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探視風波(1 / 2)

花都神醫 江南活水 1552 字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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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所長是個三十來歲的青年人,長得虎頭虎腦,目光炯炯有神,剃著一個小平頭,看上去非常精悍干練。

寧青和谷黎明進去時,他正在看一份材料。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女警站在他的辦公桌旁,有點緊張地盯著他看材料的表情,生怕自己寫的這份申報全市公安系統「文明看守所」的材料過不得關。

看見谷黎明和寧青戴著墨鏡、圍著圍巾走進來,年輕女警有點奇怪地看了他們一眼,那個所長抬起頭來,露出一絲笑容,問道:「請問兩位有事嗎?」

谷黎明還沒開口,寧青搶先問:「請問您是這個所的所長嗎?我們是來投訴門口那個值班的警察的。」

「投訴?」

所長有點驚異地放下手中的材料,饒有興趣地問:「你是說門口值班的老李?投訴他什么?」

「我們是來給關在看守所的冷笑天送錢和東西的。據我所知,我們有這個權利。但你們這個值班的警察不僅不許我們送東西,而且態度粗暴惡劣,講話陰陽怪氣。我進來時看到你們看守所的圍牆上寫著『為人民服務』幾個大字,難道你們就是這樣為人民服務的?」

所長一愣,忽然哈哈大笑,說:「這位女士,老李是個粗人,在部隊里養成的這個習慣,說話行事一貫很沖,不會委婉地和別人說話。如果他沒有打你或是罵你,還請你包涵一下,投訴他就沒必要了。至於你們說的給冷笑天送東西的事,這是領導交代的:他是殺人要犯,在偵查審訊結束之前,為了防止有人借送東西的機會為他傳遞消息,一律不許他的家人或是親戚朋友給他送任何東西。這是一項針對特定對象的特殊規定,希望兩位理解配合。」

「我就是不理解。難道一項法律或是規章,是可以因人而異的嗎?法律和規章應該對每一個人都是同等規定的,不可能因為某個人有某種特殊情況就在法律和規章之外額外給他另定一條規矩。比如我們今天要送東西給冷先生,法律規定我們有權利送,你們就不能因為冷先生情況特殊就剝奪我們的這一權利!據我所知:法律和規章應該是對事不對人的。而你們這樣做,正好是與這條基本原則相反:你們是對人不對事!」

寧青在香港曾拍過一部關於律師的電視連續劇,在里面飾演一個女律師,所以對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非常了解,一口氣就把她的不滿發泄了出來。

旁邊那個女警聽她講一口港味很濃的普通話,聲音悅耳動聽,而且這聲音聽起來非常耳熟,就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聽過,不由驚奇地仔細打量她。

那個所長聽她講得頭頭是道,而且正好抓住了要害的地方,一時不知怎么回答她好。

寧青越講越激動,加上辦公室打了熱空調,覺得有點悶,一下子忘了要偽裝,順手取下臉上的墨鏡,又把圍巾拉下來一點,想涼快涼快。

就在這時,旁邊那個一直在疑惑地盯著她的年輕女警突然驚喜地叫了起來:「你是寧青!你是香港大明星寧青!」

所長嚇了一跳,定睛一看,果然和電視里的寧青一模一樣,便也驚喜地地問:「你是寧青?真的是寧青?」

寧青見無法再隱瞞,便矜持地點點頭,說:「我就是寧青,剛從東南亞趕回來,想見冷先生一面,卻見不到,想送點東西給他,你們也不允許,我這不是白來了一趟嗎?」

那個所長也是個不折不扣的「寧青迷」,曾多次跟人開玩笑說這輩子要是能和寧青拉一拉手,就算沒白活一場了。

此刻,他見寧青就真真實實地站在自己面前,而且還正有求於他,不由喜出望外,趕緊站起來,把自己那條老板椅拉到寧青前面,連聲說:「寧小姐,請坐,請坐!小佳,快給寧小姐和這位先生泡茶!」

那個叫小佳的年輕女警已經激動得忘乎所以,一聽所長吩咐,這才反應過來,趕緊找紙杯給寧青和谷黎明泡茶。

所長見寧青站著不動,眼睛看著旁邊那位也戴著墨鏡圍著圍巾的男子,不由好奇地問:「寧小姐,這位先生貴姓?是您的助手還是同事?」

谷黎明也把墨鏡取下,笑著說:「在下谷黎明,既不是寧小姐的助手,也不是她的同事。我是導演。」

「您是谷黎明導演?」

所長吃驚得眼睛瞪得溜圓,仔細晃了晃自己的腦袋,有點懷疑自己今天在做夢。

當他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地看清面前這個中年男子確實是電視新聞里經常看到的谷黎明導演之後,一下子欣喜若狂,趕緊掏出自己的手機遞給傻傻地站在邊上的那個年輕女警,然後一把攀住谷黎明的肩膀,對那個女警說:「小佳,快給我和谷導拍個合影,等一下再跟您小姐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