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任官古渡西(六)(2 / 2)

宰執天下 cuslaa 1721 字 2020-08-30

「麻煩就麻煩在這里。證人雖然幫著何允文,但何允文家富裕,而何闐貧寒。誰都知道,這證人是怎么回事。」胡二嘆道,「不過何闐是讀書人,平時也作一些詩文,跟著一幫士子交好,幫他說話的有很多。所以重新遞了狀子到了州中,便發下來重判,這下子,結果就反了過來。只是但何闐畢竟沒有證據,所以等到原任知州離任後,何允文重新遞了狀子,這墳和田又斷回給他。」

方興聽著連連搖頭,久訟不決乃雖是常見,但這個案子,能來回多少次,也的確是個奇葩了。

「剛種了一年地,輸的一方再來打官司,結果又是反過來。為了這片田地,十幾年中來回反復了三四次,縣里鬧過,州里也鬧過,最後甚至鬧到轉運司和提點刑獄司。但兩個衙門判出來的結果還不一樣,之間又變成一番筆墨官司。現如今,當年作證的幾個證人在十年前就已經死光了,從那時開始,這個案子就再也沒判過,就是一任任的給拖下來,田也是給荒著。」

「原來如此。」

前面看過了狀紙,現在又聽著胡二的一番敘述,韓岡對於這個案子大體就有數了。

的確不好判!

官司打了三十年,水患還要在往前上溯五年。當初能出來作證的老人,早就死得一干二凈。現在能拖出來作證的,當年也不過十幾歲二十歲的樣子,說出來的話,根本無法讓人信服。原告何闐和被告何允文還活著,也都六十七十了,不可能給他們用刑來求個實證。

也難怪歷任的白馬知縣都拖著,沒有人證物證,要想讓人心服口服,讓原告和被告都不再上訴,難度可想而知。

這個時代可沒有終審定案的說法,只要不肯認下判案的結果,就可以繼續上訴。縣里不行去州里,州里不行去路中,路中不行,還有東京城里的登聞鼓。而且官員流動得又快,前一任判下的案子,下一任也許會顧及前任臉面,不去改判,但也有可能會重新審理一番。韓岡可不想丟臉,讓後來人恥笑。

方興緊鎖著眉頭,他在旁邊聽了也頭疼,根本斷不清的案子。他上前半步,正想提醒韓岡不要貿然接下,就聽著韓岡吩咐胡二道:「明天開審此案。你去通知何闐和何允文二人,本官要先看看人,將事情問個明白再說!」

胡二聞言便是一愣,明明都跟這位年輕的知縣說了,這個案子沒法兒斷,怎么還不知道好歹。但他立刻低頭應諾,一點也不拖延。心里則是在想著,吃點苦頭也好,這樣才會信重自己。

胡二離開,韓岡回到後廳。連同聽到消息的魏平真和游醇也趕了過來,韓岡挑了陳年舊案作為他到白馬縣的第一個案子,作為幕僚都不可能坐得住。

就見方興急著滿頭汗:「正言,怎么能這么快就開審?!」

韓岡慢悠悠的不在意,吩咐著下面的侍從端茶上來,「這個案子很難嗎?」

「所有的田籍都是這些年新造的,追溯到最早也就三十三年。證人也幾乎都死光了。什么憑證都沒有,誰能斷得了?而且當年又不是沒斷過,還不是給翻案了?日後再給翻案,可是要受罰的!」方興提醒著韓岡。

韓岡滿不在意的笑道:「不過是依律罰銅而已。又不是失人入死。家產析斷的訴訟,錯了也只是贖銅七斤。」

「還有展磨勘啊!」

就跟記過一樣,贖銅罰俸不僅僅是罰錢的問題,隨之而來的還有展磨勘的處罰。原本定例的三年磨勘,要拖到四年、五年才能遷官。對於減一年磨勘,『殺人亦可為之』的官僚們,這等於是要了他們的命。

「不用擔心。」魏平真攔著還要說話的方興,他雖然還不清楚此案的內情,但看著韓岡的模樣就知道可以安心了,「正言可是胸有成竹了。」

韓岡沖著驚訝的望過來的方興和游醇微微一笑,「不用擔心,這案子我還是能斷的……」頓了一頓,韓岡神色變得嚴肅起來,「九月開犁。麥子種下去了有近一個月了,但缺水灌溉,出苗的情況並不好。而且還要防著明年的災情,不能多費時間糾結在這等爭產的案子上,要速戰速決!」

韓岡上任的時間不巧,正好是秋播後最忙的時候。作為知縣,他不能安坐在縣衙中,必須去鄉中查探災情。什么事都不干的官員,官場上也是有的,但他們很快就會被上司、御史或是走馬承受給彈劾,除非有文彥博那等資望,才能讓天子反過來將彈劾者調離。

知縣、知州之所以被稱為親民官,就是他們要直接面對百姓,一州、一縣的生產生活都在他們的控制之下,與千萬百姓息息相關。比起那些幕職官、監司官來,身上肩負的責任要重得多。

韓岡自知身上重任,所以現在要做的,就是立威。通過一樁樁公明方正的斷案,在白馬縣,立下說一不二的聲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