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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其他辦法,干脆就把兒子送去跟肖兔一起念幼兒園,還特別吩咐阿姨,吃飯的時候讓他倆一起吃。

這個錯誤的決定,後來直接導致了凌的飯全被肖兔霸占。以至於有一段時間,凌一度餓得沒力氣從座位上站起來。而肖兔則每天活蹦亂跳地,比在家里還精神。

凌的文靜由此得名。

幸虧,這件事後來被幼兒園阿姨現了,為了不被家長說失職,阿姨每次盛飯的時候就偷偷地倆娃子多盛點。

於是凌終於不再餓肚子了,而肖兔則吃得更多了。

幼兒園比家里還有飯吃,這可把肖兔樂壞了,每天一大早就朝著要媽媽帶她去幼兒園,她媽有時候忙著洗衣服做飯送遲些,她還又哭又鬧。

為了不讓自己新做的裙子再被女兒拉壞,她媽找了凌他媽幫忙,每天早上送凌去的時候,就順便把肖兔也帶上。

凌他媽那時候的坐騎是一輛二十四寸的鳳凰牌自行車,凌坐前面,肖兔坐後面,兩人每天一前一後坐著凌媽的車去幼兒園,出弄堂的時候老被弄堂口聚著聊天的老太太們開玩笑。

「老凌嫂,又帶兒子兒媳去幼兒園啊?」

凌媽靦腆地笑笑,順手扶了把在後座上扭得快要掉下去的肖兔,心想:可不能把未來的兒媳婦給摔壞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凌媽是一個很有遠見的女人。

凌媽就這樣騎著她那輛破自行車,早上送,晚上接,風里來雨里去地照顧了倆孩子兩年,直到肖兔和凌上大班的時候,那輛自行車終於破了。

家里唯一的交通工具破了之後,凌媽決定帶著倆孩子走路去幼兒園,那時候他們住的院子離幼兒園並不是很遠,只要出門往前走,穿過一條弄堂,然後沿著小河再走上一段路就到了。

那時候肖兔走路特別快,蹦蹦跳跳地就把慢吞吞地凌落在了後頭,凌媽於是要求兩人拉著手走路。

凌不肯,把手藏在身後頭,一個勁地往他媽身後躲。

肖兔可不管,干媽叫她干啥她就干啥,干媽叫她拉凌的手,她當然不能讓干媽失望咯?於是她一個箭步閃到凌媽身後,抓住了凌的手。

第一次拉同齡人的手,軟軟的,很舒服。

凌掙扎了幾下,甩不開,最後終於妥協了。

於是,每天早晚人們總能看到,在朝霞或者夕陽里,一個走路大搖大擺地小女孩拉著小男孩的手,那小男孩看上去一臉不情願的樣子,扭扭捏捏地跟在她身後。在他倆後頭還跟著一個慈祥的少婦,看著他們,臉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暖暖的陽光灑在他們一大兩小三人的身上,拖出三個長長的,金色的影子……

有一天,這三個影子忽然少了一個,只剩下那兩個小影子,手牽著手走在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