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四章 首診負責制(2 / 2)

全職國醫 方千金 1618 字 2020-10-03

「你剛才決定的治療方案是你自己的意思還是你和方寒一起決定的結果?」陳國中開門見山。

「是我自己的意思,方醫生的意思是現在患者的情況還在可控制的范圍內.......」

「既然方寒說了在可控制的范圍內,你為什么要一意孤行?」

趙士朝又是一愣,很是委屈,他是主任醫師,需要考慮一位住院醫的想法嗎?

之前放任方寒治療,趙士朝覺得自己已經是在冒險了,倘若不是情況特殊,他是不會輕易把治療權交給方寒的。

「身為主任醫師,難道你不清楚治療過程中最忌諱的就是搖擺不定,隨意更換治療方案,在治療的時候首先尊重首診醫生的建議?」

「陳院長,我......」趙士朝張了張嘴,有些不知道說什么。

「是不是覺得自己是主任醫師,方寒只是一個小年輕,所以你就可以完全不尊重方寒的治療建議,一意孤行?」陳國中的語氣嚴厲了幾分。

「作為一位科室主任,不能完全說服方寒,也不尊重方寒的治療建議,就這么貿然更改治療方案,你覺得妥當嗎?」

趙士朝不敢吭聲了,作為主任醫師,作為科室的大主任,他已經有好些年沒有被人這么質問和訓斥過了。

作為同級的主任醫師,其他的主任是沒幾個人敢這么質問趙士朝的,哪怕是醫附院的幾位副院長也不會,可這一次面對的是陳國中,趙士朝就不敢有任何的辯駁了。

如果說趙士朝是已經在某個區域稱王稱霸的滿級玩家,那么陳國中就是已經完全跳出區域,橫跨整個服務器的頂尖玩家了,兩者的層次是相當大的。

當然,陳國中這樣的質問也並非是完全的以勢壓人。

首診負責制可以說是現在醫療制度的核心制度之一。

首診負責制包括醫院、科室、醫師三級,病人初診的醫院為首診醫院;初診的科室為首診科室;首先接診的醫師為首診醫師。

凡是來醫院就診的病人,均實行醫院首診負責制。醫院對診療范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非診療范圍內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況下應就地搶救。

在首診負責制的前提下,以下情況,一,非診療范圍內的病人;二、病人及家屬或單位要求轉院者;三、病情確需要住院或留觀,但因為醫院無床位,若病情允許轉運時,首診醫院的首診醫師必須在寫好病歷、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風險告知、患方家屬在病歷及知情書上簽字同意,並落實好接收醫院後方可轉院。

對於首診醫生來說,第一位接診醫師要對所接診的患者,特別是對危、急、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會診、轉診、轉科、轉院、病情告知等醫療工作負責到底的制度。

在首診負責制中,有著明確規定,被邀請的醫師,在接到首診醫生的邀請時應立即趕到現場,明確為本科疾病後應接過病員按首診醫師的責任進行搶救,不得推諉,不得擅自離去。急診科嚴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專業患者,應根據患者的主訴與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會診的形式協助診治。若無法分清主次,則首診科室全面負責,其他相關科室會診。

在首診負責制度中,可以說明確規定了種種條款,雖然也有著些許漏洞,但是毫無疑問,首診負責制是本著以病人為主,可以完全劃分責任,在關鍵時候避免醫生之間爭執從而耽誤治療時間的有效診療制度。

這一次的治療情況,可以說在趙士朝完全放手,把患者交給方寒治療的時候,方寒已經毫無疑問的成為了這一次治療的首診醫師。

也就是說在方寒接手的時候,前面的責任劃分已經非常明確,後續的治療如果出現什么意外,那么方寒就是第一責任人。

而在後續的治療中,被邀請的醫生亦或者後續參與治療的醫生也要尊重首診醫師的建議,在方寒這位首診醫師沒有完全放手之前,趙士朝這種完全摒棄方寒之前治療方案的做法可以說是極為不負責任的。

我的患者我負責,如果方寒已經表示放手,亦或者自己能力不足,那么趙士朝完全接手,全權負責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可現在方寒本人並不認可趙士朝接手之後的治療方案,對趙士朝完全擯棄自己的治療是存在爭議的。

在這種時候趙士朝是必須尊重方寒的治療,亦或者盡可能的和方寒進行協商,達成一致,亦或者說服方寒,亦或者在兩者不能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找其他人進行協商協調。

而在最終依舊不能達成一致的前提下,則要按照若無法分清主次,則首診科室全面負責,其他相關科室會診的原則。

也就是說,如果最終的協商趙士朝和方寒兩者依舊存在爭議,那么要以方寒為主,趙士朝只能負責協助亦或者建議。

上級醫生為什么是上級醫生,上級醫生之所以是上級醫生,不僅僅是因為上級醫生職稱高、職位高,同時也是因為上級醫生水平高。

作為主任醫師,如果不能完全說服一位主治醫亦或者住院醫,而被一位住院醫亦或者主治醫給質問住,那么這位上級醫生必然是要威信掃地的。

如果上級醫生不尊重首診醫生的治療建議,強行全權接診,那么責任就會轉移。

就好比現在,地方是醫附院急診科,趙士朝是主任醫師,在趙士朝完全摒棄方寒的治療方案之後,方寒也只能干瞪眼,可是在這種情況下,責任人就不再是方寒,而已經成了趙士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