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五章 巨大的收獲!(2 / 2)

只不過,現在有了一個重大的原則性的問題。

華國的土地都是屬於全體人民的,根本不允許私自買賣。

之前有美國商人來投資,開礦山,也一樣的是劃撥的土地出去,人家一聽說50年不要錢,免費用,就笑眯眯的答應了。

其余的外國投資商人們,也都是這樣的,他們的危機感,可沒有香江人這么重。

然而你又不能忽視人家香江商人的請求,人家也不是占便宜要你送,而是說了要買,這就沒有什么讓人指責的地方。

沒辦法,省里只能把這事兒匯報給了中樞的大佬們。

據說這事兒還驚動了蕭老和雲老他們,最後也正是他們想出了一個辦法。

「既然香江愛國商人想要這么做,也得考慮一下他們的訴求,但同時不能改變我國對於土地的基本政策。因此可以想一個折中的辦法,把土地租賃給他們50年,臨期的時候可以以適當價格續租,他們有處理這塊土地的權力,和在香江一樣。」

這個消息傳回了霍健寧那里,雖然他不怎么滿意,覺得應該是99年才對。

然而霍健寧也知道,這事兒都鬧到最上面去了,那么人家給出的這個方案,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再去胡鬧的話,恐怕會給中樞大佬們留下「不知好歹」的跡象。

但是這並不妨礙霍健寧一陣為難和猶豫,最後才扭捏著提出,既然年限不能更改,那么我這么大一塊土地,以後土地太大了,剩下的土地不做工廠,做其它的商業開發,能不能行呢?

能行!

省里和市里通過和霍健寧的談判,知道麒麟集團確實是准備正兒八經的做工廠,如今要求遲遲得不到滿足,也不可能滿足,那么在別的方面開一點綠燈,那也是理所當然的。

老實說,現在的他們,對於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的區分,根本就沒有什么概念,就算知道了也無所謂——現在工業土地都不允許賣呢,商業土地是什么?不都差不多么?

所以,最後拿到殷俊面前的協議草案,便是「1000畝土地,50年使用權限,每畝價格10000人民幣,允許改變土地用途,做商業開發。」

好吧。

也不知道是疏忽還是盡量順從安撫麒麟集團,他們都沒說現有的工業場地不能轉變用途,而是所有的都能轉變用途。

1萬塊一畝?!

1000畝?!

可以隨意改變土地用途!?

這下子就牛比大發了!!

霍健寧選的這塊土地,殷俊去臨安玩兒的時候還專門去過,這就是臨安城北體育公園的那一塊兒地啊!屬於臨安市中心區域!!

霍健寧要了1000畝土地,兩家工廠加起來,不要綠化的話,最多300畝便能搞定,加上綠化等,400畝也綽綽有余了。

意思就是說,剩下的600畝土地,殷俊便能囤積起來,如果在30年之後的2010年賣出去的話,一畝地1500萬是能賣出的。

30年之後,這塊土地便能升值1499倍,殷俊直接就能爆賺89億多!

這還是殷俊賣土地,如果他修房子的話,200億的利潤是輕輕松松的。

甚至於麒麟集團再心黑一些,直接把廠房拆除了,1000畝都來開發房地產,這可是華國最貴的第一神盤吶!

還有一點,殷俊也感到有些驚訝。

土地使用權限50年!

殷俊記得,華國的土地轉讓和使用條例,是在1999年開始執行的。

從那個時候開始,工業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便成為了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個詞匯。

沒想到接近20年之前,居然便有這個工業用地50年的條款出現。

難道是因為自己的緣故,所以才會有這個方案的草案成型的么?

那么,這一世的土地轉讓政策,會不會早一點出現,從而早點促進內地的商業地產的開發呢?

仔細的想一想,殷俊卻還是搖了搖頭。

商品房的出現,是有著非常適宜的歷史背景的。

並不是說上面的人腦袋一拍,哦,我覺得商品房不錯,明天就開始做吧!

商品房之所以出現,跟大量的國有企業和工廠破產或者重組有關,也跟各個單位日益嚴重的集資建房負擔有關。

到了國家不包分配的時候,到了工廠連開工都不能的時候,到窮一點的政.府單位根本沒錢去國土局買土地的時候,到人們兜里的錢多了起來的時候……這些種種條件都具備了,商品房才會順理成章的出現,否則就是違背社會發展規律,不可能成功。

比如說,90年代瓊島的建房炒房熱潮大泡沫,就是屬於強行上馬的東西,違背了華國社會的經濟發展規律,所以最後他們完蛋得很厲害,二十幾年之後都在為此買單。

殷俊暗自警惕的告訴自己,在內地發展事業,特別是他最希望做的娛樂影視行業,也一定要符合華國內地的發展,不能想當然的去做,更不能揠苗助長的去砸錢硬拼。

只有與時俱進的符合時代的發展,這樣的事業,才有可能獲得最終的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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