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零五章 蒞臨地城探消息(1 / 2)

類別環境,波士頓跟凱恩印象中的大連相差仿佛,但由於人均占地高許多,建築之間間距更大,植被覆蓋率也更高,看起來更宜居一些。

凱恩過來時,趕上下雨,下了已經有一陣子,雨勢時大時小,還有風,不適合打傘。

到了地頭,凱恩也沒急著下車,跟司機黑人小哥閑聊打時間,等待雨勢變小。

黑人小哥一開始還挺綳,假裝自己是地道的英國管家,可很快就綳不住了,露出了自身嘻哈逗比的本色,眉飛色舞的跟凱恩吹牛。

凱恩則以一種小老板偶爾享受農家樂的心態跟這位樂呵。

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就在距離他們的車不遠的街道上,一起凶殺案上演。

一個打扮的花枝招展,但因為逃命,反而搞的愈顯狼狽的女人,光著腳從附近的一條巷子里奔進雨地里,也沒有大聲呼救,但邊跑邊不時回頭向後邊看。

能看出這女人慌不擇路,然後無意間看到了停在不遠處的豪車,也就是凱恩乘坐的這輛,頓時眼中一輛,轉了小彎直奔過來。

一步裙人為開衩到了胯部,里邊安全褲都看的真真的,跑起來竟然頗有幾分{未來戰士2}中莎拉·康納的矯健。

然後就被一槍打死了。

大口徑手槍,凱恩認定是點44馬格努姆彈,以柯爾特蟒蛇射的,槍經典,子彈也是。所以一槍爆頭,大半個臉都打沒了。

那一幕即便隔著被雨水沖出一道道動態流痕的車玻璃,都看的真真的。

黑人小哥嚇的出尖銳的高分貝叫聲,四肢蜷縮,像個鵪鶉。

凱恩自然不虛這種小場面。

等到開槍的紅胡子光頭大漢不緊不慢的走過來拖屍時,打開車門,對其道:「唉,拿個雨披過來,還要一雙鞋套。」

那大漢先是一怔,然後跟凱恩對視了一眼,便頷且微微躬身稱是,想了想又補了句:「搞的有些臟,讓您見效了。」

凱恩閉了下眼,比正常的眨眼皮多閉了那么半秒,就算是應對了。大漢也不以為意,先是拖著屍體去了巷子里,過了會兒有拿著火鉗出來打掃零碎,身邊還跟著個侍者打扮的年輕男人,手里拿著凱恩要的雨披和鞋套。

凱恩丟給黑人小哥兩百美刀,說了聲:「不用等我」,隨即便穿了侍者遞過來的鞋套,披了雨披,進入風雨中。從始至終,對車附近的屍體零碎都沒刻意多看一眼。

沒有什么好憤慨的。往大了說這是社會問題;往小了說與他無關;不大不小的說,幫派雖然手段殘酷,但主要目的也是求財。一般情況下,不會毀掉賺錢工具……所以這里邊的水有點深,也不全是殘酷迫害、逼良為娼。

結果,凱恩沒興趣找事,但事情就擺在那里,他不進地下世界,自然是看不到,進來了,哪怕是擦肩而過,也是能看到的。

原來,剛才死的那個是風俗女,為了撈自己出坑,給凱子下葯,然後軟磨硬迫的讓凱子給自己贖身。

結果風俗女以為的凱子,是某大人物領來『體驗生活』的,生活還沒等體驗,卻體驗了毒葯,風俗女見事情敗露,當即逃跑,再之後的事凱恩都看到了。

凱恩進來時,正趕上會所的人請一位巫師幫著解除毒素。這種面向凡人的會所,很多出出進進的凡人知曉有神秘存在,但親眼見過的卻是不多,此刻自然是當稀罕景兒看,圍攏了不少人。

會所方也有意借此顯示自己規矩森嚴的同時背景深厚,也是為了消除負面影響,所以並未阻攔,索性大大方方,同時漏點干貨給人們,就算是為鬧出這么樁爛事賠禮了。

會所的侍者見凱恩仍舊往里闖,便問:「您是要去白街?」

「當然。」

於是在侍者的帶領下,穿屋越巷,最終來在一個占卜屋中。

印第安風格的。

凱恩只是掃了一眼,嘴角就微微向下撇了撇。

印第安人在近代遭遇了什么慘禍,許多人都知道。

知道的人也很自然的將注意力放倒這上邊,給予印第安人廉價的同情,甚至帶著那么點兔死狐悲、物傷其類的感嘆。

一說印第安人多么淳朴,如何如何。

實際上這是戴有色眼鏡看人,而這個色度名為『同情』。

從文明的角度講,占據北美廣闊土地的的印第安各族是個什么樣的種群呢?

凱恩覺得提兩點也就夠了,牲畜方面,北美洲原本是沒有馬的。

更准確的說,北美洲的馬,在大約兩萬年前滅絕了。在南美洲滅絕的更早。

所以哥倫布現新大6那會兒,北美洲是真沒馬。西部片印第安人馬背上的民族什么的,那馬是當年西班牙人送的。

再看食物,都知道玉米和土豆高產,且來自美洲,但那來自中美洲、南美洲,北美洲沒有。

缺乏馴服的大牲口(早期文明的重要勞力單位、載具),缺乏種子改良成熟的農作物,便是沖這兩個缺乏,印第安人都不可能有什么像樣的文明。

而在這個黑暗hp宇宙,更絕一點,因為北美洲沒能沾上亞蘭人遺族的光,也沒有東亞那般適宜的環境和漫長的歲月孕育文明,所以可以跟中部非洲的原始部落媲美,一時瑜亮。

文明沒有輝煌過,意味著無論是凡,還是世俗,都沒能玩出什么特色和格調,畢竟無論哪一個,玩好了的標准之一,都代表著生產力的達,人們有條件飽暖思淫雨欲了,這才能推動文化、展出藝術。

所以凱恩看到印第安風格的占卜風,心中就一個評價:真神棍。

不過換個角度,因為是不學無術的玩意兒,於是只能當看門人。這樣理解倒也合情合理。

他也沒對那賣相頗有幾分看頭的老巫婆客氣,打個手指搓出一團令感知遲鈍的凡人侍者都感到心驚肉跳的幽藍厲火,那老巫婆便連忙跳起來,點頭哈腰的小跑著去開門了。

穿過一道牆壁上的暗門,拾階而下,有那么點進入下水道的感覺,牆上有照明的油燈,但整體光亮度還是比較黝黯,而且濕漉漉的,透著霉味。

等下到底,則有種來在顛倒巷的既視感,沒什么人,偶爾傳來莫名其妙的各種古怪聲響,陰森的感覺,路上路下還能看見些流浪漢般的怪咖。

凡圈的怪咖,價值甚至還不如俗世的流浪漢。

流浪漢雖然很多都像流浪貓狗般,一身暗病隱疾,但在凡者眼中,大都不算什么,可怪咖則是真正的爛泥,沒人知曉他們身上是中了惡毒詛咒,魔法惡疾,還是被什么神性力量污染了,哪怕是鄧布利多那樣的能力者,面對這類情況都會覺得非常棘手,普通些的凡者,自然是唯恐躲避不及。

所以人們面對凡怪咖,往往像躲避狗屎般,很怕被沾惹上。

凱恩自然不怕這些因這樣那樣的原因,活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所以當一名怪咖見他是生面孔、穿戴的也很體面,便上來硬氣乞討時,他只是用了個小小的法門,就通過臨時契約,將這次互動變為了交易。

他給對方金加隆,而對方非主動的出賣了自己的部分記憶。關於這座地下城市的記憶。

於是告別怪咖後,凱恩已然成為對這座地城堪稱了若指掌的資深老鳥,而不再是初來者。

十多分鍾後,凱恩進入一家名為『只賣酒』的地下酒吧。

名字起的很實在,確實只賣酒,連零食什么的都沒有,但可以自備,凱恩就看見某桌客人,在吃一頭活豬。

即便使用了石化咒,活豬被割肉時仍舊在抽搐顫抖,甚至在很多人眼中,這種壓抑的、本能的、卑微掙扎,才愈的凸顯殘忍,但佐餐的幾人卻吃的很開心,還特意施法延長豬的活性,似乎這樣才更有情趣,或更美味。

凱恩知道,這樣的一幕在某些感性的、文藝范兒十足的人看來,怕是能寫篇感人至深的『論人類的獸性』文出來。

但他就不會傷春悲秋了。畢竟是多次見識了天下大亂,易子而食場面的,與之相比,眼前這根本不能叫事兒。

甚至在他而言,不因吃而殺或者活吃同類,這就算沒破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