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節 放棄(1 / 2)

魔寵契約更不可能,現有的魔法技術,還不足以把一個魅魔變成魔寵,否則巫師們只怕人手一個了;唯一可能的,就是真名契約。

但真名契約和「自由」,壓根就是南轅北轍的吧。

「不矛盾,」莎珞克說,「我需要的自由,是離開這里,回到物質界去。」

「這地方似乎也沒什么不好……我的意思是說,你現在已經是惡魔了,這里正是最適合你的位面……」

「適合不適合,是我自己說了算的,」莎珞克冷冷瞥了他一眼,「我雖然換了副身體,但我的記憶,我的靈

全還和凡人時一樣,那么我為什么要住在這種骯臟、透著腐臭和血腥死氣,無休止無理由地互相殘殺的鬼地方——你是不是很想嘗試?」

「不,謝了。」瓊恩趕快推托,「但如果你只是想回到物質界,那完全不需要這么大費周章,」他建議說,「只要你能幫助我們回到物質界,我便可以用魔法將你召喚過來,這並不難。」

確實不難,惡魔和深淵的聯系緊密,但程度高低也是有區別的。力量越強的惡魔,和深淵的聯系越密切,力量越弱的惡魔,聯系則越薄弱。對於凡人巫師來說,這就意味著你召喚一只誇賽魔,和召喚一只炎魔,難度相差不可以道理計,前者是初出茅廬的巫師就能辦到地。後者非第一流大巫師不可,往往還有生命危險。莎珞克現在是魅魔,比誇賽魔自然高級些,但也不算很強,何況她成為惡魔才不到一年,本質上還沒有被完全同化,召喚起來難度很低。

只不過,召喚惡魔也是有一定條件的……

「我怎么能保證你回到物質界,就一定會履行諾言呢?」莎珞克反問。「莫非我們為此再簽一份靈魂契約?」

廢話,還簽靈魂契約,那事情不又繞回來了么。「你可以信任我們……」

「你要求一個惡魔信任你?」莎珞克用不可思議的語氣說,「你覺得惡魔的辭典里會有『信任』這種概念?」

瓊恩閉上嘴。

「而且你怎樣才能召喚我?你必須要拿到我的真名吧,」莎珞克又說,「然後呢?你是個巫師,你有我的真名,你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差遣我、指使我、命令我——你覺得我很樂意接受這樣的處境?雖然我現在胸部是比以前更大了點。但智力似乎並沒有下降呢。」

瓊恩繼續閉著嘴。

「最後一點,就算你遵守約定,就算你不用真名來要挾我,對我而言也沒有什么意義。」

「為什么?」

「因為格拉茲特同樣也有我的真名,你可以把我召喚到物質界,他也同樣可以再把我召回深淵,」莎珞克說,「規則只會被更高的規則所改變。靈魂契約就是最高地規則。」

「你的口氣真不像是個惡魔,」梅菲斯在旁邊評價,「倒像是個魔鬼。」

魅魔嫣然笑了笑。「跟格拉茲特學的,」她說,「別忘了那家伙的外號。」

「我可以代替他和你簽這份契約嗎?」梅菲斯問。

「你沒有真名,」莎珞克回答,「而且我也絕不希望和一位聖武士簽靈魂契約。」

梅菲斯默然。莎珞克所說是事實。如果簽訂靈魂契約(她指的顯然是真名契約),就意味著簽約雙方從此緊緊綁在一起,這是自由意志達成的合意。再也不能改變,也不可能被以後的契約所修正或廢止。這種代價,並不是人人都願意承受的,但此時此刻,也唯有瓊恩能作為簽約者。

真名契約被發明出來,原本地用意就是讓巫師獲得可靠的邪魔助手。如果瓊恩和莎珞克簽約成功,那么只要瓊恩在物質界,莎珞克自然就可以自由前往他身邊,連通常的儀式血祭都不需要,也不再會被其他存在所召喚控制,因為真名契約本身就是最高規則,在它的領域之內凌駕於一切規則之上。而且真名契約造就的是「助手」而不是「奴隸」,地位相對平等,擁有更多的自由,加上「生命綁定」的鐵律限制,彼此之間也必須保持相應的尊重。

從莎珞克地角度來說,她已經變成了魅魔,但卻依舊保有人類的記憶和靈魂,希望返回物質界,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換了瓊恩,他也不肯在這鬼地方多呆半秒。何況在深淵無數惡魔之中,魅魔不過是地位很低地一種,實力弱小,處處受到欺壓,但到了物質界,那情況便又完全不同。為了這些好處,一份靈魂契約壓根不算什么,雖然作為「助手」,會因此受到瓊恩的一定制約,但總比受格拉茲特控制好得多。

問題是這對瓊恩來說,卻沒多少好處。誠然,多一個漂亮的魅魔助手在身邊,是令人愉快的事情,而且也確實能幫上不少忙,但萬一她出事了,自己跟著完蛋,這可就糟糕得很,簡直像是把性命放在別人手里,太缺乏安全感了。

「這是唯一我能接受的方法,」魅魔說,「我必須保證我不會被欺騙,不會被傷害,不會被過河拆橋,不會徒勞一場。我必須能確定這一點,而不是要空洞地承諾。」

「我是個凡人,」瓊恩試圖打消對方的念頭,「壽命不過百歲,匆匆便過。倘若真簽了靈魂契約,一旦我死去,你也會死去,連復活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