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兩百八十六章 結婚禁忌(1 / 2)

人的一生之中,結婚是最值得紀念的一件事情,也可以說是人生中最喜慶的一個時候,在這樣的喜慶日子里面,禁忌再是多,再是為難,都應該遵守。

因為,結婚是人的一生一個新的開始,代表著你的人生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而給你人生新的開始一個最吉利的開端,不是更加的好嘛,所以,在結婚的時候,不要忽視了結婚的一些禁忌,因為這是你人生中又一個嶄新的開始。

結婚過程中的禁忌有很多,在議婚階段其實就有著很多需要注意的禁忌了。

議婚是指在可以選擇婚姻配偶的范圍內和民間習俗允許的方式下,對可擇婚對象所做的具體交涉活動,它為男女訂婚服務。在議婚階段,有一些禁忌規約需要遵守。

忌找多嘴媒婆說媒以避免釀成災禍和悲劇。一般認為媒婆說媒切忌事未成就四處張揚,開始時要盡量避人耳目,否則不但婚事不能說成,還要遭人唾罵。

媒未說成時,遠親近鄰就都知道了,會壞了女方的名聲。若是到了最後還是未說成,女方會認為失了「名節」,從而釀成災禍或悲劇。

在現實生活中,青年男女談戀愛,不管是自己認識的還是別人介紹的,開始時都很隱蔽保密,只有到了一定程度才逐漸公開,也是這個道理。

這是千百年來這種民間禁忌習俗的發展和衍化。

經過了議婚階段,接下來就是納采階段了。而在納采階段也有著一些禁忌。

納彩時忌用死的動物。納彩通俗地講就是指男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古時納彩常用活雁作為提親時的禮物,現在,許多地方還有提雞、鵝等禽類作為納彩禮的。但不論是雁還是其他家禽。作為納彩禮都要用活的,忌用死的。

因為婚姻是人生的大喜事,與死聯系起來太不吉利。

婚齡與生肖沖克的忌諱。在結婚年齡上,歷朝歷代都有自己的規定,各個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忌諱。

某些男女年齡不適合婚配的,如果仍為婚不禁,輕則婚後受難。重則犯刑、沖、克、害,為避免這些災難,在婚齡上出現了諸多忌避。

如達斡爾族女子忌在母親生自己的那個年齡結婚。忌在十六、十八、二十等偶數年齡結婚,男子則無此忌。

在婚齡禁忌習俗中,男女雙方年齡不宜相差太大,婚嫁不宜過早過遲等都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學性的。

生肖即為人的屬相。一個人不管生於何年。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動物作為屬相。

在合婚時,民間有避女屬虎、屬羊之說,忌避女屬虎的俗信大約是直接來源於民眾「畏虎為患」的心理。

古有諺語「女子屬羊守空房」,這是民間流行的「眼露四白,五夫守宅」的說法在作用。因為羊的眼睛被認為是「露四白」的,於是屬羊的女子就會倒霉,成為男子婚娶時所禁忌的對象。

納采階段完了之後,就是訂婚階段。而在訂婚的時候,需要注意的禁忌也不少。

訂婚俗稱定親。通過訂婚來確定男女雙方待婚配的關系,是嫁娶之前的重要事項。

訂婚的第一項是納吉。所謂納吉是把問名後通過占卜得到的合婚消息告知女方的一種禮儀,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式,俗稱「送定」、「過定」、「定聘」等。

在「定聘」中有許多忌諱,為的是辟邪和消災去禍。如定聘時的定金必須是偶數,忌單數,定禮也要成雙成對,忌單數。

訂婚的第二項是納征。納征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男女雙方已達成婚姻協議,男家就正式將聘禮(俗稱「彩禮」)送往女家,這就是納征的儀禮。

納征的儀禮也有許多忌諱,以避免不幸的事情發生。比如,聘禮數目忌單數,忌送女方鞋子,此含有避免女方穿上鞋子溜掉的心理。

訂下了婚姻之後,就正式進入了結婚階段,首先,就得選擇結婚的時間,也就是進入了請期階段,而在這個階段,就更加需要主意一些禁忌了。

請期是「六禮」之一,舊時指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擇定因趨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

據《中華全國風俗志》記載,舊時南京一帶「男家欲迎娶,先將男女八字送星家諏吉,必使無沖犯,無刑克之良辰,以全紅柬上記新人沐浴何時,水傾何方,新人上轎何時,合巹何時,避忌何人,謂之送日子」。

在婚期方面,對於年、月、日都有忌諱的規定。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間對結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選擇的,有些年份必須忌避,以祛凶辟邪。

漢族許多地區忌無立春日的那一年結婚,認為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結婚不養崽」。

對於有兩個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應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樣,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好,取「雙春雙喜」之意,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不好,因為「雙春喜沖喜」。

德宏傣族則有忌避「凶沖喜」的習俗,在直系親屬長輩去世一年中因服孝要忌舉辦喜事。

其次是禁忌某些月份。漢族、佤族及其他一些少數民族忌避五月、七月、九月嫁娶,說這幾個月是「惡月」,鬼很多。由於惡鬼出沒作祟,這期間嫁娶是不易成功的。

再次是禁忌某些日子。漢族和許多少數民族都有忌避單日嫁娶的習俗,反映了民間「好事成雙」的信仰。

漢族某些地方尤忌七月七日嫁娶,反映了人們夫妻要長相伴隨的心理。而不要像牛郎織女那樣長期分離,只有在七月七日那一天才能相會。

議婚,納采。訂婚,請期這四個階段過了之後,真正進入了結婚階段,而結婚階段的禁忌也不少,足足有二十二條需要注意:

1.生花易於枯萎,故婚事諱之,只有連招花和石榴不禁。因為前者的紅色花瓣開自葉心。其狀可以意喻閏女出嫁,誠等丈夫,後者則意諭多子多孫.

2.新婦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帶走娘家財運。

3.安床後到新婚前夜,准新郎忌一個人獨睡新床,要找個未成年的男童,和新郎同睡在新床上。否則俗謂〝困空鋪。不死尪。亦死某″認為是凶兆。

4.結婚當天,新娘出門時,姑嫂均要回避,不能相送.因為『姑『跟『孤『同音,而「嫂」跟「掃」同音,都不吉利。

5.成親之日,新娘離開娘家時,大家要哭得越快越好,「哭發哭發。不哭不發」不哭的話反而禁忌.

6.婚後三日,新人回門。須在當天日落以前趕回夫家,不能留宿。萬一有特殊原因無法回家,夫妻也要分開睡,以免新娘子蜜月里的血光,沖撞了娘家人使娘家倒霉。

7.迎娶途中,若花轎和花轎相逢,叫做「喜沖喜」,會帶來不祥。解決的辦法是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是雙方媒人各以預備的花交換,這叫做換花。

8.孕婦及帶孝者都不能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更不能觸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

9.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時,新娘可能離開娘家或在過度興奮下喜極而泣,這也甚為普遍而不成問題(甚至是好事,留下「水頭」旺女家)。但過門至男家後就不能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