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七章 風波(1 / 2)

蘇廚 二子從周 1286 字 2020-08-14

第五百四十七章風波

呂誨繼續念道:「昨許遵誤斷謀殺公事,安石力為主張,妻謀殺夫,用案問舉減等科罪,挾情壞法,五也。」

這就是阿雲案的余波,此案已經定論,呂誨現在拿出來,純屬湊數。

「安石入翰林,未聞薦一士,稱弟安國之才,朝廷比第一人推恩,猶謂之薄,主試者定文卷不優,遂罹中傷。及居政府才及半年,賣弄威福,無所不至。背公私黨,六也。」

這事情王安石就純粹冤枉,王安國與王安石政見完全不同,趙頊雖然是看在王安石面子上,授予了王安國西京國子監教授的職位,但是最初的推薦者是韓琦,用王安國的,也是韓琦。

「宰相不書敕,本朝故事,未之或聞。專威害政,七也。」

這是說王安石不尊重富弼,未經他簽字罷免官員,還是王安石自找的。

「與唐介爭論謀殺刑名,遂致喧嘩,眾非安石而是介。忠勁之人,務守大體,不能以口舌勝,憤懣而死。」

「自是畏憚者眾,雖丞相亦退縮,不敢較其是非。陵轢同列,八也。」

這鍋王安石有直接責任,唐介比王安石大十一歲,趙也是德高望重,起碼一個不敬老是有的。

「小臣章辟光獻言,俾岐王遷居外邸,離間之罪,固不容誅,而安石數進危言以惑聖聽。朋奸附下,九也。」

這是一樁舊案,治平四年,著作佐郎章辟光上書,說岐王顥宜遷居外邸,不當再繼續住在皇宮之中。

事情到現在揭出來,皇太後高滔滔大怒,於是趙頊只好令有司治其離間之罪,而王安石堅持認為章辟光無罪。

這件事客觀上說王安石是對的,他是給趙頊背鍋,呂誨以此入王安石罪,殊不知反而會讓趙頊感激。

司馬光聽到此處,不禁微微搖了下頭。

「今邦國經費,要會在於三司,安石與樞密大臣同制置三司條例,雖名商榷財利,其實動搖天下,有害無利,十也!」

攻擊完新法,最後呂誨總結:「臣誠恐陛下悅其才辯,久而倚。大奸得路,群陰匯進,則賢者盡去,亂由是生。」

「且安石初無遠略,唯務改作立異,文言以飾非,罔上而欺下。誤天下蒼生,必斯人也!」

彈章到這里,那是如洪鍾巨鼓,動人形色。

然而呂誨最後卻又來了個狗尾續貂:「辟光邪謀,本安石及呂惠卿所導,辟光揚言:『朝廷若深罪我,我終不置此二人!』故力加營救。願朝廷調查細節,推於公論,然後知臣言是對是錯。」

最後這話出口,朝中老奸巨猾之輩立馬掂量出來王安石,穩了!呂誨,難保!

果然,四月丙戌,王安石乞辭位;帝封還其奏,令視事如故。

王安石認為事情這樣過去,就不是還他清白,不出。

趙頊找出使回來的曾公亮說話:「若外放呂誨,恐安石不自安啊。」

這其實是想讓曾公亮轉達自己的意思,得饒人處且饒人,給你個台階,下吧。

而王安石的答復是:「臣以身許國,陛下處之有義,臣何敢以形跡自嫌,苟為去就!」

趙頊無奈,「乃出誨知鄧州。」

可巧是蘇頌當知制誥,蘇頌將制文寫到一半,跑去問曾公亮:「章辟光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兒?」

曾公亮說道:「辟光治平四年上書時,安石在金陵,惠卿監杭州酒銳,安得而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