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四章(1 / 2)

官居一品 三戒大師 2367 字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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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靖三十六年二月初三,是沈大人正式上班的日子。

雖然卧房豪華,但枕邊無人。更顯屋大空曠,令人難捱,沈默只是在正房里轉了轉,當晚便歇在了簽押房中。

初三早晨天還不亮,睡得迷迷糊糊的沈大人,突然聽到雲板響聲,起初不想理會,翻個身繼續睡,誰知接連七聲雲板後,外面又依次響起一通挪子,吵得他一下站起來,推開門本想問一聲:『大清早吵什么吵。要賣豆腐嗎?』

卻看見歸有光領著提著水壺的幾個丫鬟,早就站在門口了。看到沈默開了門,歸有光笑道:「大人。您起來了?」說著一揮手,幾個丫鬟便進去屋里,拿盆子倒水,准備給府尊大人洗漱。

沈默這才知道,原來那雲板、梆子聲,是叫自己起床呢,勉強笑笑道:「震川公早啊。」

「屬下怕大人第一天不習慣,才起早了點過來」,歸有光笑道:「不過顯然是多慮了。」

沈默不好意思的笑笑道:「待會兒我去大堂還是二堂?」他已經把歸老先生當成顧問了。

「大堂」,歸有光答道:「大人今天首日升堂,當然要『排衙』的。」

「好的。」沈默點頭笑笑,便與他分開了,等歸有兔走到內宅門口時,命人再敲五下雲板,外間各衙役,趕緊依次敲梆,這叫,傳二挪,。表示長官已經起床梳洗,准備升堂了。

在侍女的服侍下,沈默梳洗更衣、吃過早點,便穿過內宅門,來到二堂,再過寅恭門,到達大堂,堂內已是六房書吏到齊,三班衙役站定,只等府尊大人前來『排衙』。

在京時,沈默便聽說『排衙』是京官最羨慕地方官的地方。官場上流傳著一個段子,說京官與外任官相遇,外任官說:『我愛京官有牙牌』。京官則羨慕地講:『我愛外任有排衙。』

所謂『排衙』就是正印官將手下的蝦兵蟹將集合起來,模仿皇帝上朝的極盡威風,其無盡快感,是連轎子都只能兩人抬的京官無法享受

正如朝廷的禮儀有很多種『排衙』也有多種細分,今天在大堂內舉行的是衙參,即府中佐屬官吏參見知府的儀式,正是模仿皇宮內百官上朝的場面、這『小國君臣』的土朝會,倒也有幾分肅穆。

待沈默從屏風後轉出,僚屬衙役們便跪拜參見道:「拜見大人!」

沈默大步走上高出地面一尺的方台,那是他的公案與座椅擺放的地方。寬大厚重的公案,被深藍色的呢子桌布完全蓋住,其上擺放著文房四寶和簽筒,簽筒內插著紅綠頭簽。除了用來發號施令,代表權威外。這筒簽還有其它的用向——一只簽筒的容量正好是戶部頒定的一斗米的容積,一支簽子長度則是一尺。碰到缺斤短兩的經濟糾紛,可以拿來當量具,不用再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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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懸著『政肅風清』四個大字,下面是繪滿江崖海水雲雁圖的富麗華貴的屏風,沈默端坐在案後的座椅上,環視大堂,他發現與昨日的空曠相比,今天多了許多擺設……」

只見大堂左側放置回避肅靜牌、青旗、杏黃傘、青扇、銅棍、皮槊等儀仗,右側則擺著他的所有職銜牌:蘇洲府堂官、奉旨備倭、督察河務、江南市舶提舉。這是他目前的官銜,但還沒完,接著往下看毗丙辰科一甲第一、六元及第、前浙江巡察、前浙江巡按監軍道、前斡林院修撰、前無逸殿司直郎、前詹事府右中允。林林總總十多塊職銜牌。讓他覺著自己似乎真的很厲害。

這些儀仗和牌子是他身份與的位的象征,昨天進城時,就都打在大轎前頭,撐面子顯排場,不出行的時候就擺在大堂,繼續……撐面子顯場。

待眾官吏起身之後,沈默開腔道:「本官奉旨守牧一方,當宣風化。平獄訟,均賦役,以教養百姓。然一府之地,有民百萬,一人之力。終難盡躬,故有諸位代本官理糧捕,理刑,稅課,照磨、籍帳、軍匠、驛遞、馬牧、倉庫、河渠、溝防、道路之事。」說著頓一頓,目光掃過眾人道:「林林總總,著實讓人眼花。現在請諸位回去,將你們各自負責的事情寫下來,午後送到二堂去,本官等著你們。」

眾官吏都覺著新鮮,卻也覺著沒什么不妥,便領命各自告退,只剩下負責刑名的歸有光。沈默問他有什么事情,歸有光道:「今兒是初三,放告的日子,從上任府尊去後。至今一個多月了,恐怕要積壓不少狀子了。」

沈默這才想起,按照大明例。每月逢三,八日為放告日,這一天官老爺接受百姓的告、訴,不由有此緊張道!「我還不熟悉如何**」

豈止是不熟悉,簡直是一竅不通。

歸有光趕緊道:「大部分案子一般托付各方書吏和錢糧,刑名各官辦理,最後再交大人,您覺著尚算公允,拍板就是了。」說著又壓低聲音道:「況且今日只是接狀,並不審理,您只要注意,該接不該接就行了。」

「那什么狀子該接?什么不該接?」沈默問道。

「上任府尊的經驗是」,歸有光小聲道:「能交給兩縣辦的,推下去;關系到省里的,頂上去;觸及到貴官家的,壓下來。」

沈默微微皺眉道:「這也是震川公的意思嗎?」

歸有光搖頭道:「不是,依下官看,百姓都是極怕見官的,不是被逼到一定份兒上,哪會來告狀?既然大人有教養百姓的職責,就不該分什么該接不該接……」,說著苦笑一聲道:「但是想要官做得舒心、做的安穩,卻還得按照起先說的做。」

沈默淡淡一笑道:「安穩?我還沒到尋求安穩的年紀」,說著輕輕一拍桌面道:「別管什么狀子,只管都接下來便是。」

歸有光等的就是他這句話,領命出去,會同刑房書吏,開始接收百姓遞上來的狀子。

沈默也起身退堂,回到簽押房。命人將蘇州府近十年來的人口、土地、錢糧檔案搬來,開始細細的翻看。

轉眼到了午時初,歸有光抱著厚厚一摞狀紙回來,向他稟報道:「共接受各色訴狀一百八十份;其中刑事案件二十八例,其余是民事糾紛。」說著把最上面的兩份狀紙遞給沈默道:「這兩份兒是命案,有道是人命關天,大人不能輕忽。」

沈默擱下手中的卷宗,接過那兩份訴狀,其中一份是自訴,也就是自己告自己,說自己與父親起了爭執,在狂怒中不慎失手打死了年老的父親,所以前來自首。

「這可是有關人fan的大案。」見大人看完了,歸有光道:,必須盡快開庭,從重從快的判決。」

沈默微微皺眉道:「人犯何在?」

「已經收監了。」歸有光道:「案發就在昨日,下午我會同王知縣帶仵作去勘察一下現場。」

沈默點點頭道:「如此甚好。」其實他也挺想出一下現場的,只是一想起要驗屍,就一陣陣反胃。顯然還沒有做好心理建設。

又看下一份狀子,是吳縣升平坊里正,訴說一外縣人當街殺一男一女。鄉人以人命大案將其扭送至衙,這也是前幾天的事兒。

沈默再看其余幾份卷宗,竟然是清一水的吳縣案件,沒有一例長洲縣的案子,不由問道:「怎么如此一邊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