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4【香港境況】(2 / 2)

不過新藝城卻還不是最慘的,最慘的要數好朋友影業。

前文已經介紹過,「好朋友」是曾智偉借用漫畫大亨黃玉琅的資金創辦的。

曾智偉早就有自立門戶的心思,而黃玉琅見到影壇如此紅火,也想進來撈一下金。兩者一拍即合,就創辦了好朋友影業。

好朋友影業又聯合德寶影業等中小影業公司,一起創立了獨立聯盟,又是挖明星,又是買院線,展現出一幅實力雄厚,大展宏圖的架勢。

不過股災一來,黃玉琅投資的股票、期貨都泡了湯,傳說虧損了三億多港幣。而玉郞集團也因為股災,股價暴跌,市值蒸發了兩億多。總之這次是賠慘了。

為了還債,黃玉琅都開始抵押股票、拋售資產以此來套現了,自然也就沒錢供應好朋友影業了。這就令好朋友一下子就面臨到了資金危機。

曾智偉抱上黃玉琅這支大粗腿,本來以為從此就不愁資金了,因此早早的就宣布了十部電影的投資計劃,雄心勃勃,想像夏天一樣成為影壇大亨。

但是現在他投資制作的《用愛捉伊人》、《金燕子》還沒有拍攝完成,資金就已經跟不上了,一時間也是把曾智偉愁得要死。

如果這電影不能按時拍完的話,演員過了檔期,之後再想請就難了。

而且香港拍戲,付給演員片酬一般分四部走,開拍之前付一部分押金;開拍之後,進組兩三天內付第二份錢;電影快殺青時付第三份片酬;上映完後,付第四份片酬。

有的電影公司比較壞,付完一期、二期之後,第三、第四期就不付了。他們早早的就把結局拍完了,然後就一直拖著不給片酬。這時候,演員如果生氣走的話,對影片絲毫沒有影響。

將來電影上映,演員如果還想要回三期、四期的片酬,劇組還要反過來告演員違約,說他沒有拍完戲就走了,還要讓演員包賠損失。

演員得勢力一般都不大,惹不起這樣的無賴公司,很多時候也只能是忍了,所以在香港電影黃金年代,很多皮包公司都這么坑明星的錢。

不過也不是所有明星都被他們這么欺負,不懂反抗。像林清霞就相當霸氣,請她拍戲的話,在進組之後兩天內,片酬必須付齊,否則就不拍了。

因為她在台灣、南洋的票房號召力極高,所以那些電影公司也只能答應她的要求,所以林清霞就沒有被坑過。

曾智偉現在拍的兩部戲,就只付了一、二期的片酬,現在還有兩期的片酬沒付。而拍攝資金卻都沒有了,讓他怎么能不心急如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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