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 事件始末(2 / 2)

蘇廚 二子從周 1339 字 2020-08-14

「故奔走乞丐之人,其門如市。」

「今西夏之款未入,反側之兵未安,三邊瘡痍,流潰未定,河北大旱,諸路大水,民勞財乏,縣官減耗。」

「聖上憂勤念治之時,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誤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誤大臣也!」

這簡直就是扔向新黨的匕投槍。

王安石氣得手腳冰涼,指示知諫院張璪,反駁他!給我狠狠地反駁他!

張璪說對不起,我認為人家說得有道理,「璪辭不為。」

判司農寺曾布請為之,既作《十難》,並且彈劾楊繪、劉摯欺誕懷向背。

趙頊下詔,將其疏交給兩人,你們好好給我看看,好好分析利害,學習完後都給我交一篇心得體會!「使各分析以聞。」

劉摯開心壞了,就怕你不讓我說話,奮然曰:「為人臣,豈可壓於權勢,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實!」

即條對所難以伸其說,啪啪啪同樣甩出免役法十論,條條鞭撻至骨。

第一,大宋戶籍按資產高低分為五等,但全國各地情況大相徑庭,徭役也輕重不一,各地戶等比例也頗為懸殊,而國家統一制定役法政策,很顯然是行不通的;

第二,由於各地戶等失實,因此新法施行,必須重新登記各戶財產,從而確定役錢的多寡;可既然之前已經出現了失實的情況,那現在重新登記就能避免嗎?很明顯沒有具體舉措,還是不能;

第三,本朝戶口中上等戶少、下等戶多,按照原來的規定,上等戶徭役負擔重,下等戶徭役輕。新法規定一律納助役錢,上等戶很容易交納,但下等戶大多十分貧困,這明顯是加重了他們的負擔,對於下等戶是極為不利的;

第四,新的免役法為了多征收雇役錢,比限比舊法還高,地方上不得不將一些下等戶強行抬高成上等戶,這對下等戶來說不能不是沉重的災難;

第五,農民每年收獲的豐歉完全靠天,但服徭役的人數是固定不變的,要雇人,就得有錢。

在歉收年景,助役錢既不能拖延,也不能豁免,這對農人,尤其是荒年中的農人,是很有害的;

第六,農民每年收入大多是農產品或絲帛,助役錢卻規定用現錢交納,農民必須賣掉農產品才能交納現錢。而助役錢期限較急,農產品價格必須大幅度降低,方能出售。

即使役錢可以用農產品代替,但也會有地方多征多派的現象出現;

第七,我朝兩稅及科買等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已經壓得農民喘不過氣來,就是正常收獲的年景,老百姓交納租賦後已所剩無幾。

免役法推行後還得交納役錢,這樣勢必造成農民逃亡或轉入客戶等等,甚至鋌而走險,聚而為盜賊;

第八,一些奸狡之人,可以鑽法律的空子,和地方官勾結,將徭役負擔轉嫁到他人身上;

第九,老百姓為國家服徭役往往由各州縣差派,上等戶差役負擔雖然沉重,但最快也得十年才能輪差一次,下等戶甚至二十年才能輪差服役一次。

免役法讓這些人一律出錢,年年征收。官府負責召募役人。

出錢少了,役務推行不了,征收過多,老百姓承受不了,那請問,地方官員,是會先管自己的政績,還是先顧百姓的死活?

第十,原來服徭役的都是農民,他們往往都有自己的家產,因而可以盡心盡力地服役。現在改為雇募役人,必然是一些奸巧之輩應募。

這些人,能一心一意為國效力嗎?如何避免盜竊國家財產,愚弄官僚,給國家帶來巨大的損失呢?

最後諷刺趙頊:「我本來是御史,采士民之說以聞,是我的正職。如今陛下卻要我待罪,還要遽令我分析利弊,這本來不在我職業范圍。」

「不過既然陛下都這樣說了,那我也就簡單分析分析,無乃辱陛下耳目之任!」

趙頊拿到這個都傻了,老子叫你寫心得體會,是給你台階往下走,不是叫你蹬鼻子上臉的!不報。</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