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節 再見格拉茲特(2 / 2)

從小的特殊經歷,讓梅菲斯的想法總是很特別,和其他女孩似乎格格不入。對於瓊恩,她並沒有多少憤怒,但也談不上有什么感情,純粹是個交易。她知道,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必須去做的;她也知道,或者說相信這世界是公平的,得到好處,總要付出代價。瓊恩幫她取回了黎明之石,換取了對她的占有,這很公平。梅菲斯從來就不指望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會大發善心幫助自己。

或許很多漂亮女孩都會覺得自己有特權,都覺得周圍的人——尤其是男人都應該爭先恐後地幫助自己,為自己效命,但梅菲斯的腦袋里,從沒有過這種想法。從她記事起,她就只記得每天的生活主題是殺戮和逃亡——這種夢魘一般的生活一直持續了近十年,鍛煉出她堅毅剛強的性格,直到她被大主教看中,加入提爾教會。她堅守准則,崇尚善良,維護秩序,恪守律法,但她同時也相信等價交換的道理。

不過,似乎總是有些遺憾就是了。

梅菲斯是個少女,不是修女,她也曾無數次地幻想過自己將來會對什么樣的男子動心,會和什么樣的人攜手共度終生。提爾是正義之神,並不講究禁欲,提爾的聖武士在男女情愛和婚嫁問題上是完全自由的。梅菲斯長得很漂亮,所以不乏追求者,但都知難而退了,因為這位女聖武士沒有一個能看得上眼。

事實上,她也不知道自己喜歡什么樣的男子。若要說英俊,追求者中不乏美男子;若要說權勢地位,也有很多貴族子弟向她表達愛意;若要說本領,她也曾遇上過很多聲名顯赫的英雄人物;但看來看去,似乎總是沒有能令她真正動心的。

瓊恩自然也不包括在內。

第一眼看到瓊恩的時候,梅菲斯就准確地判斷出了他的身份: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巫師。論相貌,瓊恩還算不錯,但也沒到光彩四射的地步;論本領,梅菲斯知道他甚至都接不下自己一劍;至於權勢地位,那就更不用說,孤身一人灰頭土臉在沙漠里艱難跋涉,能有多高的身份。

至於瓊恩後來的表現,那就更和其他男人沒什么兩樣。偷看她洗澡,被她丟進湖里了;在埃斯考面對人面獅的時候,他躲了起來,直到最後才露面救了自己一命——梅菲斯很清楚,如果不是因為自己是個漂亮女孩,如果不是因為瓊恩看上自己,那這個巫師是絕對不會發善心的。

簡單來說,在梅菲斯看來,瓊恩就是個普通人。

但他還是有點特別的。

具體什么地方特別,梅菲斯也說不出來,但至少她知道,很少有人會冒著喪命的危險,幫她去奪回黎明之石。

而且他確實成功了。在梅菲斯被格拉茲特定住之後,他擊殺了所有的人面獅,擊退了惡魔,幫她取回了黎明之石。雖然瓊恩知道事實並非如此,暗中有個人在出手相助,但當時梅菲斯被惡魔的強**術定住了,不但壓制住了身體行動,而且幾乎封鎖了一切感官,包括聽覺。所以她並不知情,以為是瓊恩獨力辦到的。

她當然不會認為瓊恩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只會覺得這家伙的運氣不錯,或者又是憑借什么強大的魔法物品奏功。但總而言之,瓊恩做到了,黎明之石從人面獅那里取回來了。

所以如今自己正躺在他懷里。

按照協議,自己這一輩子,便要為瓊恩效命,從目前來看,未必會成為妻子,但至少是床伴。男人總是這樣吧,縱然明知一個女人並不愛自己,卻依舊要把她牢牢占有著。

梅菲斯對瓊恩談不上惡感,也說不上什么好感,在她心里,一直就只把他視為一個普通人,現在也還是如此。這也就是她心中那點遺憾的來源了,如果有可能的話,梅菲斯自然還是希望能和自己真心喜歡的人共度一生的。

少女沉思著,倦意漸漸襲來,該睡了。這次去博得之門,路途遙遠,明天要去采購補給。出門在外,總是有一堆麻煩事情,可惜這里是矮人城市,敬奉矮人諸神,沒有提爾的教會存在,否則梅菲斯只要亮出身份,以她的位階,自然有人立刻把一切都准備好,無需操心。如今這些瑣碎事務,就得自己親自動手了。後天一早,就要啟程上路,好在此後就是平坦大道直通博得之門,應該不會再有什么意外變故了。

正當她摒棄腦中所有亂七八糟的念頭,准備入睡的時候,突然看見一個黑色的身影。

那是一個高大英俊的男人,正倚靠在窗前,朝她微微而笑,眼中泛著詭異的綠光。他的腰間佩著一柄銀色蛇形短劍,右手有意無意地摩挲著劍柄,即便在黑暗中,梅菲斯也看得清清楚楚:那只黑色的手掌上,長著六根手指。

烏黯君主格拉茲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