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章 我們離婚吧(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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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染出生的時候是難產,親生母親死了,薄方城又公務繁忙,她從小就是程玫帶大的。

程玫總是對她說,對喜歡的男人,就要死纏爛打。去爭,去搶,搶來的就是你的。誰敢動你的東西,你就弄死她!反正有你爸,打聲招呼就能解決。

而她照著小媽說的去做,果然百試不爽,唯一一次碰壁便是在裴錦年那里。

那年她剛進大學,裴錦年是80後優秀企業家代表,回母校做演講。同學們為他年紀輕輕就獨立創業擁有一間公司而驚嘆,薄染卻獨獨沉迷於他俊美如天神一般的外表。

情竇初開的少女,一眼誤了終身。

演講一結束,她就追到後台截住他,要請他吃飯。

那時候的裴錦年,驕傲得像天鵝一樣,看都不屑多看她一眼。

她掐腰,在他身後大聲說:「你知道我誰嗎?我爸是薄方城,我請你吃飯是給你面子,你別不知好歹。」

說完這句,他果然停下來回頭了,正當薄染以為這招奏效時,他卻哼笑了一聲,留下淡淡的四個字:「無知少女。」

薄染當時沒聽出這句話中的嘲諷意味,還沾沾自喜的以為在他心中留下了印象。

後來,他忽然改變態度,積極的請她吃飯、看電影,她就得意忘形了,以為是自己的魅力征服了他,現在想來,不過是「薄方城」三個字讓他燃起了復仇的火焰。

婚後,他一門心思撲在事業上,和她在一起的時間屈指可數。

她為了能讓裴錦年多點空閑時間,就跑去求爸爸。爸爸本來不看好他們的婚事,可是為了她不受委屈,還是多次公權私用,把重要工程交給裴錦年的公司,這才讓他短短時間就獨霸了江城的地產業。

而她薄染,二十歲不到就輟學嫁給了他,每天做好飯在家等著他,他的衣服,每一件都是她親手洗的。從小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為了他苦學家務,甚至想要一個孩子來挽回他的心……

她低頭看著尚且平坦的小腹,幾個小時以前,對她來說是天大的喜訊,現在,卻成了說不出口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