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土地制度(2 / 2)

我仔細考慮了二天,決定先制定出土改的綱領文件,然後從已經丈量完土地的福建路開始試行。

按照我的旨意,小七在五月初的大朝會即將結束時高聲宣道:「宣太師賈似道,商業部江萬里,廖瑩中,禮部馬廷鸞,戶部馬光祖,吏部葉夢鼎,朱貔孫,工部湯漢,刑部陳宗禮,崇政殿講學文天祥,陸秀夫,朝會後至偏殿候旨。」

我讓小七搬來椅子,讓所有人坐下後道:「眾位愛卿,你們都是我朝之棟梁,朕今日叫你們前來是想和大家商議一下我朝的土地制度。小七,給大家上茶。」

除了賈似道臉色平靜外,其余人都是一副受寵若驚的模樣,坐下後急忙喝了口獅峰龍井,齊聲道:「謝陛下。」

要知道上朝時大臣們坐下喝茶是不可能的事,即使是在偏殿,這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我開門見山道:「朕打算在公田法的基礎上重新建立一套完整的土地政策,將土地制度細化為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規劃制度、土地保護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稅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及土地配套制度等。朕首先來說說土地所有制度,目前我朝的土地歸屬有國有官田和私人田地兩種,其中官田占有率為約為二成,大地主階層土地占有率為七成,普通農民約為一成。朕的想法是按照戶籍農民的人數,分配給他們一定數量的田地,這部分田地的所有權歸農民所有,朝廷只是抽取極少的稅收或者干脆不收,這種農民的自有土地可以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衣食無憂,如果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他們可以向官田司租用土地,當然這部分田地的稅收會高些。對於那些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階層也是一樣,他們家里的超出部分按照超出的比例必須交納更多的土地稅,如果他們沒有能力耕種這么多土地,那他們可以將手中的土地賣給朝廷,這樣就可以將公田法中的強行回購變為他們自願的行為了。對於流民,各地官府盡快為他們辦理戶籍,同樣享受我朝的土地分配。這部分自有地的用途完全由他們自己決定,朝廷不得干涉。對於租借來耕種的土地,其所有權還是屬於國家,農戶可以和朝廷簽訂協議,或短期,或長期,此協議受我朝律法保護。對此各位有何法?」

戶部尚書馬光祖先道:「陛下,臣有三個問題。一是農民的自有土地可以買賣嗎?二是農民是否也可以向其他土地擁有者租借,而不是租借官田。三是這國有和私有的比列以多少合適?」

「既然是他們自己的土地,當然可以自由買賣,但是一旦他們將自有地賣出後,朝廷是不會再無償地分配給他們了。第二點也是可以的,農戶可以自由選擇,其協議同樣受律法保護,但是倘若他們所選擇的租用東家因故破產,則其受到的損失官府不會賠償,至於第三點嘛,朕暫且還沒有想好,先順其自然吧。」

廖瑩中問道:「陛下,如果大地主手中的土地由於無人租借耕種,會不會導致荒廢?」

「有這種可能,不過,即便土地閑置,也一樣要交納土地稅,那些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其超出部分的稅收甚至會高於其買賣的價值,朕認為這些地主一般不會讓其長期空置吧;其次,在土地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上會出台相關條例,來杜絕土地的荒廢。」

賈似道也言道:「陛下,老臣有個建議。」

「師臣請說。」

「土地變革牽涉面太大,當日老臣也只能在兩浙西路試行,陛下的變革更勝於公田法,老臣以為不可一下在全國實施,當在某一路試行後再逐步向全國推廣。」

「師臣之言甚是,朕的想法和師臣一致,所以在條件成熟時,朕會從福建路試行。」

「福建路?在理。」賈似道笑笑。

「以上是朕對於土地所有制度的設想,各位愛卿還有何法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