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公田法之爭(2 / 2)

在土地制度上,宋代前比漢唐,後比元明,可以說是土地私有制發展最充分成熟的朝代。宋代繼承了中唐兩稅法以後的做法,私人土地買賣與占有不受任何限制。宋代土地兼並主要是以自由買賣的經濟方式進行的,「貧富無定勢,田宅無定主,有錢則買,無錢則賣」,是當時的公理,所以以政治特權強取豪奪兼並土地的情況,在法理上並不允許。

土地是農業社會最恆定的「常產」,宋代便把有常產的民戶稱為主戶,沒有常產的民戶稱為客戶。客戶主要是無地的佃戶、雇工等。主戶按財產的多少分為大地主,中小地主或富裕農戶,一般的小土地所有者,其中不乏還需要佃種部分土地的農戶。

隨著政治的**,土地越來越集中到大地主手中,朝廷漸漸失去控制,只得發行飲鴆止渴的會子,或者是竭澤而漁的仰仗和糴。結果卻是「國計困於造楮(紙幣),富戶困於和糴」,誰都拿不出更好的辦法。

景定四年(26年)三月,賈似道決定實行公田法,試圖挽救日漸嚴重的財政危機。

然而,公田法直接涉及到官僚地主的利益,理宗無法下此決心,最終賈似道以辭官相要挾,方得實行,但也只是在江浙的部分地區試行。

景定四年七月,公田法實行還不到半年,尚書都省就聲稱「中外支用粗足」。其中雖不排除賈似道黨羽阿諛的成分,但公田法對緩解財政危機不會是絕無作用的。不過,公田法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財政危機,反而成為景定年間社會動盪的新源頭。

我瞟了一眼賈似道說道:「陳愛卿,這公田法實施以來,為國庫增收不少,也並沒有擾亂普通農戶,怎么會引起他們的不安呢?」

「陛下,這公田法有四大弊病,首先,名為回買,實為強奪,加深社會危機。比如,本該百貫一畝,卻只給四十貫,而且大都是會子(紙幣),因而遭到大地主的殊死反對,也就完全不足為奇。其次,官吏舞弊,回買不公,激化社會矛盾。主管官吏故意誇大計算其田畝數,強迫他們增加回買數,造成有些民戶傾家盪產也無田可賣。而督賣者峻急刻薄,不擇手段,甚至濫施肉刑,迫使有些走投無路的民戶自殺了事。再次,官田收租,頭會箕斂,引發階級沖突。最後,加印會子,回買公田,加劇通貨膨脹。這四點之詳細說明臣已寫在奏折中,請陛下過目。」

我示意小七接過奏折,著賈似道說道:「師臣,你呢?」

賈似道也不起身,漠然應道:「陛下放心,公田法之弊病臣自會加以監督。」

「好,這事就如此吧。」

「陛下,臣馬廷鸞有本上奏。」

「馬愛卿,請講。」

「陛下,陳大人所言的四大弊病不可小視,這浙西路可是我大宋賦稅之重,還請陛下三思,倘若日久下去,民憤積怨越來越重,我朝財政,民心都會大受影響。」

「臣等附議。」謝道清一派大都站出來說道。

未等我開口,賈似道站起身便道:「陳大人,馬大人,公田法乃先帝欽定,實施半年,我大宋糧倉便基本做到倉廩豐實,若非公田法囤積糧草,我朝前方將士現在還空著肚子,請問兩位大人,是否家中土地積壓過多,受此影響才會有次一說?又或者是大人心中有更好之策,能夠緩解我朝之財政?還是因為這公田法是我賈某人之建議呢?」

馬廷鸞急道:「賈大人,我等在說公田法,你怎么扯到其它上面去了?」

賈似道稍稍抬高語調道:「哼,你等酸儒,自己拿不出有效之策,總喜歡對他人之法指指點點,這難道就是讀書人之品德嗎?」

「你。。。」馬廷鸞一時說不出話來,只是將眼神望著我。

那賈似道也同樣望著我,似乎都在等著我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