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七章 政令(2 / 2)

「…有!而且說不得這些人,就跟這個吳格一樣,利用父母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我這有幾條,您給指點指點!」[]重生之紅色紈絝667

駱林笑著從身上拿出幾張紙,遞給了老爺子。

「嗯!我看看!…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好好好!…這幾條寫得好啊!…就是應該要這樣嘛!….」

老爺子動容了,邊看邊讀邊站了起來,連身大聲笑著說了三個「好」字!駱林也是干笑的互搓了下手,他這啥好的建議絕對是靠抄襲了,汗!不過好東西借鑒下也沒關系的不是?

「…我看現在改革了!資本主義國度很多不文明現象也跟著進來了…我看不但是干部子女經商的問題!還有精神文明建設也要抓啊!而且還要要硬抓!….」

老爺子語氣嚴厲堅定不移的說,這番話也是他在第十一屆人代會上的發言稿里頭的演講詞。

一個月後,全國各地的各大報紙上就開始刊登有關於集中治理領導干部子女違規經商的決議文章指出中央、省、市對嚴禁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規定,並提出了十分嚴格具體的要求。

大多數領導干部能自覺遵守,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但仍有少數領導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不認真執行有關規定,群眾反響強烈,影響較壞,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為切實加強我縣黨風廉政建設,嚴肅有關紀律規定,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根據《炎黃國xx黨紀律處分條例》、《炎黃國xx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炎黃國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現對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特重申如下規定和要求:一要嚴格執行「六個嚴禁」。

全縣各級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廉潔從政的各項紀律,切實做到「六個嚴禁」:

即嚴禁投資入股礦山或以其他方式參與礦山的生產經營;

嚴禁從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活動;

嚴禁經營或參與經營歌廳、舞廳、夜總會、洗浴按摩等休閑娛樂業;

嚴禁經營或參與經營賓館、酒店、茶樓等服務業;

嚴禁開辦、領辦或投資入股中介機構,或以其他方式在中介機構中兼職取酬;

嚴禁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

二要加強家屬從業管理。全縣領導干部配偶子女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從業,不得在領導干部職權管轄或職務影響的范圍內從事不符合規定的某些特種行業或與其管理的業務工作相同的領域經商辦企業和有償中介活動。

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的配偶子女要按照炎黃國中紀發20011號文件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有關規定從業,不得在其職權管轄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及其代理、評估、咨詢,廣告代理、發布,休閑娛樂、洗浴按摩等經營活動;

不得開辦律師事務所,在管轄范圍內代理訴訟及從事其他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行業。

領導干部家屬子女從業的情況,領導干部本人要作為個人重大事項按規定進行報告,並在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中說明,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的監督。

三要嚴格追究責任。凡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的,必須向所在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報告並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要嚴肅查處,由縣委分管領導會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相關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依紀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對管轄范圍內發生的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報告、不制止、不處理或者長期失察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雲雲…....

(各位尊敬的讀者親們!你們好!這本書也伴隨著大家走過了將近一年的時間,這本書開始還是不錯的說!汗...因為後來家里有一些事情把思路給搞爛了!不過沒關系!我在這還是多謝大家的一貫支持和勉勵!在新書里,我一定把書寫好!在新的一年里面為大家奉獻上一本精彩,舒心的爽快好書!這本書就這幾天要結束了!...全心全力寫新書!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強力支持!老白在這鄭重拱手了!多謝了!)[]重生之紅色紈絝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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