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創意和版權(第五更!)(2 / 2)

選秀節目的鼻祖《超級女聲》,不也是被人家英國的fremantlemedia控告了抄襲他們的《iodl》么?只不過最後看著華國這邊根本不處理,訴訟又需要大量的成本,他們才恨恨的被迫取消了訴訟,但從此對華國的電視台是恨之入骨!

還有《花兒與少年》和《花樣姐姐》……等等,無恥的抄襲簡直是層出不窮。

但在內地,這樣的抄襲就是不構成侵權,你也就拿他們沒辦法。

所以他們就不停的抄襲,不停的去「模仿」。

到了最後,除了這些,他們根本連自己的一點創意都沒有了,也可以說他們根本不需要有創意,直接照搬就行了唄,哪里用得著那么費精神?

可是!

這個事情如果在國外,那就完全不是問題了。

別說是什么「借鑒」,就是有環節雷同,那都會被人家告到破產倒閉,而且還絕對不會有人同情你。

即使是bbc電視台、nbc這樣的超級大電視台,遇到了這種節目版權糾紛,也是非常的堅決——只要有爭議糾紛,那就會立刻停播,不給半點面子,直到你擺平了再說。

通常在法院來說,對於這樣的案子,也都是傾向於前面先創作出來這些創意的一方,後面的人無論你怎么說,哪怕是真的是你閉門造車,創造出來和前面的人一樣的環節項目,那也不可能獲得勝訴。

正因為對創意版權是如此的苛刻,所以國外的創作公司才是多如牛毛,而且是積極的去創新,不怕自己的心血被別人剽竊偷盜。

也因為如此,國外的綜藝節目才是我們2010年以後看到的那樣的精彩紛呈。

如果都是和內地一樣瘋狂的抄襲剽竊的話,那他們那邊估計和內地是一樣的,都是毫無新意的爛節目在苟延殘喘而已。

香江現在的法律和英國差不多,所以除了在香江申請專利方便之外,還能通過香江這邊的專利局,去在英國、美國、法國、日韓等國家也申請綜藝創意版權。

至於那些在以後都沒能發展起來的小國家,比如殷俊沒有去多費精神申請,因為根本沒有那些必要。

只不過,委托香江這邊去申請,也只是一個權宜之計,並不適合長期的去做。

真正要申請這些,還是殷俊盡可能的自己,或者信得過的人去申請,特別是美國那邊。

未來美國的經濟體量、娛樂總量,幾乎就是全世界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恰好他們也是最尊重勞動創意成果的國家之一,只要能霸占住美國這樣的市場,那殷俊是一輩子也吃不完了。

閑話少說。

辦完這些手續過後,殷俊便開始在家里認真的寫《百萬富翁》的策劃和具體節目安排了。

除開去看望章嬸,找曾嬅倩練習口語,殷俊就幾乎沒出門。

說來也奇怪,這兩天也沒有人打電話打擾他,使得殷俊能有一個安靜的寫作環境。

……

「嘟嘟嘟……」

電話里面,還是傳來了這樣的聲音。

鄭冬漢遺憾的對身旁的一位略顯豐腴的美女搖了搖頭:「還是沒打通,要不就是電話沒放好,要不就是電話壞了。」

「這樣啊!」臉蛋兒有些圓的美女遺憾的嘆了口氣,「真可惜,我明天就要回寶島了呢!明明都說好了,要跟他道謝的。」

「阿俊不是那樣不守承諾的人,肯定是有什么事情發生了。」鄭冬漢沉吟道,「要不,我待會兒去找一下佳視的朋友,問一問他住哪兒,然後我親自去邀請他一下?」

「不用了。」

美女輕搖粉臻,「人和人之間的相遇,是要講究緣分的。既然我和阿俊現在還沒有緣分,那就等待下一次吧!」

說著,她又笑了,「或許下一次見面,我們會有更多的驚喜也說不定。」

鄭冬漢不覺心頭一笑。

她雖然是火遍東南亞的大歌星,但是性格真的跟小孩子一樣。

明明叫人去問一下,就能知道殷俊的地址,然後請他出來看自己的演唱會的,可她卻偏偏不,電話打不通也就放棄了。

要不知道她性格的人,還會以為她對殷俊有了壞印象呢。

不過,鄭冬漢也是不得不承認,眼前的美女果然是有種難言的魅力,就算你不喜歡她,但也絕對不可能討厭她,這樣單純的女孩子,走到哪兒都是會受到人們的歡迎的,就像是這三天連續舉行的幾場演唱會一樣。

而且殷俊給她寫的歌,單獨看沒有什么了不起的,但這三天聽她唱起來,那真是宛如天籟一般,讓人不覺就沉迷其中,然後又情不自禁的拍手叫好。

這個女人,天生就是應該唱歌的!

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了她的歌聲,人們該有多么的寂寞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