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14章 成了嫌疑犯(2)(2 / 2)

到了公司她發現公司門口停了好幾輛警車,外面站了很多警察攔在那里,不准人進入公司。

南笙抓著一個警察的胳膊,「我是這公司的出納,我想問公司出了什么事?」

一臉威嚴的警察把頭轉向她,問道:「你是出納?」

南笙點了點頭。

那警察卻對著旁邊的人說道:「把她帶走!」

南笙莫名其妙的被帶上警車,她都懵了!誰能告訴她這是怎么回事?

到了警局才知道怎么回事!原來鴻軒集團的財務經理張馳,連同財務部會計李曉慧攜公司巨款一千兩百萬逃跑了!而整個公司的市值也不過才三千萬而已,這無疑是把公司將近一半的財產卷跑。

這筆款項是准備要發給那些建築工人的工資,和材料的費用,昨天才得到鴻軒集團總裁的簽字,而南笙昨天就是去銀行確認這批款項。

南笙是財務出納員,每筆款項的支出她都有權利知道,顯然她是知道這筆款子的,然而就是因為這樣她卻成為了警察眼里的共犯。

審訊室里,南笙坐在椅子上,手上被帶著手銬,「我不是什么共犯,你們憑什么抓我?」其實她清楚警察的職責,而會計和出納是密不可分的,一方出了事另一方一定逃不了干系。

「我想你應該清楚,出納員的職責是什么!」負責審問的警員看著坐著的小姑娘說道。

其實他也不願相信這小姑娘是「共犯」,但這是必走的過程,她是出納,會計攜款逃走,她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