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八十三章 破產清算還是苟延殘喘(2 / 2)

對真正的資本家來說,任何底限,都是可以用錢來衡量的,一百美元打他一個耳光,他肯定不會同意,但一百萬美元,他可能就會慎重的考慮一下,如果是一千萬美元,絕大多數的華爾街大佬會主動把臉伸過來,至於以前的恩恩怨怨,他們根本就不在乎。

沒什么比錢更重要。

如果有,那就是更多的錢。

所以,idg為首的一眾華爾街大佬,已經就牛外賣的事情討論了好幾次,他們在討論是否要放棄這個項目,隨著討論的不斷進行,越來越多的人贊成及時止損。

於是,idg立刻約談盧允浩,提出牛外賣破產清算的要求。

提要求的時候,idg的高管有些語氣不善,他認為,盧允浩是idg投過的人里,最蠢的一個,從頭到尾都被李牧按在地上反復摩擦,這樣的人讓idg和其他資本血虧上千萬美元,簡直是要被釘上恥辱柱的存在。

盧允浩本來也知道,這攤事兒干成這樣,破產清算已經基本上是板上釘釘了,及時止損idg還能拿回去一部分錢,不然的話再耗下去,可能就全耗空了。

但是,盧允浩一見idg對自己那副不屑的態度,心里的高傲立刻就涌了上來。

盧允浩覺得,被餓了么打敗根本不是自己的問題,而是根本就沒有人能在華夏跟餓了么競爭,自己做不成也是情理之。

而idg的高管話里話外都覺得是自己的原因導致項目的失敗,這讓盧允浩心里非常不爽。

在談遣散費的時候,盧允浩本來要求,至少給自己,以及自己帶來的高管補償一年的年薪,但idg的人卻不同意,一分錢都不願意補償,要求公司直接進入破產清算程序,讓idg的審計小組即刻進入,對所有賬目、資金進行全面管控,同時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登記估值。

這給盧允浩的感覺,就像是自己租了套房,正住著,房東忽然沖進來讓自己立刻滾蛋,同時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丟到了垃圾堆。

這不光是資金上的遏制,更是人格上的侮辱。

盧允浩的倔脾氣一下子就上來了,他指著idg的高管罵道:「你別以為我什么都要聽你的,按照我們的合同,雖然我持股只有20%,但在公司啟動的前兩年,我擁有絕對投票權,你們也無權把我換掉!」

換句話說,這兩年時間里,牛外賣的一切,都是盧允浩說了算。

別看股份少,但投票權擺在這里,合約條款擺在這里,idg想把他踢走都不可能。

除非盧允浩明確違反了公司章程以及相關法律,比如收受回扣、職務侵占等等。

如果盧允浩自己沒有原則性的錯誤,idg想拿回牛外賣的控制權,必須要等兩年合約期滿才行。

這就讓idg十分難受了。

當初,idg想的是,把盧允浩當成自己的狗腿子,放他去咬李牧的同時,自己持大頭股份,將來一旦做成賣掉的時候,自然也能拿到大筆收益。

而盧允浩當時想的是,這個項目我可以犧牲大部分的股份,但我必須要拿到足夠多的錢,同時,也必須要拿到絕對的控制權。

所以,他為了避免自己被idg踢出管理層,專門要了一個兩年的絕對安全期。

他雖然沒怎么創過業,但是創業故事聽過很多。

當年思科的創始人,就是股份稀釋的太多,又沒有拿到足夠多的投票權,最終喪失了話語權,被董事會踢出了管理層。

也就是說,原本創始人像阿里的馬老板一樣,手里的股份已經稀釋到很低的程度,同時也跟馬老板一樣,還在公司主持大局。

但是,因為他沒有足夠多的投票權,所以,他在公司里也沒有絕對的控制權。

這個時候,如果董事會里的人聯合起來,能湊出51%的投票權,就可以直接投票讓創始人滾蛋。

這樣一來,創始人雖然股份還在,但對公司的控制權就完全喪失。

馬老板當年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甚至放棄了香港上市,同時高出合伙人架構、ab股架構,稀釋股份的同時,不稀釋投票權,甚至還專門從孫政義以及其他股東手里要回投票權,這樣才確保他雖然不是大股東,但對公司始終有絕對控制權。

盧允浩防的也是大股東的這一手,想讓我滾蛋?不存在的,我偏不滾!

於是,盧允浩一拍桌子,當場宣布,牛外賣不會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相反,他要停止牛外賣的外賣服務,轉而拓展其他業務。

idg的高管快瘋了,先後給了盧允浩四千萬美元,差不多三個多億,招了一大堆人、買了一大堆硬件設備,包括大量商用電腦、汽車、手機、電動車、自行車、電瓶,又搭建了好幾個充電站,甚至還補貼給用戶、騎手大量現金,前段時間剛投了幾百萬美元用來入股電動車公司,同時准備著手研發鋰電池技術。

如果這時候清算,估計連現金帶固定資產折現還能斂回來一半,但是如果繼續讓盧允浩折騰下去,搞不好就一分錢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