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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福利院,她跟童風揚之間,就是寄養關系了。
寄養跟收養,雖然表面上一樣,但法律意義以及產生的效果都是截然不同的。
「呵!難怪他一直不肯正式收養我,原來是怕我跟他的女兒爭遺產。」
對面的李律師意味不明地看了她一眼,如果不是她的律師,他都想罵她一句白眼狼。
人家養了你二十多年,讓你過上了千金大小姐的生活,你不對人家感恩戴德也就算了,竟然還覬覦人家的家產。
也多虧人家童風揚留了一手,不然的話,還不被你這白眼狼分了一半的財產?
人家不是怕,是算到了。
你也是運氣好,才被童風揚帶回去撫養,沒想到那樣一個商界大佬,竟然會被你這么一頭白眼狼給騙了。
李律師在心里嘆了口氣,越發看不上童瑤這種上不得台面又忘恩負義的行為。
「還真是一只老狐狸。」
童瑤又忍不住罵了一聲。
原以為他這次出意外死了,她能分到一大趣÷閣錢,這下算是白高興一場了。
想到幾百億的遺產說沒就沒了,童瑤心里就咽不下這口氣。
「還有一點我要提醒童小姐你,童風揚先生如今只失蹤了兩個月,只要沒找到他的遺體,
兩年以內,他的利害關系人都沒有權利宣布他已經死亡,
也就是說,就算你跟他是收養與被收養人的關系,你現在也無權申請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是在當事人身故之後才能進行的一種法律行為。
既然童風揚現在只是失蹤,那么,不管是童嫿還是她,都無權繼承童風揚的遺產。
「可既然這樣,童嫿又憑什么現在主管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