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我要得到她(1 / 2)

宋旌旗的雙手指尖,即將碰到包著那輪圓月的衣服時,王美嫻卻纖腰一扭,從他胳膊肘下逃走。

只留下迷人的香氣,和吃吃的嬌笑聲:「小壞蛋,你真討厭。」

又是這樣。

又是這七個字!

每次都在宋旌旗即將抱住師母時,她總是泥鰍般的逃走,吃吃嬌笑著說這七個字。

四年。

整整四年了,宋旌旗每每做出同樣的動作,卻收到同樣的效果,聽到同樣的七個字。

難道,他被拉進這個神秘的組織內,就是為了聽這七個字?

當然不是!

如果不是這個女人,宋旌旗早就和權妍姿結婚,成為漢城三月集團的女婿,在商場上大有作為。

可就是因為心懷得到她的夢想,宋旌旗拋棄了正義……也眼睜睜看著權姿妍當眾坐在沈岳腿上,給他戴上一頂色彩鮮艷的大帽子。

最終因慕容嬌顏的無情打擊,豪門女婿的大門,轟然關上。

再也推不開。

確實,宋旌旗早在十五年前,就曾經孤注一擲,要在承平山庄強行非禮九歲的藺香君,希望把生米做成熟飯後,成為沈家的核心人物。

他十六歲時,就已經很清楚,無論姑母宋惠有多么溺愛他,姑父也把他視為己出,但這都無法讓他徹底踏進沈家的核心圈。

所以,他才劍走偏鋒。

宋旌旗之所以那樣做,是因為他想讓西省宋家再次崛起。

為了讓宋家再次崛起,宋旌旗不惜去做任何事!

但為什么,在他認識了這個女人後,卻忘記了肩負的重擔,只想成為她的入幕之賓?

是王美嫻太美?

肯定不是。

別看宋家已經沒落,宋旌旗要想娶個極品美女,還是特輕松的。

那么,宋旌旗為什么會把得到王美嫻,成為他活著的最終目標,為此不惜付出任何代價?

王美嫻的身上,有股子他無法形容的氣質。

如果把她比喻成是磁鐵,那么宋旌旗就一根綉花針。

磁鐵對綉花針的吸引,壓根不需要任何的解釋。

可他這根綉花針,卻在長達四年的時間內,始終沒機會「刺」進磁鐵。

他不是沒想過放棄。

更清楚只有放棄,他才能得到更多。

道理如此簡單,宋旌旗又是這樣聰明,更無比努力過,結果……一切都是徒勞的。

只要這個女人隨便給他打個電話,沖他笑笑,拋個媚眼,宋旌旗所有的決心,就會崩塌。

王美嫻其實很可怕。

無論她在人前,是多么多么的端庄,嫵媚,讓人隨便看她嬌軀的哪個地方,都會迅速聯想到床,她都是一個可怕的人。

她現在的樣子,是假象。

那個有著無比成熟的嬌軀,晃著一條白色狐尾,確實一個黑皮骷髏頭的王美嫻,才是真正的她。

宋旌旗明明知道王美嫻特可怕,純粹就是個怪物,那么他怎么還如此瘋狂的愛她?

原因有三。

第一,王美嫻背後的勢力相當大,要想幫宋旌旗讓西省宋家崛起,不說太簡單,也不會太難。

第二,許仙和白娘子的愛情故事,為什么能流傳千年?

那是因為他日了蛇……

宋旌旗如果上了狐狸精,就算不稀罕這段愛情能被後人廣為流傳,他也有種說不出的驕傲。

第三,就是宋旌旗在看到王美嫻的第一眼,全身的細胞,就開始瘋狂吶喊:「她是你的,你是她的。命中注定,永世不分離。」

其實,何止只有宋旌旗有這樣的想法?

幾乎所有的男人,在看到王美嫻時,都會有這樣的念頭。

不過王美嫻看不上他們,所以懶得用那種眼神看他們罷了。

那種眼神,是什么眼神?

那種眼神,是王美嫻只看宋旌旗一眼,就能讓他想到絕美的嬌軀橫陳,想到被她帶著在雲端里飛翔,想到她隆起的肚子,想到呱呱墜地的孩子……

宋旌旗現在已經知道,王美嫻看他的那種眼神,其實就是一種邪性的幻術。

明知道那是幻術,卻無法離開她,只想生生世世都跪在她面前,親吻她的腳趾,才是最可怕的。

當然也是最讓宋旌旗感到驕傲的。

因為他認識王美嫻整整四年來,她只用那種眼神來看過他。

但很快……宋旌旗知道,王美嫻很快就要用那種眼神,來看另外一個男人了。

沈岳!

在餐廳食堂,看到王美嫻主動和沈岳握手時,宋旌旗的潛意識內,就知道她想用那種眼神看看他了。

絕對沒錯。

王美嫻在餐廳和沈岳握過手後,又在辦公樓大廳門前,再次主動和他握手,更加證明了宋旌旗判斷的沒錯。

王美嫻和沈岳兩次握手時,宋旌旗壓根不用掰開他們的手看,也知道她在縮回手時,會用小手指勾他的掌心。

用小手指勾男人的掌心,讓他心中一盪,立即想入非非,然後等倆人第三次握手時,她就會用那種眼神看他的全過程,宋旌旗全知道。

他就是那樣走過來的,深陷泥潭,無可救葯的愛上了王美嫻。

盡管宋旌旗也知道,王美嫻那樣做,就是在篩選對他有用的男人,給她當狗,幫她做事。

可她選誰不行啊。

為什么偏偏選沈岳?

沈岳,可是破壞他追求藺香君,當面奪走權妍姿給他戴帽子,最終讓他被所有豪門都拒之門外的罪大惡極之輩。

宋旌旗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再串在鐵釺上,撒上孜然細鹽燒烤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