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再記往事2(二更)(1 / 2)

他們一開始也是認為真是蕭凌玉背叛了陳然,尤其是蕭凌玉還懷孕了,懷得卻是野種。

只是後來,他們去了z市,跟陳然夫妻住過一段時間,但因為生活差異,婆媳二人簡直是水活不容,尤其是趙玟曼特別嫌棄這對公婆,覺得他們又臟又臭又邋遢,根本就和乞丐沒什么兩樣。

蘭二英這個婆婆呢,卻覺得自家兒子是世界上最優秀的人。

這不,就娶一個有錢人的千金大小姐做老婆,她可驕傲了,心里也是得意極了。

但是,在她的觀念里,既然女人嫁給了男方,那就是男方這邊的人了。

她這個當婆婆的,當然要擺一下架子,逞一逞當婆婆的威風,時不時的對趙玟曼挑剔,讓她洗衣做飯伺候老公。

趙玟曼可不是一個逆來順受的千金,再說她本來就不喜歡公婆,又怎么聽婆婆的話。

就這樣,他們是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誰也不服誰。

可自從聽了這個秘密之後,蘭二英又自認為可以拿捏趙玟曼了。

誰知,趙玟曼卻連臉色也不變一下,直接趕他們回去。

她還警告他們夫妻,如果他們把這事說出去,她就會讓他們一無所有,甚至是讓陳然一無所有,去外面乞討去。

陳大華和蘭二英當然不當回事。

他們自認為趙玟曼嫁給了陳然,理所當然的,她的一切,趙家的一切,都歸陳家所有,她又有什么資格讓他們一無所有。

陳然這次沒有再坐視不理,而與趙玟曼一起,把他們趕回了老家。

他說道,「爸,媽,實話告訴你們吧。我是上門女婿!趙家說會讓我們一無所有,就會讓我們一無所有。難道你們就真的想讓我回去那個窮山溝溝里?」

陳大華和蘭二英聽說陳然竟然是趙家的上門女婿,當時就覺得天要蹋下來,異常震怒。

他們養兒子養這么大,還養得這么優秀,可不是讓人當上門女婿的,而是讓陳家光楣耀祖的。

如果讓家鄉人知道,他們的兒子當了人家上門女婿,他們的面子里子恐怕都給丟光了。

「不行,你不能當上門女婿!」蘭二英哭喊著哀求道,「兒子,你當了上門女婿,我和你爸可怎么辦啊?以後,誰給我們養老?」

陳然說道,「爸媽,你們放心。只要你們不說,沒有人知道我是給人當上門女婿。還有,以後每個月,我都會給你們寄一筆錢,你們還是回去吧。」

蘭二英和陳大華不想離開,在z市住這么大又這么漂亮還有保姆伺候的好日子,他們怎么舍得離開。

但是,趙玟曼放出話來了,如果他們不回去,以後每個月的錢,他們也不寄了。

每個月有一萬塊錢呢。

陳大華和蘭二英這才不甘不願傷心的離開了z市。

所以,一聽到蕭爺爺說要帶人去z市鬧,就害怕心虛了。

他們害怕陳然當上門女婿的事情曝光,以後他們還有何臉面生活在村子里。

另一個,他們也害怕他們去了z市,知道陳然夫妻設計蕭凌玉的真相。

他們之所以時不時來鬧一下,就是因為心虛,過來刷存在感,時不時的提醒蕭凌玉背叛陳然的事實,同時也是在提醒自己,兒子是對的,他們也是對的,錯的只有蕭凌玉。

只有蕭家過得很不好,他們才覺得快樂。

所以,陳大華和蘭二英根本就不敢讓蕭家人去z市。

後來,蕭家人的日子總算平靜了下來。

蕭凌燁也振作了起來,聽著爺爺的話,重新復讀。

第二年,他就以南都省理科狀元的好成績考上京都大學。

他腿雖有殘疾,但身殘志不殘,心不殘。

偶爾有人笑話,露出鄙視輕視的眼神,但絕對大多數人,還是敬佩這樣的一個人,再加上蕭凌燁長相英俊,氣質溫和,還是很多人願意跟他交朋友。

蕭凌燁人也聰明,善於交際,還有一顆很善於探的頭腦。

第二年,蕭凌燁就和幾個同學,在京城合伙創辦了一家網絡科技公司。

第三年,這家公司就已經有了一定的規模,資產超過千萬,而且公司還很有發展前途,招來很多投資商青睞。

也就在當年,因為公司的壯大,公司內部團伙有了分歧,有幾個團伙看到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野心和利益心也變得膨脹,有三四個合伙吞並蕭凌燁的股份。

他們認為蕭凌燁當時只投入了一點技術性的東西,根本不值得這么多錢,擁有這么多股份。

被蕭凌燁發現,他就及時把公司股份給賣了出去,然後退出公司。

他們的友情盡斷!

那家公司也因為蕭凌燁的退出,再加上經營理念的分歧,發展變得異常艱難。

等蕭凌燁大學畢業後,他被京城一家大集團直接應聘為ceo,擔任執行總裁,成為京城白手起家最年輕的才俊。

他只有23歲!

各大財經新聞媒體爭相報道!

那時的蕭凌燁,已經成為了很多輕青人的勵志偶像代表,讓所有人忘記了他的傷殘。

然而,蕭凌燁一直不敢忘記蕭家差點被被逼的家破人亡的慘境。

已經有權有勢的他,讓人重新調查她姐跟男人上床的真相。

因為已經有了各種社會經歷的人,很是容易看出那件事真相背後的破綻。

本來以她姐的聰明,肯定也能一眼瞧出來。

只是,當時她姐被自己感情左右,沉迷在痛苦又絕望之中,根本就不能好好理智的去分析甚至是捋清這里頭的真相。

然而,她姐也或許是在逃避,甚至是在自欺欺人。

因為,她根本就不敢去面對這殘酷無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