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 奇幻系列(2 / 2)

「我知道這套叢書,以前也讀過。」

翻看了下小說,比爾-羅西斯說道,「我覺得拿下它的電影改編權並不明智,這本書屬於奇幻類型,內容過於龐大和復雜,有彼得-傑克遜的《指環王》在前,如果你想拍攝成電影,必然會被拿來做比較……」

「不,不拍攝電影。」墨菲搖了搖頭,「我的目標是電視劇,在有線台播出的大尺度電視劇!」

以現在北美電影市場的情況,如果將這套小說改編成電影,史詩片的類型注定會遇到很多困難,就像比爾-羅西斯說的那樣,肯定會被人拿來與彼得-傑克遜的《指環王》三部曲做比較,而且影迷有了《指環王》電影在先,胃口肯定也會被養刁很多。

電視劇就不同了,有線台播出的電視劇尺度更大,更容易吸引用戶,而且觀眾對電視劇和電影的期待度也是完全不同的。

這部電視劇集的大名,曾經可謂如雷貫耳,哪怕是墨菲這樣的非美劇愛好者,都聽周圍的人無數次談起,網絡上面更是隨處能看到相關的消息,他也嘗試著去看過,雖然跟不少人一樣,關注點更在於《冰與草之歌》上面,導致他只是用鼠標拖著大致瀏覽了一遍,但還是留下了比較深刻的印象。

墨菲沒有讀過小說,對《權利的游戲》的印象和感官,全部來自當初的那快進式的瀏覽。

雖然同樣是奇幻系列的文學作品,但《冰與火之歌:權利的游戲》與托爾金的《指環王》截然不同。

前者正邪善惡分明,完全偏向兒童化,《指環王》最初原本也是托爾金寫給自己孩子們的。

後者完全成人化,並沒有明確的善與惡的劃分,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虛構的中世紀世界里所發生的一系列宮廷斗爭、疆場廝殺、游歷冒險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在內容及風格上,《冰與火之歌》是現實生活的一面鏡子,有著人性真實的寫照,是典型的嚴肅奇幻系列小說。

雖然是奇幻系列,但墨菲的印象里,在「魔法」色彩上,喬治-r-馬丁遵從了他的偶像托爾金的做法,絕不輕易的運用魔法,使其只是一個為小說渲染氣氛所需要的元素,好像他看過的電視劇集里,主要角色們幾乎沒有一個會魔法的,與現實中的人類沒有本質的區別。

離開caa所在的死星大廈,墨菲先去了附近的一家書店,購買了已經出版的一套《冰與火之歌》的圖書,然後回到斯坦頓工作室,暫時放下其他的工作,認真的翻看起來。

到了下午,比爾-羅西斯就傳來消息,他與《冰與火之歌》的出版商矮腳雞圖書出版公司取得了聯系,而且利用caa的資源,在圈內打聽了一下,大概是受到彼得-傑克遜的《指環王》大獲成功的影響,好萊塢的制作商們現在在史詩系列的類型上,更喜歡英國的著作,而不是沒有什么歷史的美國人寫出的作品。

像《納尼亞傳奇》系列和《黃金羅盤》系列等,已經成為了好萊塢制作商爭奪的焦點。

根據比爾-羅西斯傳過來的情況,《冰與火之歌》系列叢書雖然已經小有名氣,但遠遠沒有達到曾經的高度,在九十年代末和新世紀初期有人詢問過版權改編事宜,因為出價太過低廉,而被喬治-馬丁拒絕之後,改編權基本處於無人問津的情況。

即便他自己以後不會有那么多時間投入到一部電視劇集的漫長拍攝和制作當中,墨菲也知道,這是一個投資的好機會。

斯坦頓工作室也能有一項長期的業務。

從成立以來到現在,斯坦頓工作室都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空殼公司,墨菲之前還雄心壯志,有段時間還想過,能不能把斯坦頓工作室打造成一家可以與好萊塢六大公司匹敵的制作和發行廠商,但隨著後來與其他電影公司合作,慢慢的發現這只是妄想,在六大公司和他們背後的集團的絞殺下,短時間內也沒有這種可能。

最重要的是,他沒有資金,沒有關系網,就算去融資,又會有幾個資本集團肯在他身上投下巨資?

真要說起來,除了一些對電影方面的見識,現在的他根本比不上夢工廠三巨頭的任意一個,甚至連一半都不如。

夢想當然可以有,但要控制在能力的范圍之內,否則那不是夢想,而是幻想。

如果能拿到《冰與火之歌》的改編權,斯坦頓工作室完全可以進行適當的擴充,以後公司的業務除去幫他這個導演避稅外,完全可以把剩余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這個系列電視劇集的制作上面。

運氣好的話,斯坦頓工作室可以憑借這一項業務,就成為業內收入頂尖的電視劇制作公司……

墨菲的想法和計劃很美好,但想要實現,並不容易,首先就是要買下改編權。

在比爾-羅西斯與矮腳雞圖書出版公司進行初步接觸之後,墨菲親自與喬治-r-馬丁見面談了談。

嚴格說起來,喬治-馬丁也在好萊塢待過,曾經擔任過《俠膽雄獅》的編劇,不過好萊塢的編劇在劇組內地位不高,八十年代時的收入也不怎么理想,他干脆離開好萊塢,回家轉行當起了作家。

caa的會客室里,墨菲見到了這位戴著大號眼鏡,留著絡腮胡子的專職作家。(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