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章(出差中,混混章節,求全勤,不求訂閱)(2 / 2)

及至國民政府敗逃台灣後,毛、周舊怨未去,新仇又添。此時的周至柔因有陳誠臂助,炙手可熱,不僅仍任空軍總司令,而且還兼任參謀總長,權傾一時。在美國柯克上將的協助下,周下令在空軍司令部內成立「中國國際商業公司」,意在取空軍駐美辦事處軍購業務而代之。周、毛矛盾日益激化。

一九五零年五月,毛邦初以空軍駐美辦事處主任名義電告周至柔:建議取消中國國際商業公司向美國購買三百萬萬加侖航空用油的合同。理由是:如按該合同行事,不僅每加侖價格將高出華盛頓市價三美分,而且將比空軍駐美辦事處在華盛頓購進的另外三百萬萬加侖同質汽油多支付十萬元。但周至柔不為所動,復電請毛不必多慮,令毛既尬尷又氣憤。遂通過「中華民國」駐美國大使顧維鈞向蔣介石舉報:一是中國國際商業公司在美采購的三百萬萬加侖航空用油,系通過舊金山一家雜貨店進行,為此支付了中間人佣金十萬美元;二是中國國際商業公司所購二十五架美式-5l型戰斗機,單價高達三點六萬美元,與該機在美國售價一點六萬美元相比,相差懸殊,中間一定有人中飽私囊。

蔣介石聞訊大驚,急召毛邦初回台灣述職。毛到台北後,蔣令其秘書周宏濤與毛接談。毛告周宏濤:業已查明購油合同是經周至柔首肯,由宋美齡二弟宋子良經營的「中福行」進出口公司在台北簽約,而由該公司設在舊金山的代理機構華南企業公司向美國一家石油公司購進的。華南企業公司乃一小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金僅兩千五百美元。慶幸的是,此批航油尚未運交,亡羊補牢,猶為未晚,請總統下令終止合同。

至於購機一事,因價格實在太過懸殊、反常,也請總統下令徹查。毛並說:蔣總統引退前後,空軍總司令部所簽支的各筆款項均有可慮之處,不僅周至柔曾把其中四十余萬美元公款自美國匯到香港其私人賬戶上,而且還發生了以公款匯交聯勤總司令郭懺之妻的咄咄怪事。郭懺,時任國民革命軍聯勤總司令,與周至柔在保定軍校先後同學,浙江諸暨人,也為陳誠至交,聖眷正隆。

次日周宏濤將毛邦初所述向蔣介石作了詳細匯報。經核實,關於「購油案」毛氏所述不虛,宋子良曾有假借宋美齡名義向毛邦初疏通的行為,確有借機中飽私囊的企圖,只不過毛氏未予答應。蔣介石聞後怒不可遏,下令將購油合同取消。

至於「購機案」,經調查,毛邦初渲染過甚。事實上,3.6萬美元購機單價中,除飛機外,還含有裝運費及外加的無線電設備及武器配置等費用,其中僅無線電設備及武器配置兩項價值即達1.4萬美元,實屬物有所值。

在蔣介石看來,「購機案」基本上無大的問題,只不過采購渠道由原來的空軍駐美辦事處轉變為中國商業公司而已。被人分肥,甚至斷了財路,毛氏的不滿甚至怨艾實屬自然,氣極誣告,則太過分。想到這里,蔣介石似有所悟,沉吟片刻,即作出決斷。

次日,蔣下令毛邦初調任「中華民國」駐聯合事代表團代理團長,駐美空軍辦事處撤銷,並明令日後有關「中華民國」空軍在美軍購事宜將不再由毛負責,毛須將業務及所保管的款項從速移交。同時蔣介石還批示:將毛在駐美空軍辦事處的得力部下向惟萱上校調回台灣。

未久,蔣介石收到美國眾議員周以德的一封信,謂:一九五零年十月,「中華民國」空軍駐美人員曾有將一筆巨額外匯匯到香港私人戶頭事。此事發生在「中華民國政府」向美國爭取經濟援助期間,實在太不相宜。周以德的信言之鑿鑿,蔣頗為尬尷,下令周宏濤徹查。周宏濤細閱周以德來信,發現來信鋒芒直指周至柔,遂不敢怠慢,徑直向蔣匯報,蔣果斷下令,密查周至柔。

周宏濤遂約請聯勤總司令部財務署署長吳嵩慶秘密查周,吳嵩慶因茲事體大,特請蔣介石頒發秘密調查手令。蔣當即書就,親自交吳。可見蔣處理此事的決心。

一九五一年三月九日中午十一時,周至柔不知從何處知道有人對其進行秘密調查,大恚!遂以蔣介石不信任自己的操守為由,憤而請辭。蔣經國聞訊,頗為周至柔叫屈,建議乃父對周進行慰留。蔣介石遂向周直言:為了證明自已的清白,同時也為了維護空軍總部的清譽,還是請你暫緩辭職,支持並配合調查。

經蔣介石授意,「總統府」秘書長王世傑與周宏濤共同約見空軍政治部主任徐煥升。徐報告:空軍於一九四六年以後,即設有一個對外不公開、對內公開的「財務公開監察委員會」,設置該機構的目的是保管自航委會時期開始的歷年結余經費,總共有美金近七十三萬元、黃金十萬一千多兩、港幣七十四萬余元、銀元三十五萬五千余元以及台幣五百七十五萬余元。所有公款都存放在前廣東空軍司令黃光銳設在廣東信托公司的戶頭,其中存放在香港的有美金四十五萬余元、港幣八十一萬余元、英鎊一萬一千余元,周以德所指的四十五萬美元,正是其中一筆,從未使用,有案可稽。至此,周至柔始證明了自己的清白。換言之,毛邦初為一己私利,利用「政府」爭取軍援而未獲的「良機」,借美國政治家之口誣告周至柔、要挾蔣介石的企圖未能實現。

毛邦初見誣告周至柔不成,即開始向蔣介石叫板。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毛氏令其部下——抗命不歸的駐美辦事處人員向惟萱向美國聯邦調查局宣稱:中國商業公司采購的雷達,有轉運資助中共之虞,致使美國國務院吊銷了向中國商業公司出口雷達的許可證。此事令蔣介石和宋美齡非常震驚和氣憤,宋美齡強調:「空軍要加強防御戰力,非借助雷達不可。」後來美國國務院「巧施」金蟬脫殼之計,建議蔣介石以「中華民國」政府名義向美國購買軍用品而不經過中國商業公司,此舉使毛邦初、向惟萱的阻撓失去了意義。

誰知未久,毛邦初又五管齊下,將事態擴大:一是召開記者會以揭露周至柔總長的罪惡;二是公開抗拒蔣介石要其回國的命令;三是繼續貪污挪用公款,不僅將數百萬美元的公款轉存到瑞士銀行其私人賬戶,還買了二百萬萬美元的美國不記名可兌換國債;四是以周至柔貪污四十五萬美金公款為由拒絕辦理移交手續;五是將「中福行購油案」曝光於美國媒體《華盛頓郵報》,以損害「中華民國」政府形象。毛氏所為,激起軒然。至此,蔣介石始正式下令將毛邦初停職處分並限令回國聽候查辦。

「毛邦初案」爆發之日,正值美國參議院討論軍援台灣之時,故美方對蔣予「毛案」的處置十分關注。美國駐「中華民國」公使藍欽建議「外交部長」葉公超采取緊急措施,敦促毛將公款賬冊及檔案交出,如毛拒交,可征詢律師意見,由律師展開訴訟程序。藍欽還建議:「毛案」如循法律渠道解決,則「中華民國」政府必須首先取消毛邦初的外交官身分,即剝奪其外交豁免權,如此,即使美方給予毛政治庇護,也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由於毛邦初對台灣方面的敦促置若罔聞,並一意孤行,蔣介石不得不親自主持會議,決定派員赴華盛頓興訟,循司法渠道對「毛案」進行處理。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