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以彼之道,還施彼身(1 / 2)

錦衣夜行|月關 月關 2177 字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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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縣令一怔,立即提高了警覺。 這可是公堂之上,他是本縣的大老爺,而且他這個縣就在應天府治下,幾乎發生點什么大事小情,就能直達天聽,要是答得有誤,貽人笑柄,那丟人可不只一個江寧縣了。

他是主審,他可以不答,但他同樣有好奇心,他想知道這個青州生員如此詢問的真正目的,而且這個人的身份背景他還沒搞清楚,若不是夏潯自己說,他還不知道對方也是有功名的人。這里是應天府,應天府的水很深,龍蛇混雜,但凡不明底細的人,總要客氣些才好,這是在天子腳下做地方官的人普遍的共識。

吳縣令斟酌著,小心翼翼地答道:這個么,律法者,常經也。條例者,權宜之計也。自然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兩者若有沖突,縱然因此損了條例,亦當維護律法,蓋因不可以一時之權宜,而毀萬世之根本。

夏潯暗暗一笑:就知道他會這么回答,這個時代還不是一樣,有上位法、下位法之分,前者大於後者,兩相沖突,當以維護前者,這個道理古今一理。

夏潯又問道:那么學生請教縣尊大人,保護私產,這是常經還是一時之宜呢

吳知縣道:保護私產乃是萬古不易之常理,私產尚不得保護,天下人豈得安寧呢

他向天拱一拱手,說道:所以我洪武皇帝定大明律規定,凡夜無故入人家宅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侵占他人田宅者、田一畝、屋一間以下、笞五十。每田五畝、屋三間、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徒二年。系官者、各加二等。若將互爭及他人田產房舍、妄作已業、或朦朧投獻官豪勢要之人、與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如系強占,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這位知縣把一部大明律背得當真滾瓜爛熟,楊羽聽到這里,已是冷汗涔涔而下。

夏潯視若無睹,又道:學生再請教大人,孝道是常經還是權宜之計呢

吳縣令臉色一正,勃然道:你是讀書人,這還需要問本官么子曰: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於孝;教民親愛,莫善於孝;夫孝,德之本也,仁之本也,教之所由也,三綱五常,莫不以此為本,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是施之於任何人而皆准的道理。不行孝道,與禽獸何異

夏潯拱手道:學生受教,最後一個問題,大人以為,保護耕牛,這是權宜還是常經呢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呢,還是人人地地都應遵循的呢

這個

吳縣令終於知道他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問下來,目的何在了可他前兩個問題已經答了,這個問題此時回避,未免也太明顯了些。

所以吳縣令遲疑了一下,緩緩答道:朝廷下令保護耕牛,蓋因農業是國家之根本,而耕牛是勞作之工具。但時地有差,自然不能一概而論,比如北方、西方草原大漠之地,其地不宜耕種,飼養牲畜為食其肉,這牛自是宰殺食用的。

又比如東方萬里大海,漁民行舟海上,靠水吃水,自然也不以牛為重。又或以我中原之地,來日或有更好的工具可代替牛耕,那也不必再保護耕牛,所以,它是權宜之計。

說到這兒,吳縣令趕緊又跟了一句:但是,此時此刻,在我大明境內,耕牛仍然十分重要,還是要受到律令保護的。

夏潯道:學生知道,那么學生為什么還要怒殺耕牛呢

他的聲音陡然提高了一倍,把他千里迢迢回返家鄉,卻驚見祖屋被人改了豬圈牛欄的事說了一遍,亡母靈位被人掃落牆角,沾染污穢之物的事重點提及,最後慷慨激昂地道:侵占他人屋舍,據為己有,損毀破壞,這是不是觸犯大明刑律

楊羽滿頭大汗,搶著說道:同宗同族,何謂侵占,何事不可商量族親父老也是因為多年來你父子音訊皆無,誤以為已客死他鄉,所以才占用了你家房舍,你既回來,縱有不滿,也可拘下牛羊,逐一索賠,如何可以悍然殺牛

夏潯厲聲道:祖屋被人破壞,拆成了牛羊馬圈,父母雙親泉下怎能瞑目先母靈位,被人掃落屋角,靈位之上遍沾污穢,先母在天有靈,怎得安生自古道,殺父之仇,不共戴天,食敵之肉,飲敵之血,不解此恨。楊某所受羞辱何異於此楊某不屠光那些畜牲,此恨如何能消如何對得起先父先母在天之靈如何雪此祖宅變豬圈,亡母之靈蒙羞的奇恥大辱非不如此,楊旭枉為人子

夏潯這番話立即引起了堂上堂下所有人的共鳴。那時候民間形容人無惡不作,壞到了極點,是怎么形容他的行為的踢寡婦門、刨絕戶墳,這是最欺人太甚,最令人不恥的行為。

孝之一字,自上古時候起就作為一種最普通的道理德念,貫穿於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並以此為基礎,奠定了種種人文基礎。讓祖先蒙羞,這是一個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夏潯的作法不但有了別人強占民居這個法理上的先決條件,而且合乎整個社會的道德要求,自然引起了包括單縣令在內的所有人員的共鳴。

夏潯痛心疾首地繼續道:可笑的是,直到今日上了公堂,見到這些狀紙,這些所謂的原告,我才知道,他們真的是我的叔叔伯伯,我的本家長輩,痛心啊殺掉那侵占我家房舍的牲畜算什么我本來還打算要一紙狀書送到大人面前,求大人為學生主持公道呢。可可無論如何,他們總是我的至親長輩,我又何忍干出親者痛仇者快的事來啊

楊羽氣極敗壞地道:縣尊老爺,他這是狡辯,他是在為自己濫殺耕牛一事脫罪尋找借口

夏潯唇角慢慢綻起一絲笑意,他知道,除非這楊氏一族在當地已有了左右官府的力量,這個天子腳下的芝麻官兒敢貪臟枉法,否則這場官司自己已是勝券在握了。

殺耕牛固然有罪,可是與侵占民宅一比,那就微不足道了,如果再舉起孝道這面大旗,那就是無往而不利,就算是皇帝,也絕不敢在孝道上做出令天下人質疑的決定,何況這件殺牛案,絕不致於出現在日理萬機且身染沉痾的朱元璋案頭呢

但是,天子腳下,真龍之側,那水到底有多深呢

你說什么官司輸了官司竟然輸了