大山。

自從生了女兒,她被允許出門後,林知書就一直在等著這個機會。

她悄悄默記下周圍的路線,因為不被允許出門時間過長,怕這家人起疑,她只能一次次的,頻繁而又拼命的去查探路線。

跑出去之後,她沒有選擇報警,之前的毆打和遭遇讓她知道,在沒有搞清楚之前,絕對不會向任何人求助。

她假裝淡定,一路順著馬路,走到了縣里。

之後說自己手機丟了,跟一個開店面的老板娘借了手機,撥通了父親的電話。

電話撥通了。

五年了。

她的父母從來都沒有更換過號碼,話費永遠保留著五百的余額,就是怕女兒想打電話找他們求助找不到。

老兩口接到電話,趕忙趕來,悄悄地把人接回家,一直等到女兒坐在家里的沙發上了,才敢報警。

但窮山惡水出刁民,那個村子的人大部分都做過這種事,怎么可能讓警.察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