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法律和慣例(2 / 2)

起來一切都合符情理,沒有漏洞的表象後面往往都隱藏著事實的真相,這是我在後世時探案小說的心得。如果另有隱情,那目的又是什么呢?江雲迪只是個戶部郎中,平日也是行事低調,幾乎沒有交惡與他人,莫非是我神經質了?

我想了想,還是道:「先生,此事繼續暗中調查吧,朕總覺得過於巧合。」

「是,陛下,臣明白。」袁棘道,「陛下,當日那御史陳宜中有沒有說過,他的消息來源?」

我搖搖頭,卻又心念一動道:「說是匿名舉報。先生之意,難道?」

「陛下,臣只是猜想,會不會和陳大人有關?」

「陳宜中也算朝中要員,犯不著和一個小小的郎中江雲迪過不去吧?江。。。。。。」

「不錯,陛下。十月初時,江尚書曾經上折道,太師數日一朝,實違君臣之禮。雖然當日陛下並未明示,但想來那賈似道會懷恨在心,加上江尚書與賈似道每每相忤,以賈似道之心,勢必積怒而謀逐之。而陳宜中乃是得力於賈似道之力薦才入朝晉升的,這其中的關聯或許成立也說不定。」

「恩,只是朕相信江萬里並未參與其中,那賈似道又能奈何?」

「陛下,臣也相信江尚書的為人,我朝雖無連帶之責,但那江尚書專治程朱理學,自是不容自身不潔,且不容周邊之人有齷齪,江雲迪乃是其親侄,如果臣是江大人,就只能請辭以明清白了。」

「恩,先生之言有理。」

大理寺的審訊報告於次日朝會時上報,上面有賈似道、刑部及御史台的聯名簽字。和龍牙情報部調查的結果一樣,受賄物品,行賄人等基本無二,江雲迪本人也承認了所受賄賂之事。

「陛下,此案該如何處置?」大理寺卿秦密道。

「秦愛卿,依照我朝律法該如何處理?」

「回陛下,我朝律法對於貪污受賄案之金額達到一千五百兩以上的,可以處以死刑。」

「江雲迪所受賄賂共計多少?」

「陛下,因為江雲迪所受之賄賂主要是房屋,根據現在臨安城的房價折算,加上其中的部分家具,總價在一千三百兩道一千四百兩之間。」

當聽到江雲迪受賄的總額價值在一千三百多兩時,我見江萬里的緊張神色略微緩解。

「除了本次,江雲迪還有其它違法行為嗎?」

「陛下,經查實,沒有。」

「恩。秦愛卿,一千三百兩的受賄案,依照我朝律法和慣例,你們大理寺會如何判處?」

「陛下,這。。。。。。」

我見秦密吞吐其詞,大聲道:「秦密,講。」

秦密忙道:「回陛下,依照律法,可以判處坐監十五年或以上,如果依照慣例,這,這一千多兩的受賄案也,也基本上不會,不會判刑的。」說到後來,秦密的聲音越來越小。

我一下就明白了秦密閃爍其詞的原因,是我的提問方式讓他感到為難,因為依法處置和按慣例處置是完全不同的結果。

一千多兩白銀在後世合計約五十萬人民幣,對於朝中的大臣來說,根本算不得什么,放在以前那個**盛行的朝廷中,或許還算是「清官」了。

我臉色凜然道:「各位愛卿,都給朕聽好了,以前的慣例如何,朕不想去管,但今後,我朝必須依法審案、判案,無論是大理寺、刑部,還是各級官府,如果不能依法斷案,都將受到律法的制裁。」

「是,臣等遵旨。」

「陛下,臣江萬里有本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