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個感言吧,一百五十字寫不下。(2 / 2)

蘇廚 二子從周 878 字 2020-08-14

反人類罪的提出,是基於這樣的觀念:人類是一個平等的、和睦共處的大家庭,人們不分國家、種族、文化、信仰、階層、性別都應享有公平、自由與尊嚴的基本人權。

這是人類文明突破狹隘的國家主義、民族主義偏見的展成果。

那位書友說屠城是「有效」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很多時候,它的確是有效的。

但是大家應該再做進一步的思考。「有效的」,就一定是「必須的」嗎?

作為一個經歷過南京大屠殺慘事的民族,對這一點的認知,應該具有基本的判斷能力才對。

老周要說的是,即便是「有效的」手段,也不一定就「必須」被采用。這就是「堅守底線」和「不擇手段」的巨大分野,同時,這本身就是文明進步的一個標志。

你可以「不得已而用之」,但是之後會被追究,會被作為污點記錄,而不是該稱頌,贊美。

從一戰開始化學武器的大規模使用,到當今人類社會實行全面禁止和制裁,其實已經能夠說明這個問題。

第三個,是立場的問題。

的確,人人皆有立場,人人皆有不同,但是別忘了還有兩個東西,叫共同價值和普遍共識。

人人皆有不同的反面,是人人皆有相同。

或者說,人是一個個的個體,自然具備個性,但是人同時還是社會動物,所以,當然也會有共性。

換一種說法,人類社會存在的基礎,就是要求這個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應該存在一些共性。

丟開一邊只強調另一邊,不是智者所為。

尊老,愛幼,孝親,守法……降到最低層面,保障生命權和生存權這兩項人類最最基本的權利,應該是全人類的共識,應該是所有人起碼的相同。

作為一個現代人,這一點想必也應該被接受。

喜歡歷史文的書友們,多數也喜歡研究歷史。而讀史的時候,常常會遇到這樣那樣的認知問題。

回到屠城那一節,我們現在是不是就可以這樣理解:它在當時或許的確是有效的,甚至是唯一的選擇,但是這種行為,起碼並不值得被歌頌。對不對?

老周也算是半個歷史愛好者,今天花一點時間,將自己讀史時用的方法論告訴大家,算是一管之見,有幫助最好,要是沒用,大家可以繼續探討,或者一笑置之。</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