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北市2001文件(2 / 2)

仕途沉浮 庄無魚 986 字 2020-11-08

第五條:對引進市外資金開發旅游資源,興辦旅游企業或實體的中介者給予獎勵,由受益方一次性提取實際引進資金的%對中介者進行獎勵。引進項目者,根據項目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對中介者進行獎勵。

第六條:以外來品牌產品作為投入我市興辦合資、合作的旅游產品生產企業,其流轉稅及企業所得稅,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執行。凡來我市利用新技術、專利等投入生產新型旅游產品的專業技術人員,按新增稅後利潤的0%提取個人獎金。旅游產品填補省內、國內空白的,按新增稅後利潤的5%一次性提取個人獎金。

第七條: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獨立或聯合創辦旅游實體,所得稅後利潤留歸本單位使用或彌補辦公經費不足。允許干部職工在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經批准,可利用節假日和業余時間從事旅游開發或到旅游企業兼職。干部職工利用山地荒灘資源從事旅游開發,可享受安康地區鼓勵黨政機關干部職工從事山地開發有關優惠政策。

第八條:鄉鎮興辦旅游業所帶來的財政收入全部留歸鄉鎮使用。市上將旅游業列入鄉鎮財源建設考核范圍,並予以獎勵。

第九條:加大對旅游業的扶持力度。省、地投放我市的扶貧資金、世行貸款資金、以工代賑資金等款項優先用於扶持發展與旅游業相關的路、電、水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旅游資源出讓收益用於建立旅游事業發展基金,原則上全部用於旅游資源保護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也可有償用於扶持發展旅游項目。金融部門要加大對旅游開發的信貸投入,多方籌措資金,擴大信貸規模,積極支持旅游產業發展。

第十條:優化旅游業發展環境。加強景區資源保護,凡景區、景點內的基礎設施和山脈、水源、樹木不得破壞,景區內嚴禁放牧、采伐、開礦;加強路、電、水、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為旅游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和企業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除國家法定的檢查外,未經市委、市政府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對旅游企業進行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檢查、評比。市外投資者在本市投資50萬元以上的,願在本市落戶的准其遷入戶口,屬農村戶口的,鄉(鎮)村組均應無條件接收,並積極解決住房及生產生活用地,符合農轉非條件的,公安~部門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其子女入學按本市常駐人口同等對待,免收借讀費。

第十一條: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嚴禁對旅游企業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實行收費明白卡制度,對明白卡以外的收費項目和超過明白卡規定標准的部分,企業有權拒付;嚴禁擅自對企業停電、停水,中斷交通或通訊等,一經發現將從嚴查處,視其情節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理,並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加強對旅游業的服務與管理。市外事旅游局專門負責本市境內旅游業服務與管理,督辦落實優惠政策。

第十三條:本規定在試行中可不斷完善,定北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