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唯有以身相許(1 / 2)

陸天秀平時和人提到黎小草時,都是「我媽我媽」的叫。

可現在,陸天秀卻直呼她的全名。

這不是沒禮貌,而是南越這邊的風俗。

前文已經說過了,因南越過小野心大的歷史原因,男丁嚴重不足,為促進人口增長,歷代當局都把女性婚嫁的年齡,壓到了最低。

十六歲女孩子就當媽的事,在這邊可是普遍性的。

三十來歲的女人,當然還能嫁人生子,在死了老公後必須再嫁人,為國家添丁進口貢獻力量。

特殊的國情,有時候就會造就母女幾個人,嫁給同一個男人的奇葩事。

而且因為大家是親人,所以家庭關系遠比其它家庭更和睦。

這個風俗源遠流傳了下來,哪怕到了近代戰爭不再頻繁的年代,也沒多少改變。

還是按照這方面的風俗,母女要嫁給同一個男人時,倆人的地位就會平等,最起碼在外人面前,女兒就可以稱呼母親的全名,以表示對丈夫地位的尊敬。

南越這邊的風俗習慣,荊紅命早就有所耳聞,剛才閉目養神時,就想到了這一點。

果然,陸天秀在和他提到小草時,沒喊媽,而是直呼她的全名。

這就足夠證明,陸天秀已經接受了母女共侍一夫的現實。

可她卻擔心,沈岳不會接受黎小草。

如果沈岳不接受,或者為了能把陸家軍抓在手里,暫時接受黎小草後,卻不把她當妻子看待,那就別怪陸天秀翻臉了!

對此,荊紅命也早就有所准備,輕聲回答:「沈岳能不能接受黎小草,那就要看你的意思了。」

「荊紅局長,你這樣說是什么意思?」

陸天秀臉色立即陰沉了下來,讓坐在旁邊的黎元明,還以為她要翻臉,很著急,卻又不敢說什么。

荊紅命卻毫不意外,淡淡的說:「據我所知,在貴國某些風俗中,當母女嫁給一個男人後,母親的命運一般都不怎么好。

在南越,當兩個以上的女人,同時嫁給一個男人時,為爭風吃醋而勾心斗角的事,更是常見。

愛情是自私的這個法則,也適用於一對母女。

尤其男人的天性,注定了他們喜歡年輕漂亮的妹子,要遠超過半老的徐娘。

於是乎,很多母女嫁給一個男人後,好日子沒過幾年,男人就開始只寵愛女兒,冷淡母親了。

再然後,女兒在男人的恩寵下,也開始看母親不順眼,最終把她當老媽子用,稍不如意就會又打又罵。

很多母親最終受不了愛情和親情的雙重背叛,只能走上了不歸路。

聽荊紅命這樣問後,陸天秀明白了。

荊紅命這是在暗示她:「沈岳能不能接受黎小草,主要看你能不能維護她在這個特殊家庭里的地位。只要你能,那么她就能幸福一輩子。」

陸天秀沉默片刻,才輕聲說:「我能。我還可以對黎小草發誓,如果以後我幫著沈岳欺負她,就讓我死無葬身之地。」

坐在旁邊的黎元明,長長吐了一口氣。

他也最擔心,外甥女會對姐姐不好。

她對黎小草都不好了,又怎么會看重他這個當舅舅的呢?

荊紅命立即說道:「那我也可以保證,假如沈岳敢慢殆黎小草這個救命恩人,我就打斷他的腿。」

陸天秀沒說話,卻抬起了右手。

荊紅命也抬手,和她輕拍三下。

這就是盟誓了。

以後沈岳要是真對不起黎小草,陸天秀會直接找荊紅命討要公道。

她不怕荊紅命會賴賬,依著他的身份地位,實在丟不起那個人。

荊紅局長放下手後,心中暗自慶幸不已:「幸虧老子找到了背鍋俠,不然真有可能會被她們給折騰瘋了。只希望,以後千萬不要再遇到這種事了。」

想到假如沒有沈岳,上面就有可能為了國家利益,嚴令他必須迎娶陸家母女,家里賢妻因此就有可能上吊自殺,以冷血著稱於世的荊紅命,就心慌的厲害。

至於樓上躺著的那位大俠,醒來後忽然多了倆老婆,肯定會懵逼一萬年,那關荊紅局長毛線的事?

他答應還倒罷了,如果屁事多多,荊紅局長肯定會打斷他的腿,代替向南天收回殘魄黑刺,再點著他的鼻子大罵,罵他是忘恩負義的小人,怎么可能不報答黎小草的救命之恩?

要是沒有黎小草,沈岳早就淹死在水里了。

人家救了他後,還用清白嬌軀給他取暖,力保他的生機不失。

古人都有「大恩無以為報,唯有以身相許」的說法,沈岳又憑什么連古人都比不上呢!

荊紅命有十足的把握,能軟硬兼施,讓沈岳乖乖聽話,當個有良心的好孩子

最大的難題解決後,現場談判氣氛頓時輕松了許多,充當服務生的黎元明,連忙站起來,給兩個人滿水。

端起水杯連喝幾口後,陸天秀開始做承諾。

她做出的承諾,是在黎小草昨晚在三里山時,和荊紅命許諾的那些為基礎,又許下了別的好處。

簡單的來說,主要有兩點。

第一,可以讓華夏方面的人,來當陸家軍的「政委」。

第二,可以聽從華夏方面有限度的調遣。

何為有限度的調遣?

就是陸家軍雖然投靠了華夏,卻絕不會明面背叛國家,還是隸屬南越軍隊的一部分,不過卻會在河內那邊下達有損華夏利益的命令時,陽奉陰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