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七章 法律精神(2 / 2)

蘇廚 二子從周 1795 字 2020-08-14

在斷案依據明晰的時候,可以援引法律判定的時候,需要堅定執行。

但是在律例無法做出判定,引起如此大爭議的情況下,唯一的辦法,就是根據人性中的共善,做出大多數人認為公允的判決。

這正是陛下的敕命存在的最根本意義,也是皇命可以干預法律的唯一之理由!

陛下的意志,平時不應當干預司法,只有在這種時候,才能揮積極的作用!

因此請陛下維持大理寺根據現有法令的做出的判決,以維護皇宋法律的權威性,但是同時下達敕命,給阿雲減罪,兼顧判決的合理性。

最重要的,事後定當根據此次案件,調整相關律令,明確其中的含糊之處,以使後來法司有所依憑,今後遇到此類案件,無需陛下的敕命即可做出正確判斷。

這封奏章完全符合蘇油的風格,實事求是,合情合理,且眼界高過了司馬光和王安石,巧妙地將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進行了區分和對立,以解決爭議問題。

看似與政治立場毫不相關的討論,但是朝中不少人精,立刻看出了司馬王蘇三人的不同。

這篇奏章,其實就是蘇油的政治立場的宣言,如果說司馬光是保守派,王安石是激進派,他蘇油,則不依附任何一方,是溫和改良派!

四月,趙頊下詔,勉慰大理寺諸人堅持原則的同時,也手詔許遵,對其堅持維護法律精神的作為予以肯定。

宣布大理寺判決有效,但同時敕命給阿雲降罪二等,從絞刑減為編管。

要說蘇油這封奏章有什么瑕疵瑕疵,就在於他說了這么一大通,最後竟然莫名其妙地和趙頊站在了一起!

隱晦地指責王安石阿附聖意,其實他自己才是最大的阿附聖意好不好!

不過與王安石糾結在法律條文中尋找理由相比,蘇油的方式明顯高出一籌。

如今台諫本身關於這件案子就分作了兩派,加上唐鐵頭在台諫的巨大影響力,還有另一個台諫大佬司馬光,沒有從蘇油的奏章里感覺到傷害,甚至隱隱覺得蘇油說出了自己的心聲,駁斥了王安石和許遵的荒謬無稽,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加上這奏章給皇帝的操作賦予了一個高大上的解釋。因此台諫這次竟然沒有出一點聲音。

以理服人,大致便是如此了。

其實王安石本人也沒覺得這封奏章有什么問題,因為蘇油最後提到了他內心深處的企圖變法!

不過王雱就非常氣憤了,認定了蘇油是奸滑之輩,陷其父於不義被動,搶了皇帝的好印象,在家中摔棋砸碗,表示此仇不共戴天。

蘇油哪里在意這個,直接上了第二份奏章,趁熱打鐵,要求將此案判決寫入宋刑統的《疏注》和皇帝的《敕編》,作為法律解釋確定下來。

蘇油還提議,在《疏注》中記錄下此次討論的來龍去脈,並且強調這是三司、兩制、兩府,台諫集體智慧的共同結晶,是大宋律法的可喜進步。

大佬們都覺得這個不居功自傲的小子很會來事兒,很謙虛,全不知蘇油這是為了防止後患采取的措施。

野史里邊,司馬光後來當了宰相之後,可是將阿雲案翻案了的,說是多年以後,還將早已重新嫁人的阿雲重新抓起來斬了。

蘇油雖然不信這個一罪兩罰,在大宋法理上本身就是說不通的,司馬光作為保守派,既定條文的堅定擁躉,按理說不會如此行事。

但是既然有這個傳說,後患就不得不防。

一通稀泥好歹糊弄了過去。

然而事情又來了,有詔:「諸路帥臣、監司及兩制、知雜御史已上,各舉武勇謀略三班使臣二人。」

在蘇油這里想都不用想,如今他夾袋里的武人多的是,不過因為都太年輕,所以他一個沒有推舉。

只選了兩個與他關系一點都不密切的人劉昌祚,高永能。

劉昌祚與蘇油有一面之緣,其人氣雄貌偉,精通兵法,尤善騎射,有百步穿楊之能。

父親劉賀在定川之戰中犧牲,劉昌祚得以父勛被朝廷錄為右班殿直主,後遷為西路都巡檢,如今已經四十六了,正在族兄蘇頌的使遼團隊里邊帶警衛連。

高永能蘇油更是見都沒有見過,此人都已經五十五了,還是種諤的手下,毫不知名。

種諤保衛綏州之戰,高永能帶軍六千為前鋒,五戰五勝,事後不但沒有得到一絲獎賞,還差點被6轉運使砍頭。

種諤被編管的時候也跟著倒霉下獄,還是蘇油去信韓琦,一力保住的。

種諤就算再高傲,如今也終於老實了,或者說,對別的文官不知道,但是對於種家幾兄弟都有大恩的蘇油,算是徹底服氣了。</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