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二章 改制第二步(2 / 2)

蘇廚 二子從周 1420 字 2020-08-14

九月朔,趙頊復膳,重新御殿,首先便是臨武英殿,給此次抗洪搶險的英雄頒獎授勛。

陳昭明是此次抗洪搶險勝利的關鍵性人物,雖然是官,趙頊特遷了四級策勛,等同軍功,並升保和殿學士。

宋用臣升領內都監,竇仕升勾當御葯局公事。

其余種詁等人,都得到了頒賞。

不過此次治河事件當,有兩個人沒有撈到好處。

章惇,因為殺人殺得過於利索,在知州到檢察已經束就擒的情況下,還是把人殺了,存在明顯的法律瑕疵,這個誰都包庇不下來。

正好章惇的父親章俞侵占百姓沈立的田地,被告到了官府。

大理寺審查之後,彈劾其父太子賓客致仕章俞、其弟潁州沈邱縣主簿章愷,侵占民田;彈劾開封府心懷觀望,害怕躲避僉書。

當時章惇還在澶州,寫信申辯,認為堂吏王冕等人不公,有司不當信王冕等語,以此報制勘所,稱請盡情徹底查究,不可以只信其謬說。

這封信被大理寺翻了出來,這就是大錯了。

制勘院,是趙頊撤除詔獄,分解台諫之後,設立的臨時審判構,掌審問判決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斷之事,一案一立,案結即撤。

章惇此舉,明顯有干涉司法之嫌,就算是參知政事,也是不能夠指揮制勘院的。

於是章惇被罷免,出任陳州知州。

蘇油報請趙頊,功是功過是過,不能將章惇的前功一抹干凈。河北如今多了一年的時間,正需要大力建設,非能臣鎮守不可。

於是趙頊改命章惇定州知州兼定州路安撫使,與蘇元貞這個已經被丟到河北一年的轉運副使一起,負責統籌水利。

執行章惇命令的童貫也沒討到好,出使陝右,去投靠老上司李憲去了。

九月,王珪領詳定官制所,上以階易官寄祿新格。

這是元豐改制的第二個大步驟。

第一次是以書令、侍、同平章事為開府儀同司。

左、右仆射為特進。

吏部尚書為金紫光祿大夫,

五曹尚書為銀青光祿大夫,

左、右丞為光祿大夫。

這一次,一路向下到了承務郎,將朝官全部涵蓋了進去。

同時增加更多規定。

開府儀同司至通議大夫以上,屬於高官,免磨勘。

待制以上,六年遷兩官,至大大夫止;

承務郎以上,四年遷一官,至朝議大夫止,候朝議大夫有闕,次補。

丙子,趙頊再次下詔:「見任宰相、使相,食邑實封通及萬戶;前任宰相,食邑及萬戶,並封國公。宗室如舊例。」

同時,除公、司外,其余檢校官並散階並罷。

所有宗室及武臣,正任至內常侍以上者,內臣供奉官以下,選人、伎術官、將校、書樞密院主事以下,及諸司吏人,所授敕留官衙校等階、檢校官諸職及憲銜,並罷。

式散階,除化外人依舊除授外,其余並罷。

辛巳,大享明堂,以英宗配。

乙酉,詔即景靈宮作十一殿,以時王禮祀祖宗。

安頓好了祖宗之後,接下來便是大封宗室外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