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厚實得仿佛棉布的紙,已經足夠在州橋夜市上吃上一頓好的了,三兩好友聚餐,連上酒水也不過百十文。加上還有祿米、衣料,節慶時的加賜,吃穿用一切皆能從公中來,兩貫的俸祿全都是隨心使用的活錢,丁兆蘭這等單身漢可以過得十分滋潤。
而且丁兆蘭名氣這么大,人面這么廣,必然還少不了來自各方的好處,一個月再有個十來貫說不定。
但也僅止於此,沒有家世,沒有資財,孓然一身的丁兆蘭,想要攢下一千貫,不吃不喝不用不買,都得要五六年。何況丁兆蘭要想維持他的人面,又怎可能不大手筆的往外撒錢?
更何況,自己能拿出來的有不只是一千貫。如果丁兆蘭當真想要,有的是錢填飽他的胃口。
程誠緩緩的從懷里的暗袋中抽出一張金票,明晃晃的又一個壹仟貫。
沒有一千貫收買不了的小吏,如果不能,那就兩千。兩千不夠,那就三千,四千,乃至五千。
程誠盯著丁兆蘭,從懷里一張千貫、一張千貫的將金票給抽出來。
每抽一張,就聽見幾個警察粗重的呼吸聲,五張千貫金票如同折扇一般在手中展開,呼吸聲越的粗重起來。
程誠的嘴角再一次翹起,這世上,沒有買不到的東西。
亡妻所遺紀念,一百貫不願賣的玉玦,三百貫就買到了手。要留給兒孫的宅邸,三百貫不干,五百貫就拿了下來。自幼就換了婚貼的娃娃親,五十貫不肯悔婚,十兩黃金就能背約。
皇宋過去被契丹黨項欺辱,還不是因為沒錢,禁軍連鐵甲戰馬都裝備不起,怎么可能不輸?如今錢滿庫、糧滿倉,尋常禁軍小卒身上的甲胄兵器都能讓契丹宮帳親衛眼紅,自然勝利接連而來。
這世上,所謂錢買不到的,不過是出價還不夠高罷了。
一千貫不夠,五千貫呢?以丁兆蘭的名氣,還有他負責的任務,他值這份錢,甚至更多。
如何將錢投資在適合的人或事上,這是程誠從家里學到的最有用的技能了。程誠覺得丁兆蘭適合讓他多投上一筆。
程誠將金票收攏疊好,雙手遞到丁兆蘭的面前,一派誠心誠意,「這點權當在下交了小乙哥這個朋友。只要小乙哥查到凶手身份的時候,遞一句話過來,在下另有重謝。」
五千貫只是定金?!
不管是不是真的,僅只是五千貫,就已經能砸死人了。
丁兆蘭的臉色也終於變了,他的兩個下屬在程誠兩人背後,一個拚命的使眼色,一個殺雞抹脖子的比手勢。
丁兆蘭的手悄悄地握緊了馬鞭。都是聰明人,知道這個錢太燙手,一點也不能碰。
反而那位同僚,過去交情深厚,現在卻盯著折疊起來的五千金票,眼睛里仿佛都要長出手來,恨不得一把攥過去,對自己則一點表示都沒有。也不只是利令智昏了,還是想拉多一個人下水。
什么等級的人,拿什么等級的錢。俸祿如此,賄賂亦如此。
五千貫,對相公們不值一提,對議政們就不是小數目了,對普通朝官就開始燙手,三班院、流內銓、中書吏房選官,私下里弄個有油水的好差遣,也用不掉五千貫。
對丁兆蘭這等的瑣屑小吏而言,五千貫已經不是開水那種程度的燙手,是鋼水那個等級,根本不是他能拿的。
眼前的這位程秀才,看模樣就是人精,拿了一千貫出來就已經很多了,一轉眼加到五千貫,這是要給好處,還是威脅?丁兆蘭覺得還是後者為多。
分明沒有誠意!
抓刀砍人的念頭,在丁兆蘭的心中愈熾熱的跳動起來。
當場拿了這程秀才,砍上兩刀再送去衙門里,並去稟報韓四衙內。不僅能夠更加貼近韓府,而且有很大可能真的拿到這五千貫,以丁兆蘭所了解的韓四衙內為人,肯定是分毫不取,反而會回贈下來,另外還要附送許多。更重要的是不留一絲後患——除了開罪了這條狗身後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