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色財氣疏》——雒於仁(1 / 2)

小閣老 三戒大師 376 字 9个月前

臣備官歲余,僅朝見陛下者三。此外惟聞聖體違和,一切傳免。郊祀廟享遣官代行,政事不親,講筵久輟。

臣知陛下之疾,所以致之者有由也。臣聞嗜酒則腐腸,戀sè則伐性,貪財則喪志,尚氣則戕生。陛下八珍在御,觴酌是耽,卜晝不足,繼以長夜。此其病在嗜酒也。

寵「十俊」(十個貌美的小太監)以啟幸門,溺鄭妃,靡言不聽。忠謀擯斥,儲位久虛。此其病在戀sè也。

傳索帑金,括取幣帛。甚且掠問宦官,有獻則已,無則譴怒。李沂之瘡痍未平,而張鯨之貲賄復入。此其病在貪財也。

今日榜(鞭打)宮女,明日抶中官,罪狀未明,立斃杖下。又宿怨藏怒於直臣,如范俊、姜應麟、孫如法輩,皆一詘不申,賜環無日。此其病在尚氣也。

四者之病,膠繞身心,豈葯石所可治?今陛下春秋鼎盛,猶經年不朝,過此以往,更當何如?

孟軻有取於法家拂士,今鄒元標其人也。陛下棄而置之,臣有以得其故矣。元標入朝,必首言聖躬,次及左右。是以明知其賢,忌而弗用。獨不思直臣不利於陛下,不便於左右,深有利於宗社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