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節 踏上商道(2 / 2)

沒有人會真的甘心做一顆棋子的。但甘心不甘心是一回事,能不能擺脫又是另外一回事。這個世界雖然未必是完全的叢林法則,弱肉強食的道理卻是永遠通行的,任何道理都不必講,唯有力量才是根本。便以瓊恩自己而論,就算他察覺這其中有蹊蹺,就算他不甘心被別人安排,難道他還能拒絕布雷納斯王子,難道他還能不服從指令?至少目前瓊恩是絕對不敢的。

他思索著,然後漸漸睡去。當他再次醒來的時候,窗外已經微微發白,開始有車馬動靜傳來,大概是有人已經急匆匆地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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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對梅菲斯說。

聖武士回答,她的神情平淡,一如往常,但瓊恩還是發覺她的眼睛微微有些紅腫的跡象。不明顯,但仔細看可以看得出來,她昨晚哭過。

瓊恩心里微微有些愧疚,但這種情緒一閃即逝,他或許說不上窮凶極惡,但也不是善良的人。事情既然已經做了,就不用再無謂的偽善。好在彼此都是聰明人,有些話題自動避開,大家都仿佛若無其事。

既然要去博得之門,兩人便商議怎么出發。一般而言,這種長途旅行無非兩種選擇,要么就自己雇馬車,要么就找個商隊搭順路車。前者花費較高,而且不甚安全;後者人多勢眾,不怕強盜打劫,相對穩妥,而且花費也較低,是較普遍的選擇。

但梅菲斯帶著黎明之石這種聖物,倘若隨商隊行動,如果被人看見,起了覬覦之心,不免又是大麻煩。所以她的意見,是傾向於自己雇馬車。瓊恩也無異議,他還想在路上和梅菲斯多親近些,培養感情呢,自然需要盡可能多的單獨相處的機會,倘若搭商隊的順路車,豈不多了一堆電燈泡,礙手礙腳。

既然兩人意見一致,自然也就照此辦理。他們向旅店老板打聽了一下消息,知道這只是一個小鎮,沒有地方雇馬車。「你們可以先去阿德巴城,」老板熱心地指點著,「到了那里就有雇馬車的地方了。」

但瓊恩翻翻手上的地圖,發現阿德巴城確實是一座大城市,距離小鎮大約一百多英里的路程,騎馬疾奔大約也得兩天。他們此時身邊只有兩匹駱駝,這種慢吞吞的生物在沙漠里自然是優質交通工具,出了沙漠就不成了。正頭疼的時候,老板又建議說,他店里正有一支商隊要前去阿德巴城,可以順路搭車。

也只能先如此,老板請了商隊老板過來。必須說,那個胖乎乎的老板是個標准的黑心商人,他看出瓊恩和梅菲斯都是外地人,對此情形不熟,故意把價格抬得很高。瓊恩和梅菲斯都不擅長跟這種商人打交道,經過一番簡單的討價還價,瓊恩用兩匹駱駝充當路費和一路的伙食費,達成了交易,順便給老板一筆小費。

雖然明知道是吃了虧,但瓊恩也並不怎么在意,他此刻囊中充裕。布雷納斯王子給的經費還算充足,何況剛剛在人面獅那里又搜刮了一筆。可以說從上輩子到這輩子加起來,他都沒這么富裕過。

他們的行李也很簡單,重要的東西都被瓊恩收進次元袋里去了。食物、水囊、衣服之類都早就在埃斯考和人面獅的混戰中遺失了。幸好他有先見之明,先把裝金幣的包裹直接扔進了次元袋,幸免於難。

只要有錢,衣食住行都能解決,不是大問題。梅菲斯背著黎明之石,和瓊恩隨商隊出發。看在那兩只駱駝的份上,商隊老板給他們安排了一輛單獨的馬車。

一路前往阿巴德,瓊恩驚訝地發現這居然是一座矮人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