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麒麟周刊》天價廣告費!(2 / 2)

當時殷俊安慰樂姐姐的話語,原話是「今天你對我愛答不理,明天我要你高攀不起。」

現在樂易鈴就把這句話寫成了橫幅,直接放在了公司進門對面的牆上,讓每個來這里的廣告商都能看見。

很顯然的,這就是樂姐姐在打臉了。

一個個蜂擁著來這里,想要占據720萬本漫畫周刊的龐大用戶市場的廣告商們,看著這個橫幅,大部分都是漲紅了臉。

有至少四分之一的廣告商,轉身就往外走了,他們根本不願意受這個氣。

但是大部分的廣告商卻沒有走,而是厚著臉皮進去,繼續和丁琳香談判。——是的,現在樂易鈴都不搭理他們,只有經過了丁琳香這一關,他們才有資格跟樂易鈴談論敲定廣告的事兒。

為了賺錢,廣告商們是不會要臉的。

里子才是最重要的,臉這東西,他們不要已經很久了。

樂易鈴已經明白過來了,只要你的商品好,無論怎么羞辱他們,他們都不會放棄;如果你的商品不好,你怎么上門哀求,他們也不會搭理你。

所以,一切都是憑著產品說話。

現在阿俊的才能已經完美的展現了出來,9個漫畫故事,個個精彩,個個受歡迎,這就造成了一期720萬冊、一個月2880萬冊的巨大銷量!

並且,《麒麟周刊》還是暢銷幾乎亞洲每一個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都有它的身影。

有著這么一個超級武器在手里,難道那些逐利的商人會放棄這么大一個給他們產品露臉的機會?

當然不會了!

因此,她在迎戰這些廣告商之前,也叫人寫了這么一幅橫聯,殺殺他們的銳氣的同時,也是給自己出一口氣。

老實說,樂易鈴這樣做非常的不成熟,但是殷俊不可能會去說她。

殷俊的脾氣不錯,比樂易鈴好多了,可他這個人非常的護短,樂姐姐為了自己受了那么多白眼和委屈,現在發點小脾氣怎么了?不能忍大家都不合作啰,難道缺了你的廣告費,我就不能發展了嗎?

廣告商們都是非常心急的人,看到《麒麟周刊》已經穩定到了720萬冊的銷售,而且反饋回來的好評那么多,儼然就是口碑爆棚的產品,如果不早點拿下的話,一來人家繼續增發冊數後廣告費肯定要上漲,二來廣告位恐怕也不夠了啊。

所以他們在第四期刊發的時候,就開始大規模的頻繁拜訪麒麟文化有限公司了。

只不過,到現在為止,樂易鈴也沒有答應任何的一家新的廣告公司,只有之前就和《麒麟周刊》合作的廠商,增加了一年的合同,價格也上漲了100%。——之前他們也沒有多少信心,簽訂的是一年的合同,現在《麒麟周刊》銷量這么好,影響力這么大,為了保證和麒麟公司的合作,這些一線的廣告商當然不會吝嗇這點小錢,而是以廣告效果為最重要衡量因素。

這些公司是以720萬冊來作為標准給廣告費的,而新的那些廣告公司,樂易鈴等到了800萬冊的計劃開始之後,才和他們具體談價格。

這么一來,廣告費還得再上浮10%,真是何樂而不為?

廣告商們也沒有辦法。

現在是800萬冊,沒准兒明年就是1000萬冊了。

你今天不去買,說不定明天就沒有了廣告位了!

於是,就在10月10號星期三這一天,也就是第六期售罄的第二天,樂易鈴快刀斬亂麻的和27家廣告商簽訂了各不相同的一二級合約。

加上之前的12家廣告商,一共有39家廣告商,卻分成了兩個檔次的廣告商,第一檔次的有11家,第二檔次的是28家。

各家廣告商因為品牌形象要求,以及廣告位順序、篇幅的不同,廣告費就完全不一樣。

首先最舍得花錢的,是第二批加入的耐克公司。

他們的運動鞋正好把青少年當成了第一的消費對象,所以《麒麟周刊》這個覆蓋整個亞洲的漫畫周刊,就最適合他們的定位。

於是耐克公司要求每一期的《麒麟周刊》都要有兩頁四面他們的最新款運動鞋的插畫,外加多達8頁的品牌宣傳。

為此耐克公司付出的是一年高達2000萬港幣的天價廣告費,而且要不是樂易鈴不答應,他們准備一口氣簽約十年的。——樂易鈴又不傻,兩年一簽才最符合麒麟文化的利益。

即使是廣告費最少的一家公司,也付出了500萬一年的廣告費。

整個兒下來,《麒麟周刊》的100頁廣告頁面的廣告費,總共達到了2.2億港幣一年!

2.2億港幣的廣告費!

這個消息一出來,直接讓全香江,乃至整個亞洲都震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