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五章 合作敲定(1 / 2)

由於現階段還沒有專門的文化制作公司自己去設計一套選秀節目的方案,然後再去找電視台合作,所以牧野映象拿出《級女聲》的方案找到湘南衛視合作,這個模式基本上還是整個電視圈里破天荒的頭一回。??

既然是頭一回,自然也就沒有可以拿來借鑒的案例,一切的合作沒有模式參照,徐松也只能按照自己一貫對行業的理解來看待這件事情。

在他看來,李牧提出的第一、第二點都可以接受,唯獨第三點不能。

5:5出資、5:5獲利很正常,畢竟湘南衛視擁有電視的影響力,而牧野科技擁有線上的影響力,大家在一起合作是優勢互補,誰也不占誰便宜,但是,如果版權歸牧野映象,那可就沒辦法接受了,因為這檔節目最終是要用湘南衛視這個載體去運作的,如果湘南衛視自己沒有版權,很有可能出現自己拼命把《級女聲》做起來了,結果第二年李牧轉頭去找別人合作的情況。

於是,徐松表了自己的看法,道:「李先生,版權如果1oo在牧野映象的手里,這合作我們就很難繼續談下去了,畢竟我們是一個衛視台,如果出現我們做過的節目轉而到了其他電視台上繼續制作,那對我們的影響實在是太惡劣了。」

李牧笑著說:「徐台長,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如果這套方案是一本書,那湘南衛視就是出版社,我們協商共同出版這本書,這一次合作所印刷的所有實體書歸我們共同所有,但是真正的著作權還是在我們的手里,畢竟我們才是作者。」

徐松搖頭一笑,說:「李先生,你說的雖然也有道理,但是這種合作模式我們是沒有任何安全感的,萬一你用版權將來給我們來一個釜底抽薪,然後又去跟其他電視台合作,那我們的損失就太大了。」

李牧笑了笑,禮貌的問:「徐台長您的意思呢?」

徐松說:「我覺得版權這種事情也還是5:5比較好。」

李牧說:「版權5:5其實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理論,就算版權的獲益權可以共有,支配權也必須要有主次,這和公司絕對控股的道理是一樣的。」

徐松便道:「或者這樣,我們一次性簽十年的合作協議,版權1oo歸你所有,但是十年時間內,版權的使用權歸我們。」

李牧心說也虧你說得出口,十年時間的話,再牛逼的選秀節目也幾乎死透了,就算是女這種級選秀ip,到了十年以後也就沒什么影響力了。

不過,李牧仔細分析一下,徐松的擔憂也不無道理,其實版權的合作比較麻煩的就在這里,版權所有方希望能夠完全支配自己的版權,但版權的使用方也希望能夠盡可能的獨占這個版權,只有這樣才能夠利益最大化,並且不為他人做嫁衣,如果堅持版權完全歸屬自己,恐怕湘南衛視不會跟自己合作,也不敢跟自己合作,但是,矛盾的是,李牧又想把版權拿在自己手上,以後可能還要做很多的綜藝節目,如果第一個版權就守不住,往後的版權都會出現問題,《級女聲》的版權海外授權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但是好聲音那種吊炸天的導師+轉椅+選隊pk的模式簡直能把達國家的市場一網打盡,到那個時候,如果往外授權版權,還要跟國內的電視台分一杯羹,李牧心里難以接受。

版權問題有些僵持不下,一旁的陳婉也不免有些著急,於是她開口提議:「能不能設定一個條件協議,版權雖然歸屬牧野映象,但在規定時間內,湘南衛視只要遵守兌現了協議中的條款,牧野科技就不得把版權轉授他人。」

李牧忽然想到荷蘭ta1pa公司,也就是「好聲音」版權的所有方跟浙省衛視的版權之爭,ta1pa當初是將版權按照一定的年限獨家授權給了浙省衛視,但是ta1pa多留了以個心眼,也就是合約每年都要進行一次續約談判,在規定的期限內,浙省衛視並不是完全擁有了版權使用權,而是僅擁有一個優先續約權,優先續約權是一個很扯淡的概念,雙方談判,如果有其他人出價更高、原本的購買方又不准備加價的話,優先續約權就失去了作用,以至於好聲音的版權最終被其他公司拿到手,浙省衛視只能緊急改名、換商標、換套路。

李牧並不是想坑湘南衛視,只是想把更多主動權拿在牧野映象的手中,所以他便向徐松提議:「這樣吧徐台長,我再給一個合作方案,版權拿出來作為一項單獨的資產進行單獨計算,牧野映象可以把三年的版權拿出來給湘南衛視使用,每年的版權費用為五十萬元,三年後湘南衛視有優先續約權,具體的續約條款,我們到時候可以再協商。」

好聲音賣給浙省衛視的時候,第一年也只買了兩百萬,結合眼下的市場行情,五十萬的價格不算多也不算少,如果是其他公司要把一份沒有經過實踐、完全停留在紙面的方案賣給湘南衛視每年五十萬,基本上是天方夜譚,但是李牧就不同了,畢竟代表著整個牧野科技,資源強大。

徐松稍微考慮了片刻,方才一開口就提十年,也是為了讓李牧往下壓,他自己並不認為一檔選秀節目真的能有很長的壽命,以他個人的經驗來看,目前各種選秀節目基本上兩三年也就壽終正寢了,如果這檔節目做得好,估計能維系到五年左右,但是後兩年的含金量一定也會大跌,所以這種情況下,三年基本可以接受。

於是,徐松爽快的說道:「行,李總,咱們就按照你這個模式來合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