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比賽道具的使用規則(第三更)(2 / 2)

進化之眼 亞舍羅 1071 字 2020-08-31

「那就預祝你能成功了……燕大可是非常強的隊伍啊。」

「謝謝。」

燕大確實強,它的強不止是有一個歐陽恆在,還強在整體的實力,每個精英職業的隊員,拉出去都可以獨當一面。更別提燕大校隊還有另一位英雄職業的存在。

不過白曉文的目標還是沒有改變。

主隊選手休息室。

氣氛一片壓抑。

「這次……是我的鍋,抱歉了各位,有關我弟弟趙志雄的事情起因,我沒有和你們細說。」趙志霖首先表示了歉意的態度。

「……」

柯新等三名成員,心里有怨氣,不過趙志霖這么說了,他們也不好再說什么,紛紛嘆氣搖頭,選擇離開。

在三人走後,休息室里就剩下了趙志霖和景成文兩人。

「志霖,你為什么不用那件道具?」景成文說道,「破竹之咒,是我們在靈界歷險所得,有提示信息為證,不會違反規則。」

這里說一下,有關正式比賽中,「道具」的使用限制。

選手可以使用任何靈能道具,但是有一個前提,這件道具必須是你的「戰利品」,或者是靈界的功勛值兌換物。總而言之,是選手通過自己努力獲得的東西。

如果是和其他覺醒者的交易、贈予道具,就禁止使用,違者直接判負,嚴重者甚至會面臨追加懲罰。

至於如何證明該道具是自己努力所得,也很簡單,靈界規則提示信息可以證明一切。

凡是戰利品卡牌抽取,靈界規則提示信息都是:

「你獲得了xx。」

在所選陣營的功勛值兌換,靈界規則提示信息則是:

「你兌換了xx,花費xxx點功勛值。」

至於和其他覺醒者交易得來的物品,靈界規則提示信息是:

「和某某交易成功,你獲得了xx,你失去了xx。」

比如向輝的白銀道具雷鑄爪鉤槍,在比賽之前,顏小欣就向官方提供過向輝的戰利品抽取信息了,所以並不違規。

只有道具有這種限制。交易得來的裝備,食物,戰斗葯水……是沒有這方面限制的。

當然,選手獲得的這些道具,一旦在靈能訓練場中使用,就真正耗掉了次數,絕大部分道具是無法恢復次數的,用一次就少一次,所以值不值得用?該不該用?實在需要斟酌權衡。

趙志霖搖頭說道:「要是第三場決勝局,我肯定就用了。可是你也看到了,靜海的實力那么強,我們就算用掉了破竹之咒,能保證贏嗎?就算贏下這一場,後面兩場怎么辦?」

景成文嘆了口氣。

趙志霖繼續說道:「我們是覺醒者,不管是打比賽還是闖荒野區、靈界,都要以利益作為最優先考慮……在沒有收益的情況下,用掉一件珍貴道具,是我不能接受的。」

「可是,你和白曉文的仇怨……」

趙志霖看了看四處無人,忽然低聲說道:「其實,我並不是那么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