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九章 最正確的做法(1 / 2)

網癮的害處真的是很大,有些家長們為了戒除自己孩子心里面的網癮,為了拯救自己的孩子,他們會因此走向極端,這些人已經改變他們的某些人生觀念,讓他們腦海里面的想法,和正常人完全的兩樣,就像是那些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患者一樣。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斯德哥爾摩效應,又稱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或者稱為人質情結或人質綜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協助加害人。

人質會對劫持者產生一種心理上的依賴感。他們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讓他們活下來,他們便不勝感激。

他們與劫持者共命運,把劫持者的前途當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視為自己的安危。於是,他們采取了「我們反對他們」的態度,把解救者當成了敵人。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jane日ko1sson,在意圖搶劫瑞---典都斯德哥爾摩市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o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

然而這起事件生後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他們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他們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照顧的感激。並對警察采取敵對態度。

更甚者,人質中一名女職竟然還愛上劫匪o1ofsson,並與他在服刑期間訂婚。

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

這件事激了社會科學家,他們想要了解在擄人者與遭挾持者之間的這份感情結合。到底是生在這起斯德哥爾摩銀行搶案的一宗特例,還是這種情感結合代表了一種普遍的心理反應。

而後來的研究顯示,這起研究學者稱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驚訝的普遍。

研究者現到這種症候群的例子見諸於各種不同的經驗中,從集中營的囚犯、戰俘、受--虐--婦女與亂--倫的受害者,都可能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體驗。

專家深入研究:人性能承受的恐懼有一條脆弱的底線。當人遇上了一個凶狂的殺手,殺手不講理。隨時要取他的命。人質就會把生命權漸漸付托給這個凶徒。

時間拖久了,人質吃一口飯、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會覺得是恐怖分子對他的寬忍和慈悲。

對於綁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懼,會先轉化為對他的感激,然後變為一種崇拜,最後人質也下意識地以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這種屈服於暴虐的弱點,就叫「斯德哥爾摩精神症候群」。

關於進化心理學的解釋。心理分析學的看法,新生嬰兒會與最靠近的有力成人形成一種情緒依附,以最大化周邊成人讓他至少能生存(或成為理想父母)的可能,此綜合征可能是由此展而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是角色認同防衛機制的重要范例。

人是可以被馴養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據心理學者的研究,情感上會依賴他人且容易受感動的人,若遇到類似的狀況,很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通常有下列幾項特征:

第一,是要你切實感覺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脅。讓你感覺到,但是至於是不是要生,卻不一定,然後相信這個施暴的人隨時會這么做,是絕不猶豫的。

第二,如果你滿足施暴者的要求,他一定會給你施以小恩小惠,這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產生最為關鍵的條件,如在你感到絕望的情況下給你水喝。

第三,只給你他所控制和篩選過的信息和思想,其它任何信息都不讓你得到,完全杜絕了你得到外界信息和思想的可能性。

第四,讓你感到無路可逃。

只要滿足了這四個條件,人們就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在央--視《新--聞--調查》播出的《網癮之戒》節目中,家長們那時候的表現就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第一條在這里的表現是:當家長把孩子送到網戒中心時,他們的孩子在這里雖然沒有受到生命的威脅,但孩子長期上網的行為方式讓家長感到十分痛苦。

這使他們感到,如果不把孩子送到這里,他們孩子的人生就會一片黑暗,而且他們的家庭也全無希望可言。在這種情況下,家長們就會時時感到來自於網絡的威脅。

第二條在這里的表現是:在楊主任的「治療」後,孩子行為的改變使家長們看到了某種希望。

第三條在這里的表現是:家長們看到的情景是那些所謂的網癮治療機構願意讓他們看的,家長們了解的事情是那些所謂的網癮治療機構想讓他們了解的。

但是,那些所謂的網癮治療機構並沒有讓家長們充分地知道這種行為治療的後果和危害,以及這種行為治療實施者應有的資質。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家長們的信息已被人為地篩減掉了。

第四條在這里的表現是:只有這里可以救他們的孩子,離開這里一切就全完了。

因為以上四個條件在一些網戒中心都具備。所以「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也就在家長群體里不斷地泛濫著。也就出現了別人傷害了自己的孩子,家長們卻異口同聲地不斷為施暴者叫好這種不可思議的情況!

其實要想改變這點並不難,那就是要讓家長們從這四個條件中走出來。看到更多的內容。

先就是要讓家長看到孩子喜歡上網,不是孩子的問題,而是時代的趨勢,所以孩子喜歡上網不是這個家庭的完結點,也不是孩子人生的毀滅點。

在這個問題上,家長們需要的既不是給孩子扣上網癮的帽子,也無需對網癮這幾個字產生恐懼。而是對自己進行網絡知識及運用的掃盲!

關於第二條,應該幫家長看到,在那些所謂的網癮治療機構的「治療」下孩子們所產生的行為改變。不是一個真實的成長,而是一種高壓下的欺騙。

此外,家長們還應該多注意一下那些沖這些那些所謂的網癮治療機構里面治療好了的孩子們的現狀,要是家長們注意這一點的吧。他們會現其實在這個網戒中心。有的孩子已是七進七出。

僅從這一點上來看,那些所謂的網癮治療機構的所謂治療就是失敗的,因為這個孩子的網癮沒有被戒斷,而家長送孩子進網戒中心的心癮卻產生了。

當家長明白這其中的真實時,第二條的治療效果的神話也就隨之破滅了。

關於第三條,應該幫助家長認識到,在把孩子送到這樣的網癮治療機構之前,他們可以通過一些渠道——比如網絡或向其他專業人士咨詢。對這種治療有大致了解,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孩子。而不是把孩子送到網戒中心之前與之後,對這種電刺激治療全無了解,一切都聽這里工作人員的安排。

要知道在實施電刺激類厭惡療法時,對實施者是有嚴格規定的:先要求實施者具有行為治療的心理治療師資格證,光有精神衛生執業醫師證是不夠的;

其次還要求專業機構對其進行心理咨詢和治療的培訓。

這些要求在北平、明珠等大城市早已明文規定,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被治療者的權益,也是對精神衛生領域醫護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的進一步規范。

此外,即使可以向患者實施這一治療,也還是有許多基本注意事項是要患者本人及其監護人必須了解的:

一、厭惡療法會給患者帶來很不愉快的,甚至是痛苦的體驗,因此,應當是心理咨詢與治療中不得已而采取的最後一種選擇,不宜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