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一章 解釋(2 / 2)

蘇廚 二子從周 1293 字 2020-08-14

還有裝修行業和舊房改造,市易司也干涉不了。

市易司能夠干預的,還是四通的一些低端低價值產業。

不過對酒類行業的打擊,那是相當大。

四通商號的利潤其實不在酒,而在酒曲。

酒類行業遭受打擊,酒曲自然也就跟著倒霉。

不過蘇油指示了程文應和史洞修,我們不在這上面爭。不管利弊吧,新法先是國計,不是你們商賈可以干預的。

所以只能由大佬們去鬧,但是不能由你們去出頭挨打。

史洞修還頗為心痛,程文應看了第一期損失報告之後,嘴巴一撇,又在幾個州府開立了新舊鈔兌換櫃台。

說起來這點損失,還不就是錢庄幾個兌換櫃台的事兒!

但是物價的無情上漲,影響到的是貨幣投放量,四通商號統計司正在和皇宋銀行一起進行繁復的統計計算,到底今年京中的流通貨幣該是多少,才能不造成銀行重大損失。

文彥博當然不懂這些,他只能看到市場上表現出來的現象,回到家中,寫了一封奏章。

「臣近因赴相國寺行香,見市易務於御街東廊置叉子數十間,前後積累果實,逐日差官就彼監賣,分取牙利。且瓜果之微,錐刀是競,竭澤專利,徒損大國之體,只斂小民之怨。遺秉滯穗,寡婦何資?」

趙頊將王安石招來:「市易賣果實,審有之,即太繁細,令罷之如何?」

安石回答道:「市易司因為小老百姓上為官司科買所困,下為兼並取息所苦,投狀到官府,乞求借官錢出息,行倉法,銷售果子,同時承擔納官果實。」

「自立法已來,賣果子的小販們收入都比以前增加了,支付給監督的行人俸祿,比以前支應官府所需和兼並者的盤剝,所費減少了十之八九,同時官中又得好果實供應。」

「這些都是逐一找人提供供狀,案驗事實得到的結論……因為他們都是貧民,沒有抵當,所以派遣本務差人,逐日收受合納官錢,市易司並沒有參與到賣果實的生意當中。」

然而右司諫王覿上言:「市易之患,被於天下,破民之產,而利皆歸於牙儈胥徒。」

牙利,就是牙行的交易中介費,一般為交易額的百分之五。

但是王安石或者是沒搞清楚這里的區別,也可能是故意混淆事實,將之歸於「合納官錢」。

市易務牙人是官牙,牙利同市例錢一樣,作為市易務胥吏的俸祿支出。

牙錢並未計入政府的財政收入,而由市易務支配,落入官員胥吏的腰包。

然而事實上,汴京以前的牙行,牙錢只是針對有求購或者求售的商賈,算作提供信息,牽線搭橋的手續費介紹費,而不是升斗小民賣個水果都要繳納的市場准入費!

所以文彥博的奏章里還說:「遣吏坐列販賣,與細民爭利,下至菜果油面,駔儈所得,皆榷而奪之,使道路怨嗟,逮近羞笑,商旅不行,酒稅虧損。奪彼與此,得少失多。」

這是說市易法改變了傳統的大商批、小商零售的市場結構,於擾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必然產生強迫客商、抑勒配賣等弊端。

這個現象,在汴京釀酒業上,已經體現出來了。

趙頊也認為市易務應該主抓批,零售太細碎,有傷國體。

王安石耐心解釋道:「今設官監酒,賣一升也是賣;設官監商稅,收一錢也是收,難道就不細碎?但是大家為什么不以為非呢?因為他們習慣了。所以只要習慣了,就好了……」

「為政,應當只論所立之法,於百姓,於大宋,是有利還是有害,而不應當以其瑣碎就廢除。」

對於趙頊「與民爭利」的顧慮,王安石也有解釋:「至於為國之體,摧兼並,收其贏余,以興功利,以救艱厄,乃先王政事,不名為好利也。」

最後王安石反過來批評趙頊:「市易務如果子行人事,才立得七個片區,這樣的小法令太多太多,陛下要是在這些小事情上檢察太苛,會讓臣子產生畏縮情緒,不敢做事。」</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