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0.金手指(修改)(2 / 2)

姜可可這么想著的時候解開了手上的紗布,然而讓她意外的事情發生了,手掌心的傷口不見了,消失得干干凈凈,連個疤痕都沒,甚至還要光滑一些,好像從沒受過傷一樣。

按道理不應該這么快好的啊?當時那幾道口子確實是出血了,醫生也說起碼三四天才能結痂,而現在連結痂步驟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隨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褲腳去看膝蓋,她記得原身小時候膝蓋磕破過留下一塊大拇指長的疤痕,這么多年一直沒消,還有痕跡在。然而此時,那塊疤痕卻消失得不見蹤跡,完全不像存在過。

放下褲腳又去拿鏡子對著自己的臉照,皮膚白凈透著粉嫩,仔細點還能看見細小的絨毛,一張白瑩瑩嬌嫩嫩的臉蛋,皮膚狀態好的堪比嬰兒。

姜可可沉默,這張臉比她剛穿過來照鏡子時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變化,而是肌膚狀態調整帶來的,沒有原身曬過的黑,干農活帶來的一點粗糙,也沒有她後世常宅在家不怎么運動的蒼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膚狀態。

所以,原來她穿書的金手指是美容體質?把人變得更嬌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興還是悲傷好,要是還是在現代她肯定是高興居多,但是在這鄉下,知情身份,她的高興都帶著絲無奈和絕望,皮膚恢復速度這么快,這么嬌嫩,那她豈不是每次干農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點磨出繭子就不疼』這種想法?

回想了下前兩天拔草那種疼和難受,姜可可忽然覺得這么好的體質在這七十年代簡直是defuff。嗚嗚,她可以跟原書女主換一換嗎?好歹人家是一個小空間,不說種田,就是儲物,藏點私密東西都好啊。

她要這金手指什么用?虧她之前還以為是原身本身皮膚好身體嬌嫩的原因才沒有繭子,誰知道是穿書自帶體質作祟,永遠別想長繭子,就用這雙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樣的疼。

想想就令人絕望,距離高考還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覺得穿書大神可能真的不愛她,穿到七十年代下鄉知青,不能點亮別的金手指技能嗎?

可惜這個腹誹也沒用,姜可可改變不了,只能帶著這雞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邊干一邊感受它的『疼愛』。

又用鐮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著掌心隱隱要磨出血的虎口處想哭,怎么感覺這金手指作用變強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雜草才疼,這次這土豆苗割的可沒多少啊。

現在過去跟村支書請假回宿舍成嗎?她想用布把手纏住再來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