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章 「絕不向假貨賣家妥協」(1 / 2)

馬老板的動作果然很快。

就在李牧忙著監督「淘寶網第一屆全國個人站長大會」籌備工作的時候,受雇於馬老板的訟棍團已經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幫助這兩百多個賣家,寫了一封聯名的起訴書,遞交給了牧野科技公司注冊地所在的區人民法院。

據傳,訟棍團代表兩百多被淘寶封店的賣家,以牧野科技「侵犯個人虛擬財產」為由,起訴牧野科技,要求牧野科技解禁所有原告的賣家yy賬號。

區人民法院還是第一次接到「侵犯個人虛擬財產」為由的民事訴訟,在之前,還沒有人將互聯網產品視作個人虛擬財產進行訴訟,所以眼前沒有可以借鑒的判例,區法院的工作人員一時半會也感覺有些棘手。

區法院的法官們在院長的召集下,開了一個閉門碰頭會,專門討論這次訴訟的具體細節。

民事庭一位商事審判庭的庭長,按流程應當是這次案件的直接負責人,民事庭的案件與法官都是由他來管理,所以他也是壓力最大的一個。

在閉門會上,這位庭長頗為謹慎的說:「諸位,按照規定,咱們區法院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對方是否受理的明確回復,而這件案子不僅沒有可以借鑒的同類型判例,而且還涉及目前在國內甚至在世界范圍內實力最強,而且最受尊敬的華夏互聯網企業,如果我們受理這個案子,很可能一下子就把牧野科技推到風口浪尖上,這可是舉國關注的明星企業,如果操作不好,對咱們區法院的影響可是非常大的啊!」

其他幾位區法院的領導也都一籌莫展,這件案子確實棘手,一邊是兩百多人組成的原告團,一邊是國內最具聲望的明星企業,如果不受理這件案子,這兩百多人不知道會鬧成什么樣;如果受理了,不僅相當於法院主觀接受了原告團的「個人虛擬財產」說法,還親手將這個明星企業推到了風口浪尖,如果操作不慎,責任重大。

這時候,區法院的一位領導開口道:「諸位,我已經查遍所有與牧業科技相關的司法記錄,現在還沒有發現牧野科技涉及過任何一宗司法訴訟,可以確定的是,牧野科技不僅是個明星企業,而且是個非常干凈的明星企業,如果咱們區法院受理了這件案子,那牧野科技的第一庄宗司法訴訟的帽子,可就落在咱們區法院頭上了。」

此話一出,所有人面色一凜。

華夏人凡事最講究第一次,如果攤上個好的第一次還好說,如果攤上個壞的,那可能就是一輩子的仇了。

再說,誰也不想主動給明星企業塗抹上污點,這搞不好會帶來持續深遠的不良影響。

眾人一下子犯了難,所有人都不想蹚這趟渾水,可是又沒有辦法,誰讓牧野科技是注冊在區法院職能覆蓋的范圍內,這個案子區法院根本躲不開。

眾人沉默了片刻,忽然一個對經濟頗有研究的法官開口道:「要不我們提前跟牧野科技溝通一下吧,我看這件案子本身也沒什么大不了,無非就是兩百多個原告想要回他們的yy賬號,牧野科技現在正是名氣如日中天的大好時機,實在犯不上牽扯進這樣的案子里,不如直接庭外和解算了。」

說著,這人又補充了一句:「而且大家千萬別忘了法理,雖然在此之前沒有具體的判例,但是我個人感覺,從法理的角度出發,原告的訴求是有道理的,網絡賬號、網絡資產雖然是虛擬的,但也有它的價值和個人,這樣的虛擬物品,被列入個人財產范疇我覺得是遲早的問題,所以我個人感覺,如果牧野科技不願意退一步,七個工作日之後,我們還是要受理此案,讓牧野科技成為被告,否則一旦我們駁回原告的訴求,那么我們很有可能成為未來國內在虛擬財產保護法以及相關案件中的一個反面教材。」

這位法官的說法得到了所有人的認可,如果今天區法院以虛擬財產不受法律保戶為由、駁回了原告的請求,那么將來一旦虛擬財產被法律保護,自己就成了反面教材,而且將是永遠的反面教材。

在座的都是頗有經驗的法學高材生,嗅覺格外敏銳,大家都很清楚,虛擬財產被法律認可只是一個時間問題,而不是一個對錯問題。

這個時候,民事庭的庭長率先打破沉默,說:「看來如果繼續拖下去,七天內我們受理這件案子已經基本上是躲不掉了,到時候庭外和解也是個辦法,這件案子只要別弄得對簿公堂,對牧野科技來說就沒什么大影響,相信牧野科技的人自己也會有明確的判斷。」

院長點點頭,說:「那就這樣,我們先跟牧野科技私底下接觸一下,把案件的情況,以及原告的訴求都告訴他們,盡量勸他們在法庭外解決問題,如果真要鬧上法庭,也是牧野科技自己的選擇,也就怪不得我們了。」

……

聯系李牧對於區法院來說頗為困難,而且區法院又不能通過正常的途徑直接跟牧野科技進行公對公聯系,所以輾轉了多條關系,最後終於把信息傳遞到了李牧的私人助理李紫薇那里。

李紫薇覺得這件事對牧野科技影響很大,所以收到消息之後,第一時間就把消息轉達給了李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