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自我批評(下)(2 / 2)

官路沉淪 陳重 1552 字 2020-11-10

一口氣說了這些話,陳副市長的臉不紅,氣不喘,仍然中氣十足。他用嚴厲的目光望向市公安局長,質問道:「我想請問梁晨局長,這樣無原則地縱容包庇下屬警員,就是你口中所謂的『維護警員合法權益』嗎?」

梁晨神色平靜地舉起手道:「宋書記,張市長,朱主任,谷主席和各位在座領導,我想問一句,對陳副市長的質問,我是否有辯解的權利?還是說,陳副市長做出的結論就是定論?」

梁晨的言語看似毫無波瀾,但其實暗藏刀鋒。他明明可以直接開口反駁,但他卻偏偏故做尊敬地先征詢在座領導意見。

「我覺得,小梁同志應該有辯解的權利!大家認為呢?」政協主席谷豐收笑咪咪地說了句。這也是即將退休的他在常委擴大會上說的第一句話。

「谷主席說的是!」軍分區政委駱鐵軍立刻附和道。

「就算小梁同志是被告,那也是有申辯的權利的!」邱嶺梅以半認真半開玩笑的語氣說道。

「我也覺得,應該給小梁同志一個講話的機會!」副書記何文慶也淡淡說了句。

張秉林,陳竺,鄒銳林三人的臉色頓時一變,對邱嶺梅的態度他們不驚訝,但一向從和稀泥工作的谷豐收,加上另兩位有份量的常委表態,這情況就不同尋常了。當然,這倒未必表示,谷豐收,駱鐵軍,何文慶三人是站在梁晨那一方的。

「那就讓我們聽聽小梁同志的說辭!」宋太平從諫如流,但言語間卻已經顯露出些許的傾向姓。當然,不是傾向梁晨的。

「首先,我先說說第一個『近期發生的一件事』。」聽著這句由梁晨發明,又被陳竺引用,到目前為止被提了幾次的『近期發生的一件事』,在座的各區縣及機關負責人,不禁都有種啼笑皆非的感覺。現在網絡都流行這個體那個體,這句話要是傳了開,說不定也能火。

檢察長陸有德湊過頭去,用網上熱傳的元芳體悄聲問道:「天民,此事你怎么看?」

「不,好,說!」周院長回了句很經典的梨花體。

「我是從邱書記那里得到萬興開區區發生事故的消息,根據邱書記的指示,我調集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第二大隊共三十余名民警趕到現場,並且親自參與了維護秩序工作。自我感覺就算稱不上態度積極,至少也背不上消極懈怠的罪名吧?再說『拒不服從領導命令』,這個我承認。在事故現場,我拒絕了鄒副市長下達的『搶奪屍體立即火化』的命令,那是我堅持認為,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公安機關從來就沒有具備過這項職能。而且我也從來沒看到過,有任何一條法律法規規定,市公安局應該具備這樣的職能!」梁晨繼續說道。

「狡辯!」副市長鄒銳林忍不住冷言斥責道:「維護社會秩序穩定,難道不是公安機關應當肩負的職責?」

「鄒副市長的意思是,強行搶屍火化這種行徑,會有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梁晨立刻反問道。

「事實勝於雄辯!」鄒銳林冷笑道:「當時如果不是開發區分局的鄧長江同志服從指揮,你知道會造成多嚴重的後果?這樣的後果又由誰來承擔?」

沒有直接回答鄒銳林的質問,梁晨以平淡的語氣道:「參加今天會議的前一刻,我接到局里網監支隊的報告,在我市所有商業,文化,就業網站上,正瘋傳著一個視頻。視頻的標題叫做《人民警察愛人民,搶屍火化獻真情》!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