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犀利辯駁(一更)(1 / 2)

只是村民們沒有糾結多久,也沒有時間糾結了。

因為警署員的人來了。

從桃源村到杏安鎮這條路修成了水泥路,特別方便了。

警署員的人,從接到報警到達桃源村,也就二十幾分鍾的樣子。

跟報警人聯系了後,直接來到了蕭凌玉家。

但一看到這里,看到站著滿院子的人,就問道,

「是誰報的警?」一個穿著警服的人問道,神色嚴肅。

「是我!」蕭凌玉直接站出來說道,「警員同志,是我的報警!這人三更半夜,放火燒我家的地!」

蕭凌玉毫不客氣的指向還躺在地上的張小蘭說道。

警員一看蕭凌玉,立刻出聲笑道,「喲,又是你們啊!」

上次陳家人過來大鬧,出警的人,就有眼前這一個。

蕭凌玉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李警員,真是不好意思,又要麻煩你們了。」

李星說道,「什么麻煩不麻煩的,這只是我們職責所在。只不過,」他看向蕭凌玉,很是狐疑的問道,「這位同志為何躺在地上?」

蕭凌玉如實的說道,「被她丈夫打的!」

「她丈夫打的?」李星掃了一下四周,看到站在中間的蕭成材,就猜測到可能這人就是她丈夫。

「這人放火燒毀我家的地,讓我家直接損失了十幾萬塊錢。成材叔一聽很是生氣,怒火之下,就暴打了老婆一頓,我們根本就來不阻止!」

「讓她起來吧!」李星皺了一下眉頭說道,「雖是大夏天,但三更半夜的,露水重,可不要著涼了。」

他的話一下落下,有幾個村婦就去攙扶張小蘭起來。

只是那些人一碰她,就痛得她直嗷嗷大叫,還大罵自己老公。

李星看到她滿臉紅腫,還青一塊紫一塊,擰了擰眉頭。

李星直接問向蕭凌玉說道,「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怎么不知道,誰家的地這么值錢,一燒就是十幾萬塊。

蕭凌玉說道,「李警員,我家是種草莓的,種了幾畝地。最近這草莓正是收獲季節,我擔心有什么意外發生,就在草莓地周圍都裝了監控。

今晚我跟往常一樣,打開監控看一下。

這不,我一打開,就發現了一個人影鬼鬼祟祟的朝著我家草莓地走去,手里還拿著東西,不一會,那地里就起了大火。好在各位鄉親父老的幫忙,很是迅速的把火勢滅了下去,才不至於損失更加嚴重。至於元凶……」

蕭凌玉睨了她一眼,神色有些氣怒的說道,「為了查找線索真相,我就把視頻往回放,才發現了端倪,然後,我迅速跑去現場這抓人。然後,就把人給抓回來了。」

「警員同志,不是這樣的。」蕭成材立刻辯解道,「我們家的地和她家是緊挨著,因為半年沒有種東西了,這地就荒了。

但最近我老婆又想重新開發,直接鋤草太過麻煩,就想著一把火把這些雜草燒光。至於,燒著她家的地,完全就是意外,她不是故意的。」

說到這里,蕭成材又求情的說道,「凌玉,你張嬸真不是故意燒壞你家東西的?只不過我們兩家地緊挨著,難免受到影響罷了。這是我們的私事,我們自己解決,那就不要麻煩警員同志吧。」

蕭凌玉沒有說什么,倒是那個李星警員聽不過去了。

他很是嚴厲的喝問道,「燒自家的荒地?那用得著三更半夜去燒嗎?她又不是三歲孩子,不知道夜里放火燒東西,可是很容易出大事的?

你也不要什么私了不私了的。我直接告訴你,放火,根本就是一個故意的犯罪事實。按照大火的毀壞東西程度,來判定刑法的輕重。

按照《刑法》規定放火罪人量刑標准:以放火方式一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查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尤其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