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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人生若只如初見,我與他的十二年>

作者:b1anetbsp;序

這篇文,想想從起筆到現在有四年多的光景了,有回憶的部分,也有當時生了什么就即事記錄的部分,其實也算是日記的改編吧。當時想寫的時候是他離開了一年後,太過執著的思念讓我痛苦了整整一年。想著,在異國他鄉寫些什么來想念他吧,於是就有了這篇文,後來又修改了很多。真的不敢相信,他會回來,我們在一起七年,分開了五年,相愛和尋找都是漫長的歲月。可以說,每個文字里包含著對曾經自己和他的思念,和對那段匪夷所思卻又刻骨銘心的感情的懷戀。等到一切平息後,我也終於明白,年少時的輕狂,對跌宕起伏的情感的向往,遠遠不及如今踏實的生活和身邊陪伴著自己,簡簡單單和自己過日子的那個人。

將這篇文寫出來,除了自己回憶著感慨外,也希望看我文的人能看開一些曾經我掙扎過憤恨過、拿不起放不下、而如今卻早已成過眼雲煙的人和事,懂得珍惜和放棄之間的選擇,相信即使是我們,也可以有真正的愛情。記下這一切希望大家能明白些什么堅持些什么,也希望你們能從我的經歷中吸取一些教訓吧,找到自己愛的人。

或許本著不拋棄不放棄的執念就可以得到幸福吧,呵呵。

因為工作忙的緣故,更新或許不是很快,還有,文里的名字半真半假,請大家見諒吧。

最後,也希望你們能執著自己的愛情,祝你們也能找到珍惜的另一半。

1、我在初中的時候就知道自己不喜歡女人,當時班級幾個早熟丫頭對我特熱情,哥兒幾個沒事就拿她們跟我開涮。其中有個很漂亮的女生,特矜持也很安靜,於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正常性我就試著和她交往,結果持續一個多月就不了了之。於是從此也有了個很浪漫凄美的拒絕一切女性的理由,「我忘不了她,很抱歉。」不過倒是很意外博得了痴情郎的美名聲。

我記得有人說過,你永遠不知道會在什么時候遇到什么樣的人,所以即使去樓下買包煙什么的也絕對不要讓自己顯得邋遢。很不幸的是,我是在那天之後才知道這么一句至理名言,所以在那天,我是穿著傳說中的休閑睡衣,拖著老爸的大號拖鞋,蓬頭垢面袒胸露乳地晃盪著去買早點。

到了粥鋪,老板和我很熟了,看著我就很熱情地打招呼:「若飛啊,今天來這么早啊。」

「是啊,您這兒生意還是這么好。」

客套幾句,和老板熟好處也不少,價格會實惠點抹點零頭,最省的就是不用我說什么他老人家就知道我要啥了。所以我就在那干坐著,等著他把我要的饅頭包子粥啥的打好包。習慣性地往店里店外瞄,現也都是經常看到的面孔。正無聊地坐著呢,就看到遠遠走過來一個男生,個子不高(當時應該算矮了,也就一米五幾),還挺瘦,架著一副黑框眼鏡,不知道為什么就給人一種很嚴肅的感覺,況且他還一身黑色系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